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岷江南岸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屏山县岷江南岸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岷江南岸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1〕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银行融资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1〕1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屏山县岷江南岸河滨岸带7.5公里生态修复治理(含生态道路提升改造等),南岸河段污水管网(解决县城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建设,新建沿岷江生态缓冲带。生态湿地、生态停车场及智慧停车、充电桩建设,其他沿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2.4计划工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27 09:00至2022-05-01 09: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16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生态修复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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