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2022年4月26日)

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2022年4月26日)

根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要求,现将我市近期销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公示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
1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对未完成上一年度减煤目标的地市,应暂停其当年用煤项目煤炭替代审查,但省发展改革部门2020年仍为淮北、安庆等6市的8个耗煤项目办理了能评审批手续,涉及用煤量483.2万吨/年。1.开展“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检查,对未完成减煤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2.贯彻落实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暂行办法,强化煤炭消费源头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能评审批。
3.梳理排查2018年6月以来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煤炭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的用煤项目,责令落实整改。
1.开展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落实情况核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2984号)《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8〕4号)等要求,2021年7月下旬,我市对各县市区“十三五”减煤目标完成情况、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实,我市各县市区均完成了“十三五”减煤目标任务。
2.严格落实《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8〕4号)。2021年以来,全市未审批涉煤项目。
3.整改不涉及阜阳市。
4.2018年以来,全市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共8个,均落实了煤炭减量替代和节能审查意见。
2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些地市减煤工作流于形式,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在煤炭消费减量项目审批环节把关不严。1.贯彻落实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煤炭消费替代来源和测算方法,强化煤炭消费源头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能评审批。
2.梳理排查2018年6月以来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以及煤炭减量替代弄虚作假的用煤项目,责令落实整改。
1.开展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落实情况核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2984号)《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8〕4号)等要求,7月下旬,我市对各县市区“十三五”减煤目标完成情况、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实,我市各县市区均完成了“十三五”减煤目标任务。
2.严格落实《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8〕4号)。2021年以来,全市未审批涉煤项目。2018年以来,全市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共8个,均落实了煤炭减量替代和节能审查意见。
3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亳州、淮北、宿州等皖北4市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第一轮督察指出了皖北地区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后,安徽省及相关地市明确了整改措施,此次督察发现,4市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贯彻“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够到位,未完成《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优良天数比例目标,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居全省后四位,阜阳市还未完成PM2.5控制目标。1.精准、科学、依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措施,完成“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
2.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3.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分级,分类落实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措施。
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阜阳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各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同时,编制了《阜阳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差异化、网格化、常态化要求,全面加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生活源管控,认真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7.8%,顺利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
3.认真开展全市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工作,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分级,分类落实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措施。目前,全市共有3家企业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B级绩效企业。
4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亳州、淮北、宿州等皖北4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部专项行动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多次通报有关问题,但相关地市整改仍不到位,不合格油品非法销售问题突出,黑加油站打而不绝。督察组在皖北4市抽查发现,柴油样品硫含量不合格率近20%,车用尿素样品不合格率达30%。仅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就发现18个黑加油站点,同时还接到举报黑加油站点的信访案件15件。1.开展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2.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制度。
3.对前期排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1.部署开展依法整治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4月29日-7月31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累计行政执法立案11起,公安机关立案31起,采取强制措施13人,收缴成品油44.87吨,排查出296座非法加油站点和64辆非法流动加油车,并全部整改“清零”。组织开展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各县市区共抽检成品油1139批次,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97.3%;车用尿素92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5.7%,基本实现县级监督抽查全覆盖。市级监督抽查35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9.1%;车用尿素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8%。对不合格产品均依法立案查处。
2.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推进《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治理工作的意见》(阜政办传〔2020〕110号)贯彻落实,从严从紧压实经营者双重主体责任,建立成品油购销索证索票制度和成品油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依法处置非法加油站点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阜整油办〔2021〕37号),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0日,组织市公安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五个督导调研组,深入各县区对依法处置工作进行“回头看”督导调研。
5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不规范问题突出。1.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合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分类监管有机结合的方式,对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发现的问题。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情况督查检查。
3.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1.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安全技术监管中心针对该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方式,6月-7月对2020年底前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联合监督检查,最终责令-2-限期改正23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6家,共处罚款18万元,目前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10月份又联合对2021年新取得资质认定的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责令机构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现已全部完成。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发现的问题,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阜南县大雷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下达了《监察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阜南县成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达了《监察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处罚款17万元。两家公司均已整改到位,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整改复查验收。
2.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规范阜阳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为,促进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监管常态长效。
3.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阜阳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阜阳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了整改到位。
6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部门明知谢桥煤矿4台锅炉应予淘汰,但始终未将其纳入淘汰项目清单,对锅炉脱硫脱硝设施不正常运行,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等问题也一直未进行查处。颍上县委、县政府不仅不督促企业尽快淘汰锅炉,反而同意推迟淘汰时间,放任本应淘汰的小锅炉长期违法使用。督察进驻后,为掩盖问题,颍上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对4台锅炉仅进行了“形式查封”,锅炉实际上一直未停止使用。1.淘汰谢桥煤矿4台燃煤锅炉。
2.实施谢桥煤矿供热改造项目,建设瓦斯氧化和瓦斯发电余热利用系统。
3.对谢桥煤矿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1.锅炉拆除。根据《整改方案》要求,谢桥煤矿已完成 2 台 20t/h、2 台 25t/h 锅炉主体设施和外围管道的拆除,拆除后设备堆存在厂区废旧物资厂,待达到资产报废时限后,作报废处理。
2.供热改造项目建设。谢桥煤矿供热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经颍上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审批,于 2021 年 1 月开工建设,同年 6 月竣工调试,同年 11 月 5 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已投入正常使用。项目包括 2 台 *****Nm 3 /h 瓦斯氧化炉、两台外置余热锅炉以及 8 台 0.5t/h 余热蒸汽发生器,监测报告显示废气有组织排放口主要污染物均达标。
3.违法行为处理处罚。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谢桥煤矿违规使用锅炉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 122.976 万元已缴纳。
7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普遍错接乱接的现象突出,又形成了新的黑臭水体,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导致金洼大沟重度黑臭,直到2020年3月才开始排查整治。1.对金洼大沟流域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对金洼大沟进行清淤疏浚、清理整治。
3.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压实相关部门治理保护职责,强化巡查和排水管理,防止出现新问题。
1.完成金洼大沟流域管网排查整治金洼大沟系修筑颍河右堤时新挖边沟,西起华桥沟东至芦桥121沟,全长10.5公里。已完成流域内10个居民小区、122公里排水管网排查,并对其中7个存在错混接现象的小区进行整治;完善流域内5个自建居民区污水管网建设,累计新建污水管网6.69公里;完成流域内24条路段、128.79公里市政雨污管网错混接排查,累计整治管网缺陷点1171个、错混接45处;完成流域内119家企业雨污管网错混接排查,并对其中51家存在错混接现象的企业进行整治。
2.完成金洼大沟河道整治对金洼大沟沿线15个排口进行整治,其中,临时安置区7个排口已封堵,污水截流至市政污水管网;其余8个排口完成溯源排查整治,保留雨水排口。在金洼大沟下游汇入芦桥沟前100米处进行污水拦截,防止污水继续排入芦桥沟,完成沿线附着物、垃圾及水面漂浮物清理,累计排查垃圾点60处,清理生活垃圾4.7吨、建筑垃圾76吨,拆除沿河厕所4座。完成金洼大沟全段河道清淤疏浚,累计累计清理淤泥*****.55立方米,同步拆除重建桥涵等配套建筑物9座,新建桥涵3座。实施颍州区生态活水工程,引华侨沟河水自流至金洼大沟,经金洼大沟涵至芦桥沟,实现金洼大沟活水。
3.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已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对金洼大沟开展常态化巡查。已建立定期水质检测制度,委托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河道保洁运维。
8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禁止使用的氟苯虫酰胺、硫丹、灭多威等多种农药仍在销售使用。1.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农药行为。
2.定期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
