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H********-***

1. 采购条件

1.1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巨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择供货方。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供货地点: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供货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 质量标准:合格;
2.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A标段:微型摄像机10台、高端照相机2台、照相机镜头3台、三脚架相机包2个、微单数码相机 5台;

B标段:台式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42台、移动硬盘150个、U盘150个;

C标段:便携式打印机40台、彩色激光打印机5台、便携式复印机10台;

D标段:UPS主机及配电柜集成1套、蓄电池40节、电池柜2套及相关配套线路、辅材等,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服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为所投物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3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资格情况可投报多个标段,也可中多个标段;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供应商,请于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 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 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及养老保险证明;

(6)、参与D标段的经销商必需提供UPS主机柜、蓄电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详见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巨野县城区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刘主任
邮 编: 274000

电 话:180*****217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155*****999


电 子 邮 件: sdfzhz01@163.com

监督电话:****-*******
网 址: http://www.sdfz9996.com




2014年0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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