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路桥集团凯隆商贸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青海路桥集团凯隆商贸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沥青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沥青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路桥集团在建工程项目(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1.1项目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1.2招标内容:沥青采购及运费,本次招标设置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招标编号

2.2.1招标编号:QHHYZB*********

2.2.2招标采购材料名称:沥青材料费(含装车费)及运费

2.2.3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2.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6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2.7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石油沥青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厂家必须拥有合法的经营、安全、环保手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3投标人必须具备不小于本项目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

3.1.4近一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来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对拟提供沥青的检验报告合格。

3.1.5投标人同时具备不小于本项目供应能力的散装沥青存储能力和不小于2000吨的业主专属沥青储存罐。

3.1.6沥青采用散装供应,必须提供与散装沥青运输企业意向性的货物运输协议或自己拥有满足招标人供货计划的沥青运输车辆数量证明材料。

3.1.7如为进口沥青的投标人时,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沥青生产厂家本年度的授权,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必须有原产地证明、原始报送单、产品合格证、含质检报告和量检报告的商检单等)。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针入度(25℃,100g,5s)(0.1mm):80-100;针入度指数PI-1.5-+1.0;延度≥30cm(5cm/min,10℃);延度≥100cm(5cm/min,15℃);蜡含量≤2.2%;软化点≥44℃;动力粘度60℃≥140Pa.s;闪电≥245℃;溶解度≥99.5%。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内(2019年4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供货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近3年(2019年4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5.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6.2售后服务承诺书。

3.6.3不接受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投标。

3.6.4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责任。

3.6.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

3.6.6投标人应进入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或经销商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04月26日至2022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根据情况,任意选择以下方式获取文件。

4.1.1线上购买:按要求填写《招标文件获取文件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汇款的银行回单(账户名称、银行账号详见本节4.2)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q.com,缺一项不予购买。

4.1.2线下购买: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五楼青海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青海宏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业务处理中心

账号:631*****101**********

行号:301*****001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三楼会议室。

5.1.1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

5.1.2因疫情防控,异地无法到达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采取邮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址送达,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的风险,邮寄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导致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后果自负。

5.1.3因疫情防控,也可采用电子标书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q.com)。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hlq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桥梁工程集团凯隆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宏远工程咨询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第11层1158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付先生王树祥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9*****030139*****902

电话:139*****8230971-*******


电子邮箱:*********@qq.com


2022年4月26日


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docx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标签: 第三期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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