1.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的通知》(阜农〔2021〕262号),明确要求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统防统治组织开展全覆盖禁用农药专项整治,并填写禁用农药专项整治登记表。开展禁用农药宣传周活动,在全市开展禁限用农药知识宣传周活动,通过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悬挂条幅、现场宣讲、媒体传播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宣传禁限用农药名录,普及禁限用农药社会关注度及民众知晓度,有力推动禁限用农药问题整改。 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交叉互查。印发《关于抽调人员开展禁用农药专项整治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阜农办〔2021〕138号),抽调人员组成8个核查组分赴8个县市区进行交叉互查,重点针对农药经营大户及种植大户是否使用禁用农药进行互查,从互查情况看,未发现使用禁用农药情况。举办农药经营管理培训班,邀请植保专家对禁限用农药管理有关规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农药经营管理请进行培训。
2.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科学指导农民做好安全用药工作,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和禁限用农药技术宣传,开办农药安全使用大讲堂,全市共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386场次,培训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合作社负责人等6.7万人次。全市召开防治现场会近100场次,发放科学安全用药挂图、病虫害防治技术明白纸、“三棵菜”科学用药技术明白纸、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倡议书、植物检疫宣传挂图、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等相关资料100余万份。
9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PE地膜,但部分地市非标地膜生产和销售问题仍然普遍存在。1.全覆盖摸排农膜生产企业,严肃查处企业生产厚度小于0.01毫米农用地膜行为。
2.组织对农膜销售门店、网点进行普查,严肃查处违规销售行为。
1.全覆盖摸排农膜生产企业。2021年10月13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对我市农膜生产企业开展摸排的通知》,对全市农用地膜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摸排,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经摸排,阜阳市仅有阜阳市兴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农用地膜,均不生产厚度小于0.01毫米的PE农用地膜。2021年10月19-20日,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2家农膜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这2家企业均没有生产厚度小于0.01毫米的PE农用地膜。同时,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农膜生产企业的生产指导,及时宣传产品厚度限制等要求,切实把好企业生产管控。
2.组织对农用地膜销售门店、网点进行普查,严肃查处违规销售行为。2021年10月10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农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将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9人次,执法车辆95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062家、各类市场108个、商超256个;全市共检查各类经营户242家,组织抽检农地膜62批次,其中3批次为不合格产品,已全部进行立案查处。
10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水利厅未对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和取水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阜阳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措施粗放,推进滞后,对地下水超采区内不得新增地下水开采量等要求落实不力,地下水超采问题仍较为突出。1.立即将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和取水量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2.贯彻落实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严格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部分考核要求,加大分值占比。
3.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建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长效机制,严控在地下水超采区内新增地下水开采量。
1.严格开展超采区地下水考核。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阜政秘〔2021〕216号)和《关于印发阜阳2021年度水利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阜水政函〔2021〕180号),将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考核方式采取倒扣分制。
2.我市按照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要求,加大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考核分值占比。
3.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21年7月底完成了《阜阳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修编)》、8月底完成了《阜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源规划》,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2021年以来协调解决了阜阳三区城乡统筹供水水源、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向临泉供水配额等一系列问题,阜阳四水厂取水许可已获省水利厅批复,阜阳三水厂(二期)已启动水资源论证编制,各县市区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序时推进。超采区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7月21日,阜阳城区颍州南路跨京九铁路供水主管道贯通后,地下水日供水量大幅压减至2万吨,地下水占比降至供水总量的10%以内,阜阳城区地下水水位逐步稳定抬升。颍上、界首城市地表水厂也相继建成试运行供水。建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阜阳市地下水超采问题整改方案》已印发实施,太和县14眼无证取水井于9月29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其余整改任务序时推进。
112020国家警示片2020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阜阳市颍州经济开发区北侧一水体经芦桥涵流入颍河,沿途分布多个排污口,水体黑臭明显,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监测显示,此黑臭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69毫克/升、23毫克/升、2.89毫克/升。(经排查,警示片披露的黑臭水体系金洼大沟。)1. 对金洼大沟流域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 对金洼大沟进行清淤疏浚、清理整治。3. 完善金洼大沟河长制,强化巡查和排水管理,防止出现新的问题。
1.对金洼大沟全线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对沿线排查出的23个排污口全部进行临时截污,将截流后污水通过渐进式引流方式导流至颍州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金洼大沟流域内10个居民小区、5个自建居民区、119家工业和商业企业以及24条道路的错接、漏接、混接、破损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纠正。目前,排查10个居民小区共雨污管网122公里,整改混接点139处;5个自建居民区雨污管网已施工完毕;排查119家工业和商业企业发现51家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排查24条道路雨污管网41.3公里,整改混接点45处、管网缺陷问题1171个。实现了无生活污水直排金洼大沟。
2.编制实施金洼大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金洼大沟全段10.5km的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同时,严格落实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暗访时“针对沟渠缺乏源头活水的现状综合施策,把截污清淤、河道治理、生态补水等举措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整改要求,编制实施金洼大沟活水工程实施方案,对金洼大沟罗庄段进行疏浚贯通,并从华桥沟引水自西向东对金洼大沟进行生态补水。经过疏浚活水工程,金洼大沟水体消除了黑臭问题。
3.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职责,坚持每月至少2次常态化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目前,共排查垃圾点60处,清理河内两岸生活垃圾4.7吨、建筑垃圾76吨,拆除厕所4座。加强金洼大沟沿线雨水口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雨水口晴天排水或雨天污水混排的情况,立即倒查原因,及时整改解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122020国家警示片2020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阜阳市颍州经济开发区二十三路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89毫克/升、19.4毫克/升、2.51毫克/升,分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3.78倍、3.88倍、5.02倍。1. 对二十三路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进行溯源。
2. 根据溯源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严格整改到位。
对金洼大沟全线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对沿线排查出的23个排污口全部进行临时截污,将截流后污水通过渐进式引流方式导流至颍州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金洼大沟流域内10个居民小区、5个自建居民区、119家工业和商业企业以及24条道路的错接、漏接、混接、破损管网进行全面排查纠正。目前,排查10个居民小区共雨污管网122公里,整改混接点139处;5个自建居民区雨污管网已施工完毕;排查119家工业和商业企业发现51家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排查24条道路雨污管网41.3公里,整改混接点45处、管网缺陷问题1171个。实现了无生活污水直排金洼大沟。
1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理解不深,对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少数领导干部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理解不透彻,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认为应该先发展经济,再治理生态环境,甚至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一些领导干部环保工作观念还未彻底转变,片面认为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的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求避而不谈。部分领导干部不适应当前的环境监管形势,对新时代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反应迟缓,对强督察、严执法、真追责的新工作常态适应性不强、行动力不足。还有部分领导干部总是将环保工作难度大、地方基础差作为理由,在日常工作中讲条件、搞变通,存在不想管、不愿管的思想苗头,工作主动性差,落实行动力弱。1.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形成制度,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县级党校教学内容,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县、乡党委、政府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4.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修订《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5.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倒逼重点工作落实。6.严格问责问效,严格落实《阜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不正确履职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1.阜阳市委、市政府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将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纳入市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021年度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7次,印发各类调度督办警示文件100余份。全市38个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193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81个,1378件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365个,剩余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基本完成2021年度整改工作任务。
