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电击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电击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委托,就菏泽市公安局电击器等设备采购在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编号:HCHJ2014-276
四、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电击器等设备采购;
2、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5 日历天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5、资金预算:总预算金额879600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潜在供应商应为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生产商公章的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潜在报价人对各标段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安部颁发的警用装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4、生产商应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2-5项竞争性谈判时携带原件,所有原件须单独装袋,密封,列出明细,要求同报价文件一同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竞争性谈判委员会有权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8000 元,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请将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报名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627;
八、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2014年9月22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或邮箱:sdhyhahz@163.com)
九、谈判文件变更及答疑结果查询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
十、报价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4日09时00分;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牡丹区委);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9月24日09时00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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