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美术学院壁画绘制 招标公告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壁画绘制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壁画绘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汉大学 | ||
行政区域 | 武汉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6日22:27 |
预算金额 | ¥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乐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江汉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乐工、潘工、陈工027-******** | ||
附件: | |||
附件1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汉大学
项目名称:江汉大学美术学院壁画绘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两幅壁画作品在美术学院教学核心区域呈现,对美术院校学生的专业学习会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两幅画设计的初衷为了弘扬湖北非遗陶瓷烧制技艺手法,鼓励更多的学子传承学习传统技艺(非遗文化,)让学子在艺术创新和古法传承上做出更多的自己的艺术创新,我们对作品制作厂家提出如下要求:
1、为确保壁画作品的艺术品质,厂家须制定又有丰富陶瓷制作经验,并具有雕塑创作资格、陶瓷壁画作品入选过全国美术作品展的艺术家来领衔该作品的制作。
2、因陶瓷作品柴窑烧制的特殊性,厂家必须拥有满足作品烧制的大型柴窑设施。
3、为保证厂家生产制作的陶瓷壁画作品,其艺术效果及质量必须得到美术学院专家委员会的鉴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武汉城市雕塑之门艺术有限公司拥有管窑烧制技术(非遗),同时拥有大型汽窑和管窑,能满足作品的烧制条件,公司法人本身为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会员中的雕塑家,并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证书,本身对雕塑艺术作品有着很深的理解,同时自身又具有着丰富的壁画制作和金属氧化釉调色上色,类似作品获得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提名,满足两件作品的功能定位和艺术效果,具有独占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武财采[2014]122号文第三条第一款该“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武汉雕塑之门艺术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南湖街南湖花园阳光花园第23幢1单元17层3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27日 至 2022年05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三角湖路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2室
联系方式:乐工、潘工、陈工027-********
标签: 壁画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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