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测仪器及水质监测站(实验室及监测站检测仪器)招标公告
实验室检测仪器及水质监测站(实验室及监测站检测仪器)招标公告
实验室检测仪器及水质监测站采购 项目(实验室及监测站检测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SBDYQ-2014-CG01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现对实验室检测仪器及水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一包:实验室及监测站检测仪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为保障入京水体水质安全,提高水质检测和预警能力,需购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垂直振荡器、全自动样品浓缩仪、便携式毒性分析仪、在线五参数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仪、在线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在线总磷/总氮分析仪、UV-VIS全光谱扫描分析仪等仪器。 招标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仪器及水质监测站采购项目(第一包:实验室及监测站检测仪器采购)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甲21楼附属楼玉兴商务楼2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胜利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967 联系传真:(010)********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世纪城支行 采购内容:购置实验室及监测站设备仪器。 计划建设周期: 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为具有本合同采购设备相应的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销售或代理同类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三年以上(出具制造厂家的相应证明原件、及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不少于3项(须提供业绩证明(单项合同额200万以上):售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能够提供性能国际领先、在水质检测行业中应用广泛的产品;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7日至9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甲21楼附属楼玉兴商务楼211室。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⑤业绩证明:售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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