2.市委党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固定教学内容,2020年度主体班全部开设生态文明课程,共培训10个班次653人次,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组织开展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轮训班,培训900余人次,培训范围涵盖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着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阜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制定出台了《阜阳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4.参照《安徽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制定了市级考试实施细则,对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针对省督察组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及时移交督办和跟踪问责,共对11个单位、3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14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虽然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但具体职责划分还不够明确和具体,一些地方和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在日常环境监管中,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各自为政的问题仍然存在,城市建筑和交通噪声、餐饮油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非法加油站点、农村生活垃圾等问题监管责任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与基层政府的职责划分还存在模糊区域,导致一些问题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在落实各项职责时,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情况较为普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真正把生态环保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日常督促检查不够及时有力,对分解的环保任务事项执行不到位。修订完善《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管发展、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参照省环委会印发的《安徽省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出台了《阜阳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15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些地方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职责落实不到位,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较为普遍。1.持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2.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有效落实秸秆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焚烧行为。3.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以卫星、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第一时间发现并消除焚烧隐患。4.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建立由市到村的全方位督查体系,切实履行督查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非特殊时段、非重点区域督查巡查力度。5.加大考核力度,对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的,扣除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及奖补资金。6.严肃问责,对禁烧不力、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县市区予以问责,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1.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一是继续应用“阜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时动态”软件统计调度数据;二是继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三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禁烧工作的宣传和督导;四是加强对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财政试点县监管和调度;五是指导阜南县开展农作物秸秆全域化收集、全量化利、全程化服务试点工作;六是办好四季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预估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产业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2.坚决落实全区域、全时段禁烧政策,推进禁烧工作常态化。在全年禁烧整体工作框架下,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烧工作体系,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包保机制,狠抓秸秆禁烧工作不放松。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形式,采用督查巡查与气象遥感监测方式共同对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遏制秸秆焚烧行为。
2021年度,全省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我市为零。
16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工业基础相对薄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规模小,结构层次低,竞争力不强。积极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加大项目跟进服务力度,做大企业规模,带动产业快速发展。积极组织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优化产业发展格局.根据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十大特色产业打造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特色产业承接聚集地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十大特色产业的主攻方向及发展重点,有以就业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以规模为导向的优势产业,有以创新为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链延链固链强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产业发展新支柱.今年,前三季度,工业占比由去年底的29.8%提高至31.1%,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5.9%提高至27.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37.9%和31.8%。
2.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日常工作调度、按月通报、半年观摩、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六大重点项目提升行动,1-11月份,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共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84个,总投资275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9.7亿元,当年累计完成投资633.08亿元,投资完成率109.21%.开展产业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实行专班推进、清单管理,密集开展调度,建立未开工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项目清单,问题交办清单等,有针对性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3.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强化项目申报,"界首高新区工程塑料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获批省第五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实现我市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为零的突破,我市累计获批3个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和1个重大新兴产业工程,2021年获得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省级引导资金6927.67万元.加强太和现代医药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获得2021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奖励资金3000万元.1-11月,基地实现产值219.8亿元、同比增长13.8%;税收7.9亿元、同比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101亿元、增长13%. 该问题整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17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乡镇农村存在大量小型工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不完备,环境污染大。梳理农村小型工业集聚区现状,坚决淘汰落后污染产能,整合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工业企业,指导企业扩能提标,进一步完善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印发《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此条整改问题涉及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任务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和配合科室。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组织各县市区以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2020、2021年拟退出落后产能(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情况进行统计,有关县已组织对淘汰的砖瓦窑厂进行拆除。根据2021年摸排情况,目前各县市区未发现农村小型工业集聚区内新的落后产能。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地按照科学布局、统筹规划、综合提升的原则,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着力补齐短板、提高水平,科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督促各地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装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加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建设,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充分发挥创新载体作用,主要围绕新型显示器件、智能终端、磁性功能材料、现代中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能源化工等领域,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严格实行环保监管。督促各地以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主抓手,严把准入关口,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禁重污染、高能耗等淘汰落后类产业进入。
18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面对监督检查敷衍应对。此次督察期间,主城区一些建筑工地采取停工措施;部分混凝土搅拌站平时不下功夫管理,厂区灰尘满地,一到检查临时大量洒水,厂区泥泞不堪;部分群众向督察组反映,一些单位部门在此次督察开始前,对市区一道河等黑臭水体进行突击补水冲洗。督察组对太和县发艺园区未批先建问题进行检查时,随机抽查了森诚发制品公司,督察人员刚到企业,企业提前停工,员工纷纷跑离车间。1.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工作规定,杜绝迎检文化。2.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市城乡建设局,太和县党委、政府对点名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020年8月底前完成。1.市生态环保委印发了《转发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职责,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纳入日常工作范畴,严禁“突击式、运动式”整改,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式的整改,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销号验收、督导检查等工作要轻车简从,直奔现场,做到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杜绝“迎检文化”。
2.市城乡建设局、太和县已完成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3.针对省环保督察现场核查发现问题,该公司已购置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于2021年4月17日完成设备安装。完成自主验收,并于2021年4月18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19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不全面,主城区常住人口约120万人,每日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约24万吨,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际日处理量约18万吨,加上自备井取水,阜阳市城区每天有超过6万吨污水未能收集处理。结合阜城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建设阜阳建投七里铺污水处理厂、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泉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推进城区内污水管网改造和雨污错接混接整治。一是加快推进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提升阜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效能,市政府专门印发了《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工作方案》,并系统谋划了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项目。目前一期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总投资约60.5亿元,分为两标段实施,一期一标段项目总投资9.79亿元,二标段50.71亿元。一标段已于12月8日开标,长江生态环保集团联合体中标,目前主次干道管网修复改造应急工程已经开工建设。 二是稳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目前我市正在运营的有5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32万吨/日,完成安徽省“十三五”规划要求目标。目前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已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6万吨;七里铺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调试运行,日处理能力5万吨;泉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设计规模3万吨/日,我市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高。
20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了3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件,发现13件存在整改标准不高、解决不到位、整改出现反弹等问题。1.按照《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落实销号验收制度。2.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2020年底前完成。3.建立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制度。4.实行验收责任制,谁验收谁负责。5.对省督察组发现的存在问题的13件群众信访件,建立清单、专项调度、限期解决,切实解决整改标准不高、解决不到位、整改出现反弹等问题。1.严格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制度,实行“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机制。
2.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其中:县级自查复核阶段,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转办群众信访件进行了抽查核查,共抽查群众信访件113件,全部抽查合格,抽查比例达到25%;市级抽查复核工作至12月14日已核查246件。
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统筹督导的通知》(阜办明电〔2020〕45号),成立了9个由市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传到工作压力,倒逼落实。
