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采购公告】金州金牌教育园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金州新区】【采购公告】金州金牌教育园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金州金牌教育园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5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CAZB*******
项目名称:金州金牌教育园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大连金普新区北九里,金州产业新园内。
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3 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幼、小、初中教学楼共 5 栋,建筑面积共 *****.31 平方米;行政配套设施 1 栋,建筑面积 *****.83 平方米;公共教学设施 1 栋,建筑面积 *****.27 平方米;体育用房 1 栋,建筑面积 8865.48 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 1 栋,建筑面积 5256.67 平方米;室外 200 米跑道小学运动场 1 座,室外 400 米跑道初中运动场 1 座,室外标准塑胶篮球场 6 座;门卫房 5 座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6 万元。建设投资为人民币 *****.2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 *****.0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人民币 4121.99 万元,预备费人民币 3575.25 万元)。根据设定的财务条件,经财务测算后的建设期利息为人民币 3132.5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人民币 146.69 万元。
3、 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中的“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模式进行运作,即新区管委会授权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金普新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 PPP 项目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PPP 项目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或其指定机构。
4 、合作期限:除非依据 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本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从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 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至正式运营日前一日止;运营期为 23 年,从开始正式运营日起至运营期第二十三年届满之日止。
5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 20% (人民币 *****.56 万元),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5 〕 51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 2019 〕 26 号)关于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最低比例的规定。除项目资本金之外,本项目投资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筹集。
6 、股权比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 10% ,应出资人民币 500.00 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 90% ,应出资人民币 4500.00 万元。出资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四十(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期注册资本的实缴。
7 、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PPP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根据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依法获取食堂、场馆开放、停车场等使用者付费,并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获取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维护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投资,并自负盈亏。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从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 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至正式运营日前一日止;运营期为 23 年,从开始正式运营日起至运营期第二十三年届满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有效续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3.2.1 近三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2.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2.3 近三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3.2.4 近三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3.2.5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3.3财务实力
3.3.1近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 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项要求。
3.3.2 具有不低于 6.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或授信合同或融资意向文件或其他证明),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牵头方应满足上述投融资能力要求。
3.3.3 具有不低于 4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自有资金证明( 2021 年审计报告流动资金大于 4500 万元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大于 4500 万元)。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牵头方应满足上述投融资能力要求。
3.4业绩要求
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 PPP (含 BOT 、 BOO )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 PPP 合同)。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
3.5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并有效存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资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3.6.1 本次报价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联合体组成中不得再发生变化;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均不得变动。
3.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申请均视为无效。
3.6.3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3.6.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6.5 联合体成员中如有金融机构,则金融机构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 公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 ) 。
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 www.xyln.net )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 credit.dl.cn )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2年5月17日9:3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2年 4月26日8:30时至2022年5月6日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层A房间)方式:现场免费领取。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至少一方报名获取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即视为联合体参与了报名。四、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数量。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 3 )家及以上,方可开展公开招标活动;合格申请人不足三( 3 )家的,重新开展资格预审。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应于接收时间 2022 年 5 月 17 日 9:00 时 -9:30 时(北京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门门口(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论合格与否,均不退还。采购人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保密。
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请各资格预审申请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递交文件的,视为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九、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 687 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 041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 16 号丽苑大厦 14 楼 A 座
联系方式: 04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琪
电 话: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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