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电子政务系统维护专项资金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电子政务系统维护专项资金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电子政务系统维护专项资金

购买主体: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121E1701—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

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昆财资环〔2022〕2号)安排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电子政务系统维护专项资金共计18万元。

二、购买内容

1、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

开展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确保市级现行电子政务及其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系统功能模块进行日常维护。

2、数据维护

除了系统中主体业务数据的定期正常维护外,还需按照运维流程,配合业务处室对审批数据库进行数据补充、修正日常数据库运维。

3、机构和人员维护

针对人员轮岗和调入调出等情况,及时对系统内进行更新维护,保障人员的正常使用。

4、县(市、区)技术支持

在市级统一安排下,面向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以远程技术支持为主,提供联网业务申报远程技术支持运维服务。

5、系统应用型升级保障

根据业务部门使用情况以及技术的要求,对系统提供应用性升级保障,主要包含:针对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系统常态化优化和更新、代码维护和功能应用维护。

具体涉及业务事项及维护内容如下:

1)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应用维护,含:国家和省级审批权限涉及昆明市县两级内部审查业务流程、市级审批权限的市县级审批业务流程;

2)土地供应业务审批应用维护,含:市县级审批权限土地供应业务流程;

3)县(市、区)级电子政务平台公文内部流转应用维护,含:收文登记 、发文审批;

4)市本级勘测定界前置审查及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公文流转维护。

三、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规定,该事项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金额不足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项目承接主体。

五、目标要求

以昆明市本级为中心,采用远程技术支持为主,现场维护为辅助的方式开展信息化运行维护工作,同时对县区提供维护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系统、公文交换等多级联网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全年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管理服务,进行系统管理、日常问题处理。当发生紧急或重大故障时,协助进行问题处理,在时限要求内恢复业务。派驻工程师现场值守。对各单位系统使用人员提供系统培训、电话咨询、远程协助、故障处理、权限岗位调整等技术支撑服务。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杨雅璠

电 话:0871-********

邮 箱:*********@qq.com


标签: 系统维护 购买服务 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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