4.针对督察发现的13件存在问题的信访件,建立清单,专项调度,推进整改落实。
21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尚未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尚未有效收集处置。1.加快推进市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协同推进项目选址、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2.待市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置项目建成运营后,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监管体制,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管。1.为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阜阳市环卫处积极探索餐厨有机废弃物短期有效处置模式,组织人员赴合肥市考察餐厨垃圾处置设备,详细了解处理工艺。2.市环卫处委托安徽久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阜阳市餐厨垃圾减量协同处理(应急)项目方案,并邀请省级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论证。3.经阜阳市政府批准,结合阜阳市餐厨垃圾现状,先行利用原阜阳经开区新阳垃圾中转站改建1座协同处理站作为试点。4.市环卫处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车辆购置、土建及绿化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通过了综合验收,当日进行调试运行。5.该项目采取“固液分离+油水分离+臭气处理+焚烧协同处置”工艺,自试运行以来,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单位30家,日均收运处置餐厨垃圾2吨。6.下一步,市环卫处将持续推进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规范化、集约化、高效化运作,组织人员继续进行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投放收运等宣传培训工作,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餐厨垃圾收转处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整改乱倾倒、乱排放、乱处置现象,力争做到全市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收转处全覆盖,同事积极谋划推进其他处理站点的选址建设。
22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一些部门在日常行业监管中,对群众长期反映期盼解决的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解决力度不大,导致问题久拖未决,周边群众意见大。阜阳市市政工程公司是阜阳市城管部门下属企业,该企业所属混凝土搅拌站紧邻小学、居民小区和单位办公区,日常生产扬尘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师生学习、居民生活,自2010年开始,有关群众一直投诉不断,问题长期未解决。2015年5月,该企业根据《阜阳市混凝土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规划》发出公告,准备搬迁,但企业一直生产至今。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无环保相关手续,场区内雨污不分流,冲洗废水直排市政雨水管网,无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大量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而市住建部门在周边群众反复投诉、公司按规划要求准备搬迁的情况下,2016年仍然向该企业发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责令阜阳市市政工程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停产整改,依法完善相关手续,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2.限期搬迁或关闭。1.我单位收到信访件的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落实了降噪、降尘相关措施,目前站内存放的砂石等防汛物资已按要求进行了全覆盖。2.为彻底消除该搅拌站污染隐患,2021年7月,申请对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报废处置。依据《安徽省国有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阜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资产处置前,已委托阜阳颍安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随后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将资产评估价格报国资委备案后,正在等待资产公开拍卖处置。3.因公开拍卖尚未进行,2021年12月17日、18日拆除了拌合机的混凝土储存罐。目前拆除工作已完成,该搅拌站已关闭。
2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用水来源主要为地下水,根据近年来市水务部门水资源公报和自然资源部门地下水监测情况显示,2017年以来,全市地下水开采量逐年上升,地下水漏斗中心水位埋深逐年下降,水源地孔隙水可开采量为0.6993亿立方米/年,但阜阳市2018年度孔隙水实际开采量已达1.6268亿立方米,开采程度高达232.63%,已属严重超采,中深层和深层均已形成面积巨大的地下水降落漏斗,漏斗面积7966平方公里,漏斗范围早已超出水源地边界,并向周边区域持续扩张。相关主管部门对私自开采地下水问题监管查处不到位。1.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阜阳市地下水置换方案,有序推进落实。2.严格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加大非法开采地下水打击力度。1.编制完成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委托安徽省水科院于2020年12月底编制完成《阜阳市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明确了压采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启动地下水压采置换工作,严格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截至目前,按年度计划,本着"水到井封"的原则,全市已封闭地下水超采区内深井44眼,占2021年应封闭比例的100%,压减水量300余万吨。
2.严格地下水水位控制。采取多种措施对地下水水位进行控制,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了阜阳市地下水水位控制和地下水演变机制与调控方案研究专题会议,制定了地下水水位控制方案,对相关县市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从监测数据来看,截至目前,我市地下水平均水位已基本稳定。
3.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省委、省政府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依托引江济淮和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完成《阜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源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水源置换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阜阳四水厂取水许可已获省水利厅批复,阜阳三水厂(二期)已启动水资源论证编制,各县市区城乡供水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也已相继启动。
4.建立了地下水超采治理长效机制。在2021年度市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中,增加地下水管理保护的考核分值比重,切实加大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考核力度,持续提高地下水执法效率,不断强化地下水管理。同时,制定《阜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压采目标和措施,长效推进地下水问题整改。目前,阜阳城区地下水日供水量已大幅压减至2万吨,地下水占比降至公共供水总量的10%以内,颍上、界首城市地表水厂也相继建成试运行供水。
24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的日常环境监管不到位,各类扬尘污染问题仍然较多。1.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认真实施《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3.对不符合扬尘防治标准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查处。1.市重点工程处对严格落实整改任务。我处对照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任务,严格按照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各项目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开展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我处制度化开展“日巡查、月督查”工作,处领导对环保工作亲自调度,各项目对照标准进行日常管理,督察考核组每月全面督查。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和市环保部门反馈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严格合同管理。针对个别项目因落实环保措施不到位影响阜城空气质量的问题,依据合同约定,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和扣除违约金等处理。2021年全年共按照合同扣除违约金12次,共计15.4万元。
2.市城乡建设局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市城乡建设局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部署,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及攻坚行动方案,细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任务,多举措部署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在建成区禁止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同时积极推行建筑产业化和绿色施工,督促指导项目开展标准化建设,源头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三是开展督查检查,2021年全市累计检查建筑施工扬尘1800余频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60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1份,对40个项目移交处罚。四是广泛宣传动员,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施工现场观摩会,通过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水平。
25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对拆迁工地和砂石料场的日常环境监管不到位,各类扬尘污染问题仍然较多。1.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督促各地加强拆迁工地日常环境监管,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督促各地加强工业企业砂石堆场、港口码头日常环境监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3.各县市区牵头对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经营性质的砂石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处置。1.本年度阜城市区范围内拆迁工地34处,盘点销号5处,目前仍在监管拆迁工地29处,其中渣土覆盖27处,覆盖率93.1%,同比增长10.7%,设置围挡26处,设置率89.7%,同比增长6.4%,施工过程中全面落实喷淋作业。
2.加强港口扬尘污染防治。完善合法码头环保设施:改善码头现有装卸工艺,采用全封闭带式运输机装卸作业,现运行的皮带输送机采取全封闭抑尘措施或增设抑尘设施;在散货码头堆场周围设立防尘网或实行封闭储存;统筹规划港区码头绿化方案,形成绿化防护林带等防风、抑尘措施;在堆场、装卸料口等设立抑尘喷淋装置,小型散货堆场应通过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硬化散货堆场、道路,减少车辆作业扬尘。所有进出码头易产生扬尘的散货运输车辆,一律覆盖,不得超载、泼洒滴漏,影响环境。
26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不到位,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出现反弹,部分地方焚烧现象较为普遍。督察期间,太和县高庙镇、苗老集镇、蔡庙镇、S308省道旁,界首市陶庙镇李腰村,颍上县张楼小学附近均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浓烟滚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1.持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2.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有效落实秸秆清运及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焚烧行为。3.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以卫星、视频监控能科技手段,第一时间发现并消除焚烧隐患。4.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建立由市到村的全方位督查体系,切实履行督查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非特殊时段、非重点区域督查巡查力度。5.严肃考核问责,对禁烧不力、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县市区予以问责,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1.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一是继续应用“阜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时动态”软件统计调度数据;二是继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三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禁烧工作的宣传和督导;四是加强对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财政试点县监管和调度;五是指导阜南县开展农作物秸秆全域化收集、全量化利、全程化服务试点工作;六是办好四季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预估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产业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2.坚决落实全区域、全时段禁烧政策,推进禁烧工作常态化。在全年禁烧整体工作框架下,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烧工作体系,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包保机制,狠抓秸秆禁烧工作不放松。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形式,采用督查巡查与气象遥感监测方式共同对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遏制秸秆焚烧行为。
2021年度,全省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我市为零。
27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柴油货车及国三以下的柴油货车保有量大,均占全省总量的15%左右。随着阜阳市大建设对运输需求的增加,大量工程机械、物料运输车辆集中使用,区域内尾气排放量巨大,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2018年阜阳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30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就达3.13万吨,占比72.8%。2019年2月,省政府部署开展全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但阜阳市直到2019年10月28日才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阜阳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37套,向2155辆超标机动车车主发放短信通知,对35辆超标机动车车主下发处罚通知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完成编码登记4805辆,执法检测298次,依法查封扣押46辆,实施处罚13辆。
