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大观镇沱江流域起凤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宜宾市起凤溪(南溪区大观镇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南溪区大观镇沱江流域起凤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宜宾市起凤溪(南溪区大观镇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溪区大观镇沱江流域起凤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宜宾市起凤溪(南溪区大观镇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19]389号、南发改[2020]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中央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宜宾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19]389号、南发改[2020]1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丞鑫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EPC)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预算编制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修建污水管网8.3公里,含一体化埋地式污水处理泵站一座;河道垃圾清理3000吨;修建生态护岸3公里;修建生态步道6公里,修建人工湿地0.03平方公里;
2.5 要求工期: 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6月。
2.6质量标准: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施工资质: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27 00:00至2022-05-02 00: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19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水生态修复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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