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都法委鉴字第40号
(2022)都法委鉴字第40号
(2022)都法委鉴字第40号 |
2022年04月26日 16:27 |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 公告 (2022)都法委鉴字第40号 我院在审理原告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洪洁、蒙继慧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案涉车辆进行价值评估。具备相关鉴定(评估)资质且通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鉴定(评估)中介机构,请于2022年5月5日18时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对该案的报名申请, 2022年5月6日9时30分后,本院将对通过审核的中介机构,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择确定鉴定(评估)机构。 备注:中标的鉴定(评估)机构请在一周内到我院办理委托手续(需携带中标单位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两名受托人身份证书等持证现场勘察),逾期则重新选择鉴定(评估)机构;中标后15日内必须向本院提交鉴定(评估)结果;已报名的鉴定(评估)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及时上网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4-******* 0854-******* 监督电话:0854-******* 都匀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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