28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相关部门对机动车污染管理不到位,超标排放处罚工作未正常开展。1.2020年底前建设运行尾气超标抓拍系统。2.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遥感监测取得的数据,作为环境执法的依据。3.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公开曝光。1.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机动车黑烟抓怕项目实施,机动车黑烟抓拍设备已建成9套。依托已建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全市所有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日常车检情况。
2.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环保部门检测、交通部门维修、公安部门处罚的工作机制,对市环保部门推送的2200余辆重污染排放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协助做好重污染车辆车主告知提醒工作。
3.2021年5月26日至6月24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交警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共计29家次,责令限期改正23家,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处罚6家;10月26日至10月28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共计检查5家次,责令改正5家。有效达到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公开曝光。
4.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安徽省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先后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13家具备条件的维修企业作为M站建设单位,8月底完成了省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系统和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交互对接,已能实现推送汽车尾气治理数据。
29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相关部门对机动车污染管理不到位,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日常管理也未跟上,大量柴油三轮车、高排放农用车用于建筑工地内部运输和主城区夜间拉货。1.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高污染排放货车违禁入市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对发现在城区禁止通行区域内的违法车辆,严格执法管理。2.市公安局要强化夜间闯禁区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的巡查,发现闯禁区的货车、无牌无证的柴油三轮车、高污染排放的农用车,严格落实处罚;发现拼装、报废车辆,依法处理。3.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各地加强建筑工地运输机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4.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对非法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和处罚。1.市公安局优化城区货车禁限行措施,在城市外围指定重中型货车过境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高污染车辆对城市安全出行影响。对违反限行通告规定车辆严管重罚,今年以来,查处违法禁限行规定货车3566起。完善货车入市通行审批制度,积极推动货车入市通行码网上办理。通过“交管*****”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路面岗点等途径便利服务货车入市,指定通行路线,优化通行秩序。
2.市城乡建设局将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施工扬尘整治范围,对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使用排放不合格机械设备的, 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3.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颍州区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对高污染、改装、报废车辆等违法车辆严格处罚,强制报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2021年严格监管国3以下排放标准的道路机械驶入低排区,登记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898台,依法查封2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超标排放的9台机械立案查处,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颍泉区组织开展非道路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940台,发放环保标牌580个。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整改行动,监测尾气30多台次,清理出场10辆,立案查处2起。颍东区组织开展非道路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267台,发放环保标牌1206个。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开展低排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改行动,清理出场非道路移动机械5辆,非法拼装车2辆,处罚2起。阜合园区严格柴油车污染,对出入中重型货车较多的企业出入口,要求安装监管系统,对车辆进行严格管控,严控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驶入园区。强化对渣土运输及工地使用车辆的监管,严禁使用四不像等不合格的车辆。临泉县组织开展了高污染排放货车治理工作,对中重型货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等重污染车辆实行城区内限行、禁停措施。在城区四十多处进城路口设置提示牌,提示6:00-22:00,重中型货车等重污染车辆城区禁行,对违反规定在禁行期间进入城区的车辆进行处罚,查处260余起。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渣土车等相关企业进行源头监控。对城区建筑工地周边作业渣土车、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管理,要求企业做到每辆车配备防尘布,在运输过程中有抛洒现象,及时清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企业8次。发出无号牌、逾期未年审、无证等柴油三轮车、高排放农用车,一律依法处罚,发现拼装、报废车辆一律送报废厂处理。太和县深入运输企业摸排车辆,建立登记台账,共核准渣土企业6家,渣土车177辆。加强日常监管,将非环保车辆参与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纳入日常巡查重点,严厉打击农用车、三轮车等不符合环保密闭要求的车辆参与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查处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3起,处罚0.15万元。通过持续开展对非法运输渣土车辆的监管,不断规范处置行为,整改成交明显。阜南县组织开展 大货车违禁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发现在城区禁止通行区内违法车辆、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巡查,发现闯禁区的货车、无牌无证的柴油三轮车、高污染排放的农用车,严格依法处罚;发现拼装、报废车辆,严格依法处理,强制报废拆解。对非环保车辆参与渣土运输的进行严格管理。利用工地内部监控和智慧城管平台,对工地渣土运输作业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加强执法巡查和持续整治,城管违规使用非环保车辆涉土作业较少,渣土运输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未发现柴油三轮车、高排放农用车作业。颍上县加大对超标排放机动车查处力度 ,查处110辆。加大宣传力度,对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年审的车辆,及时按照程序处理,高排放用车严禁上路行驶。加强对建筑工地使用违禁车辆的整治,严禁柴油三轮车、高排放农用车在工地内作业。加强渣运输企业管理,11家渣土企业,新型环保渣土车170辆,要求依法、规范、安全和清洁运输。界首市加强对超标排放机动车管理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减少排放超标污染行为。对上路行驶的柴油三轮车、高排放农用车逢车必查,坚决杜绝柴油车、农用车进入城区。加强夜间高排放农用车为建筑工地运送货物查处,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营造严管严控超标排放车辆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渣土车辆管理,杜绝非环保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30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贩卖不合格成品油问题十分突出,大量加油站长期销售不合格成品油。1.加大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力度。2.依法处理经营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并追踪溯源。3.健全成品油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全覆盖检测,对质量不达标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2021年度,全市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县级监督抽查共抽检成品油1139批次,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为97.3%;车用尿素92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5.7%,基本实现县级监督抽查全覆盖。市级监督抽查全年计划成品油350批次,实际完成350批次,不合格仅为3批次,合格率为99.1%;车用尿素全年计划100批次,实际完成100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对抽查不合格的均已立案查处。
31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各县市区对砖瓦窑厂日常环境监管普遍不到位,扬尘污染、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突出。1.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按照要求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按照要求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建设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3.强化无组织排放治理。原料系统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配备除尘装置。4.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正常运行。5.严格落实厂区及进出道路硬化,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加强日常保洁等防尘抑尘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法依规实地督促各县市区对砖瓦窑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联合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辖区砖瓦窑厂开展生态环境督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经排查,全市共128家砖瓦窑厂企业,截至目前各县市区砖瓦窑厂生态环境信访件已全部销号。
32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有机废气产生企业数量多、覆盖面广,近年来虽然进行多次整治,但仍有部分企业有机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各类问题较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要求,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建设适宜的治污设施,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专项行动,对我市34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211家正在营业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和监测,依法关停296家非法加油站点,淘汰燃煤热风炉1915台,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37套,向2155辆超标机动车车主发放短信通知,对35辆超标机动车车主下发处罚通知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完成编码登记4805辆,执法检测298次,依法查封扣押46辆,实施处罚13辆。
3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还不到位,乱堆乱放、露天焚烧现象较为普遍。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做到村庄收集设施全覆盖、乡镇转运设施全覆盖,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露天焚烧、积存等现象,充分发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的作用。1.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我市现有环卫保洁人员约2.77万人,其中农村保洁员1.9万余人,基本满足每300-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共建成投运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4个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合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5866吨/天,其中填埋处理能力1316吨/天,焚烧处理能力4550吨/天,可基本满足全市处理需求。建立了农村垃圾治理月报制度,2019年共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19万吨,清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率约95%;2020年共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20万吨,清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率约95%;2021年共处理农村生活垃圾100万吨,清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率约95%。
2.完成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市排查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2处,河流漂浮物16处,共计38处,分3年完成。目前全市3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面完成。
3.实现全市环卫保洁服务市场化全覆盖。我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了环卫保洁市场化,覆盖了157个乡镇、1743个行政村、*****个自然村,年承包经费约7亿元。各县市区均结合环卫保洁市场化合同制定了监管考评方案,建立了城乡环卫督查考评体系,基本形成市、县(区)镇(乡)三级考核机制,定期考核通报。
