宝华轩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宝华轩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宝华轩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将通过公开招标为我司正在建设的“宝华轩”住宅小区招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一、招标人: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宝华轩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三、招标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巷15-21号南侧地块。四至:东:立贤中学;南:曾二巷;西:宝华南;北:旧宝华巷。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巷15-21号南侧地块,计划于2015年5月交付使用。
宝华轩住宅小区占地面积137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153平方米,小区出入口1个,区内有楼宇1栋(上下楼道2个),地上六层、建筑面积423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23平方米,共有住宅40户(总建筑面积含公摊为4268平方米),商铺0,(公建配套)居委会100平方米、市政公厕50平方米、小区物业管理用房62平方米(均为实用面积),(地下)汽车停车位20个,小区园林绿化面积为344平方米,绿化率为25%(另有代征中学用地307平方米在中学使用前也作为小区的临时绿地)。
小区监控中心(在小区门口岗也可进行监控)、电梯、供配电(含应急发电机)、照明、消防、给排水、IC卡门禁、楼宇对讲、住户报警、录像监控、停车管理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齐全。
五、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拟从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本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乙方愿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则本合同继续执行有效,继续履行期间双方均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签订合同延期补充协议。但是,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届满,自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六、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其营业执照须有物业管理的营业范围;
2、投标企业须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9 月18 日12:00时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5楼粤海房地产开发(中国)有限公司办公区内报名。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年审合格的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的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年审合格的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4、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有企业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份。
九、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的确定:
招标人对投标报名企业的投标资格进行预审,在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参加竞标。
十、招标书获取时间、地点及办法:
收到投标通知书的单位,请于2014年 9 月 18 日15:00至17:00时,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5楼粤海房地产开发(中国)有限公司办公区内向招标人领取招标书,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计划于2014年 10 月 9 日12时截止投标;
投标地点:请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5楼粤海房地产开发(中国)有限公司办公区内递交给招标人。
开标时间:计划于2014年 10 月 10 日10时开标并评标;
开标评标地点:计划在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巷15-21号南侧本项目工地内。
以上计划的时间、地点应以招标书或其相关的补遗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电 话:020-********
传 真:020-********
联系人:蔡工
招标人: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 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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