4.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按照环保督查整改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敞口垃圾池、垃圾房,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就地堆放、填埋或焚烧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共取缔、改造敞口垃圾池450处、垃圾房14个,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就地堆放、填埋或焚烧现象排查出132处,全部整改完毕。
34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16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阜阳各县市区存在未制定落实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阜阳市上报已整改完成。此次督察发现,阜阳市落实整改不到位,部分县区混凝土搅拌站行业仍存在规划布点混乱、产能严重过剩、日常监管不力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混凝土搅拌站日常环境监管也不力,督察组随机抽查了20多家混凝土搅拌站,发现手续不全、擅自增加生产线、无污染防治设施、物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突出等问题普遍存在。1.对市本级及各县市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供需关系、布点设置、覆盖半径等进行科学论证,对论证存在问题的进行修订完善。2.制定实施《阜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治理行动方案》。3.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各搅拌站职责任务。4.对符合布点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督查,要求手续齐全,污染治理符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5.不符合布点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做到“两断三清”。1.我局委托市规划院对《阜阳市城区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搅拌站布点规划(2015-2030)》进行了中期评估,评估认为该规划是科学的、合理的。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界首市、颍上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 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有资质搅拌站环保提升和扬尘治理工作。颍州区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搅拌站的扬尘防止措施落到实处,转发《关于印发颍州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开始督促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阜南县已经批复资质并投入生产的的有9家,手续齐全,另3家符合布点规划正在建设中,污染治理符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规定,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临泉县已实施《阜阳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职责已划分,责任落实到人。15家搅拌站运行稳定,手续齐全,环境污染治理达标。颍上县有资质商混站18家,正常生产18家,对在生产18家有资质搅拌站扬尘污染治理开展排查,经查基本符合扬尘整治要求。界首市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4家,其中1家属于迁建企业,3家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太和县符合布点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手续齐全、污染治理基本符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三、不符合布点规划搅拌站已停产,正在有序拆除。颍泉区不符合布点规划的15家非法搅拌站全部拆除,符合布点规划的3家混凝土搅拌站正在办理资质;7月19日现场督促拆除完成新发现的宁老庄镇虹桥村一处非法搅拌站,周棚街道办事处龙浩混凝土搅拌站不符合布点规划,未拆除;规划建设5家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审批完成,3家混凝土搅拌站正在办理资质。颍东区共摸排出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9家,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单,现已拆除16家,剩余停产2家,正在整改1家。阜南县对不符合布点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依法依规予督促限期拆除,累计已拆除53家非法搅拌站,做到两断三清。临泉县对不符合布点规划搅拌站22家已拆除完毕,做到‘两断三清"。颍上县法搅拌站31家,已拆除30家,剩余1家“颍上县鸿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擅自加装生产线企业,已基本拆除。擅自加装生产线均无法生产。界首市已累计拆除21家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现有17家无资质站点,已拆除11家,已转产1家,多年未生产2家,正在组织拆除1家,有环保相关手续1家,水稳站1家,对未完成的信访案件正在抓紧督办督查。太和县《11家需转型升级的混凝土搅拌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通过,其中金辉搅拌站生产设备已拆除;苗玉付搅拌部分拆除、五星韩武、蔡庙西东正在拆除,桑营淝武已拆除;3家临时搅拌站已拆除一家(赵庙孙楼商砼搅拌站)。
2.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有资质搅拌站环保提升和扬尘治理工作。颍州区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搅拌站的扬尘防止措施落到实处,转发《关于印发颍州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开始督促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阜南县已经批复资质并投入生产的的有9家,手续齐全,另3家符合布点规划正在建设中,污染治理符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规定,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临泉县已实施《阜阳市预拌混凝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职责已划分,责任落实到人。15家搅拌站运行稳定,手续齐全,环境污染治理达标。颍上县有资质商混站18家,正常生产18家,对在生产18家有资质搅拌站扬尘污染治理开展排查,经查基本符合扬尘整治要求。界首市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4家,其中1家属于迁建企业,3家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太和县符合布点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手续齐全、污染治理基本符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设施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颍泉区不符合布点规划的15家非法搅拌站全部拆除,符合布点规划的3家混凝土搅拌站正在办理资质;7月19日现场督促拆除完成新发现的宁老庄镇虹桥村一处非法搅拌站,周棚街道办事处龙浩混凝土搅拌站不符合布点规划,未拆除;规划建设5家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审批完成,3家混凝土搅拌站正在办理资质。颍东区共摸排出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9家,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单,现已拆除16家,剩余停产2家,正在整改1家。阜南县对不符合布点规划的混凝土搅拌站,依法依规予督促限期拆除,累计已拆除53家非法搅拌站,做到两断三清。临泉县对不符合布点规划搅拌站22家已拆除完毕,做到‘两断三清"。颍上县法搅拌站31家,已拆除30家,剩余1家“颍上县鸿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擅自加装生产线企业,已基本拆除。擅自加装生产线均无法生产。界首市已累计拆除21家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现有17家无资质站点,已拆除11家,已转产1家,多年未生产2家,正在组织拆除1家,有环保相关手续1家,水稳站1家,对未完成的信访案件正在抓紧督办督查。太和县《11家需转型升级的混凝土搅拌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通过,其中金辉搅拌站生产设备已拆除;苗玉付搅拌部分拆除、五星韩武、蔡庙西东正在拆除,桑营淝武已拆除;3家临时搅拌站已拆除一家(赵庙孙楼商砼搅拌站)。
35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原有2处建筑垃圾处置场2017年已封场停止使用,至今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现有建筑垃圾采取清运企业自主消纳模式,偷填偷埋现象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全市查处的乱倒建筑垃圾案件达76起。1.加强企业自主消纳建筑垃圾行为的监管,对非法处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我市建筑垃圾采取“部门行业管理、清运企业自主消纳”的方式进行处置消纳,就地减量、合理利用、分散处置,化整为零,即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各清运企业提供的由各乡镇(办事处)出据的建筑垃圾消纳证明或各工程建设项目出据的建筑垃圾消纳证明核准清运企业消纳建筑垃圾的方向和地点。建设类排放建筑垃圾(土方)消纳利用的主要途径为直接回用、路网建设基础垫层、房建项目基槽回填、绿化建设用土回填以及农村土地整理土方回填。目前由于阜城东大外环路项目建设,基础用土需求量较大,阜城土方暂时出现短缺现象。拆迁类建筑垃圾消纳利用的主要途径为各类建设工程场内临时道路垫层铺设。对不能再利用的工程杂土及其他建筑垃圾,采取“堆山造景”方式,进行就地消纳、减少存量,利用建筑垃圾规划建设微地形、微山坡。
36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砖瓦窑厂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缺失,企业产生的废机油等未按危废进行管理,普遍存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废机油废弃物露天堆放、随意处置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要求全市窑厂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废弃机油废弃物。1.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规范危险废物标志、标识。2.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3.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加强对砖瓦窑厂危险废物管理,联合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辖区砖瓦窑厂开展针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专项检查,经排查,全市共128家砖瓦窑厂企业,已督促各县市区砖瓦窑厂建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
37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混凝土搅拌站等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缺失,企业产生的废机油等未按危废进行管理,普遍存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废机油废弃物露天堆放、随意处置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要求全市搅拌站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废弃机油废弃物。1.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规范危险废物标志、标识。2.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3.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账。1.阜阳市89家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均已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规范危险废物标识、标识。
2.混凝土搅拌站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
3.混凝土搅拌站均已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
38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医废管理亟待加强,乡镇农村卫生院所普遍存在医疗废物暂存库不规范、未分类存放、收集、转运不及时等问题。1.加强培训和监督,指导全市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到位、复核到位、跟踪到位、整改到位。2.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整改情况,并予以通报。3.约谈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要求及时收集、转运。1.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年初,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督导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医废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目前全市检查医疗机构2649户次,对其中未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36家机构予以立案处罚。
2.针对反馈问题清单,市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6月印发《阜阳市卫生健康委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培训,各乡镇卫生院自查自纠。8月,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抽查。9月,印发《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医疗废弃物管理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轮督查通报》,对抽查发现问题采取行政处罚、不良计分、向社会公示等措施。各县市区按时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重视该项工作,同时提高相关人员收集、转运、贮存等能力。
3.2021年4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阜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1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阜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印发通报并约谈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结合各县市区销号申请情况,12月,市卫生健康委对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仍有一些乡镇卫生院存在医疗废物监管不到位问题,需要进一步全面加强整改措施落实,加快推进整改进度。
4.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该公司进行约谈。
39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上报已排查和列入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共199个,但督察发现,仍有大量非法入河排污口漏查漏报。颍州区东清河淮河路桥排污口,颍东区正午镇黑凤沟沿岸多个排污口,临泉、太和等县的部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排污口等均未排查上报。1.进一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 2.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建立清单,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核查工作,以阜阳市环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阜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阜环委办[2020]110号),于8月6日会议布置各县市区工作人员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核查和认定工作。目前,新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数量共74个,其中:颍州2个,颍泉4个,颍东7个,临泉1个,太和38个,颍上10个,界首12个。目前,针对新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正在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属地政府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开展再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40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企业手续不全、批建不符问题较为常见。部分企业违法问题仍然存在。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整改。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两高”新司法解释,严格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度,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9次,抽查企业299家次。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2件,罚款2031.8654万元。不断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推动139家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查处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案件14件,罚款118.6万元。
41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阳市散乱污企业点多面广,虽然进行了多轮排查整治,但禁而不绝、死灰复燃问题依然存在。排查工作不细致,仍有相当一部分散乱污企业未排查列入整治范围。整治工作不彻底。厂中厂散乱污问题突出。1.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杜绝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等现象。2.分类实施整合搬迁、整改提升、整顿规范等整治措施,整治无望的,依法关停取缔,严禁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3.加强信息公开和工作调度,实行动态排查更新机制,及时将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信息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公布“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清单。深入开展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清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顿规范等整治措施,逐步落实整改任务,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已完成台账动态管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将新发现的非法“散乱污”企业信息纳入清单管理。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在前期“散乱污”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再排查再整治,2020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9家,取缔关闭类38家,整顿规范类1家,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以来,全市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38家,整顿规范6家,关闭取缔132家,完成整改138家。
42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察组通过汇总分析和现场核查发现,此次督察期间受理的677件环境信访举报件中,超过四分之一是重复投诉件,部分信访问题同时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反复投诉的问题,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整改仍不到位,边督边改群众满意率较低。有些问题未根本解决,群众对当地查处结果不满意,反复投诉,尤其是对检查时停产停业、检查一走就生产使用极为不满。1.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信访件重复投诉问题进行梳理,重点予以调度,加快推进整改。2.严格按照《阜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验收销号工作,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建立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长效机制,自2017年起,已对完成整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多轮“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建立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2021年度组织开展两轮“回头看”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全市系统性、结构性生态环境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最大限度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4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部分工业园区内集聚大量非工业产业。阜阳市经济开发区共有218家企业,其中汽车4S店62家、医院13家,并有大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层次低,缺乏支撑性的产业引领带动,2018年园区工业产值只有40多亿元,亿元GDP用地2012亩为全省最高,亩均税收不到5万元为全省最低,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全面落实《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方案〉》(阜〔2018〕158号)、《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园区体制改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意见》(阜办发〔2019〕9号)要求,开展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完成后,重新定位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二是促进已有产业进行升级;三是严格把好项目入区关,进一步规范整顿。该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统一规划编制,统筹产业布局,统一组织招商,统一政务服务。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家居建材、彩印包装、磁性新材料等产业。根据投资促进中心反馈,阜阳经开区初步形成了专用车及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和以汽贸物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2020年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33个,其中28个项目属于园区主导产业,占比84.8%。园区现入驻规上工业企业71家、限上商业企业52家,其中非主导产业的必备配套产业印刷包装业5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业占比57.6%,限上商业企业汽贸企业占比87.3%。 根据新兴产业园办公室反馈,2020年颍州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2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2021年1至9月份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24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新增项目主导产业占比100%
44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少园区存在主导产业与核准主导产业不一致。阜阳市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中只有25%与主导产业相符。全面落实《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方案〉》(阜〔2018〕158号)、《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园区体制改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意见》(阜办发〔2019〕9号)要求,开展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完成后,重新定位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二是促进已有产业进行升级;三是严格把好项目入区关,进一步规范整顿。该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统一规划编制,统筹产业布局,统一组织招商,统一政务服务。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家居建材、彩印包装、磁性新材料等产业。根据投资促进中心反馈,阜阳经开区初步形成了专用车及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和以汽贸物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2020年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33个,其中28个项目属于园区主导产业,占比84.8%。园区现入驻规上工业企业71家、限上商业企业52家,其中非主导产业的必备配套产业印刷包装业5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业占比57.6%,限上商业企业汽贸企业占比87.3%。 根据新兴产业园办公室反馈,2020年颍州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2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2021年1至9月份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24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新增项目主导产业占比100%
45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少园区存在主导产业与核准主导产业不一致。颍东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中只有56%与主导产业相符。1.严格按照省政府扩区批准文件规定的主导产业引进项目。2.与招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主导产业规划招商引资。3.根据园区发展现状及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适当调整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为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府扩区批准文件规定的主导产业引进项目,与招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主导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根据园区发展现状及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适当调整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11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2021年,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6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现入驻企业144家,其中主导产业105家,必备配套产业25家(印刷包装业16家,物流仓储业8家),主导产业企业占比90%。2015年以后入驻企业56家,其中主导产业占比达91%。
46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少园区存在主导产业与核准主导产业不一致。颍州经济开发区现有企业中只有59%与主导产业相符。全面落实《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方案〉》(阜〔2018〕158号)、《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园区体制改革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意见》(阜办发〔2019〕9号)要求,开展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完成后,重新定位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二是促进已有产业进行升级;三是严格把好项目入区关,进一步规范整顿。该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统一规划编制,统筹产业布局,统一组织招商,统一政务服务。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家居建材、彩印包装、磁性新材料等产业。根据投资促进中心反馈,阜阳经开区初步形成了专用车及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四大主导产业和以汽贸物流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2020年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33个,其中28个项目属于园区主导产业,占比84.8%。园区现入驻规上工业企业71家、限上商业企业52家,其中非主导产业的必备配套产业印刷包装业5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业占比57.6%,限上商业企业汽贸企业占比87.3%。 根据新兴产业园办公室反馈,2020年颍州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2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2021年1至9月份开发区新实施招商落地项目24个,全部属于园区主导产业,新增项目主导产业占比100%
47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少园区未实施节水和中水回用。阜南县经济开发区未建设中水回用设施。1.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中水管网建设纳入路网建设工程中,与路网建设一并施工。2.采取工业利用、道路保洁、绿化等多种方式利用中水,不断提升中水利用率。2020年5月县政府将中水回用项目列入县污水处理厂改建配套及污泥处置工程。2020年8月将该项目纳入供排水一体化项目中。2021年5月份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建成一期中水管网18.15km,二期继续建设中水管网9.6km。一期中水管网已经通水,可以使用,并向齐耀新能源公司试通水成功。为提升城区水系水质,利用中水向内河景观河道补水。中水得到有效利用。
48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颍州区王店镇多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未做到“两断三清”,部分整治后又出现反弹。1.加强对王店镇“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关停取缔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整顿规范的整改到位。2、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包保责任人,防止问题反弹。1.王店镇政府成立专班,对后卢庄所有的木质家居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档”。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实行厂区功能分区管理,对涉粉尘污染企业要求落实收尘除尘措施,解决粉尘污染隐患。3.对喷漆家具企业大气污染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对不达标喷漆设施予以查封取缔。4.落实监管职责。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不定期巡查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目前,该区域家具生产企业已无喷漆现象,企业粉尘治理效果明显提升,安全环保隐患整改成效明显。
49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部分安置房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西湖风景名胜区部分安置房为景区内原有居民,下一步随西湖景区开发规划逐步实施搬迁。针对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安置点进行分类整治:
1.白行新村按规划属被保留的新村,手续已完善。
2.古田新村于2014年12月经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规划用地113.7亩,手续已完善。
3.梳庄村桥口、竹园、安韩庄、景孔庄,于2010年8月经阜阳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建设安置点,分别占地75亩、112亩、39亩、30亩,手续已完善。
4.龙潭、杨楼安置点正在推进整改。
50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阜南县大亚集团生产异味扰民问题未根本解决,群众对当地查处结果不满意,反复投诉,尤其是对检查时停产停业、检查一走就生产使用极为不满。1.加强执法监管,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积极推助企业搬迁。企业已加强生产设备日常巡查维护,加大热压工艺废气收集效果,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根据监测计划,该公司2021年6月8日委托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8月28日至今,该公司处以停产状态,公司领导层与技术人员已分流。
51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除颍州区经济开发区外,阜合产业园等9个省级工业园区均未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1.2020年6月底前完成阜南经济开发区、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颍泉经济开发区、临泉经济开发区、太和经济开发区、颍上经济开发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7个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2.加快推进颍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结合阜阳经开区、颍州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工作,推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涉及及规划环评有关问题整改,及时印发整改工作通知,要求各开发区管委会明确专人、倒排期限,全力做好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园区予以通报,指导督促做好整改。 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规定,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至2020年6月30日,主导产业涉及化工行业的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安徽临泉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核,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安徽颍上经济开发区、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至2021年11月30日,主导产业涉及化工行业的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安徽阜阳经开区、安徽颍州经开区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至此,全市10个省级开发区均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522020省警示片阜阳市太和县县城旧县镇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孙沟,导致河水发黑发臭,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84毫克每升,氨氮50.9毫克每升,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标准3.6倍和24.5倍,水体严重黑臭刺鼻。1.对孙沟沿线城镇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整治。2.对孙沟进行清淤整治。3.强化孙沟河长制落实,加强巡查和监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1、对孙沟沿线城镇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委托第三方设计整治方案,对孙沟进行整治;
2、通过招投标,由安徽睿智公司中标施工,对施工进行清淤,建立清淤台账,进行土壤监测;
3、加强孙沟两侧截污纳管,保障污水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变黑臭水体状况。
532020省警示片阜阳市经开区界前沟虽已完成整治,但是在在纬一路路北围挡内部仍然有污水排向界前沟内,对已整治的水体再次造成污染。经取样监测:沟内水体化学需氧量130毫克每升,氨氮31.5毫克每升,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标准2.3倍、14.75倍,仍为重度黑臭。1.对界前沟沿线污水来源进行溯源整治。2.清理整治污染的界前沟。
3.强化界前沟河长制,加强巡查和监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完成清理整治污染的界前沟;
2、完成对“界前沟”沿线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其污水经管道排入新阳路污水管网中;
3、完成生态补水工程。利用颍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完成了“界前沟”生态补水工程;
4、完善“界前沟”河长制。其中,街道级河长由京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社区级河长由邢集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对“界前沟”5个位置的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2.0mg/L)
542020省警示片阜阳市颍上县耿棚镇和西三十铺镇交界处的大徐村、仁和村周边大量粉丝加工企业和作坊普遍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粉丝加工废水直排周边沟渠,导致柳沟等河流水污染严重,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柳沟沿岸边坡虽然已经整治,但沿岸仍有大量排污口直接向河内排放污水,河水恶臭难闻,河面有大量泡沫状漂浮物,水体污染严重。在柳沟河道及周边河沟内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444毫克每升,氨氮4.81毫克每升,分别超地表水Ⅴ类标准10.1倍、1.4倍。1.对耿棚镇、西三十铺镇粉丝加工“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规范整治,杜绝无证非法经营。
2.对柳沟及周边河沟沿线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截污进入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新建一体化处置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强化柳沟及周边河沟河长制落实,加强巡查和监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4.对粉丝加工企业环境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查处。
1、颍上县对仁和村、大徐村的76家粉丝加工厂(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目前,76家粉丝加工企业(作坊)中,1家自行停产,剩余75家粉丝厂(作坊)中第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20家已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剩余未完善手续且不能稳定达标的55家已全部停产,待完善手续、稳定达标后依法依规恢复生产;
2.在仁和村和大徐村交界处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粉丝加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现已建成运行。在柳沟、八里沟等河道实施微生物原位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10.7公里长度的河流断面整治工作,河流断面水质已达到V类水质标准;
3.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柳沟、八里沟和淮颍河的日常监管;
4.组织全覆盖督查巡查,切断粉丝加工废水、粉浆水及养殖废水污染源头。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柳沟区域问题整改,一是规划建设粉丝生产集中加工区,做到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稳定达标,全面取缔不能达标的粉丝加工作坊;二是畅通柳沟周边水系,实施“活水”工程;三是切实加强淀粉、粉丝加工企业监管,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善,达标排放;四是对柳沟及周边河道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一次,如发现有超标情况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柳沟污染不反弹。
552020省警示片阜阳市临泉县人民路与兴园路交口附近一处自然水面,约300亩,水面目前已被填占近半,现场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强碱性泥浆、及未知污泥和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大量建筑垃圾泡沫。1.对现场倾倒的固废进行分类甄别,制定处置方案,分类规范处置。
2.按照规划要求,对该处自然水面进行清理整治。
3.对环境问题线索进一步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查处。
1. 委托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
2. 问题内容中的“未知污泥”实为细泥、灰白色填埋物和黑灰色废渣。经溯源和固废鉴别,细泥实为安徽宇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该公司已应急清挖至该公司厂区内,进行综合利用,共清挖214车,约2854方,灰白色和黑灰色废渣填埋物鉴别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管理,场地内的土壤各项检测指标满足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已清挖、转运至临泉睿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共清挖517车,约*****方;问题内容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砖块、渣土和混凝土块等,强碱性泥浆实为混凝土搅拌车刷罐残渣硬化物,主要组分为水泥和细砂,可归属为建筑垃圾,根据《填埋物应急处置方案》,该地块涉及的建筑垃圾不再进行清挖(该地块已转为工业用地,规划为物流用地)。问题内容中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塑料袋、布条等,已分类清捡并转运至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问题内容中的“水面漂浮大量建筑垃圾泡沫”主要是外墙施工岩棉保温板废料,已打捞并分类清捡转运至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3. 该场地为建设用地(皖政挂〔2021〕116号),在2015年-2030年临泉县城区总体规划内,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使用。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表明土壤样品各项检测指标满足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挥发酚、苯酚等因子虽存在超标现象,但风险可控,参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挥发酚限值,场地内地下水中挥发酚浓度未超过该限值,引起挥发酚异常的细泥已完成清挖,第二次调查中挥发酚浓度较第一次调查浓度有所下降,场地内的地下水采取监控、自然衰减的风险管控措施;
4. 已对现场固废开展溯源调查,细泥为安徽宇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擅自倾倒,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公司下达监察通知书,要求对所填埋细泥进行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安徽宇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城罚决字〔2021〕第50号),罚款2万元。
56D2AH202*****0024阜阳市临泉县北大桥文王酒厂,2010年至今通过东侧排污口向泉河排放污水,导致排污口附近80-90米长的泉河水体发臭,且该厂距离金桥花园不足十米、距离英泽中学不足70米,异味扰民、影响学生日常学习生活。1.加强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将红旗沟(于寨沟)周边生活污水截污至泉北片区污水管网。
2021年5月底前,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红旗沟(于寨沟)周边污水管网内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不能完全处理部分抽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后,晴天无污水进入红旗沟(于寨沟)。
3.2021年9月底前,完成红旗沟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将该区域生活污水收集进入临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2021年底前,完成红旗沟(于寨沟)清理整治工程。
1.加强了对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已于2021年5月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红旗沟(于寨沟)周边污水管网内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不能完全处理部分已抽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3.泉北污水管网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红旗沟(于寨沟)周边生活污水已全部截流至泉北污水管网,并已输送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已完成红旗沟(于寨沟)河底清淤和清理整治工程。
57D2AH202*****0017阜阳市界首市新马集镇范寨村,范某良在范寨村居民区(村委会附近)开办养猪厂,规模七八百头,异味扰民。多次反映未果。2020年向安徽省环保督察投诉,责令其搬迁,但至今并未搬迁。加大对该养殖场日常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监督,严格控制存栏量,做到粪便日产日清、粪污处理设备正确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对该养殖场是否需要搬迁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采取下步措施。该养殖场生猪已处理完毕,养殖设施已拆除。
58D2AH202*****0042阜阳市临泉县艾亭镇镇政府斜对面俊妞华润生鲜广场,2020年11月占用3000多平方耕田,建造大棚房超市。多次向市长热线和县长热线反映未得到处理。1.依法处置违法建设。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部分,依法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不在临泉县编制的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内,占用的林地部分,依法处置到位。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监〔2021〕30号处罚已全部落实。艾亭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俊妞华润生鲜广场超市占用840.1(596+244.1)平方米林地上的新建建筑物706.9平方米和硬化地面133.2平方米依法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占用集体建设用地1738平方米(包括原行政处罚范围内新建钢构大棚非法占用的1296.9平方米和原有房屋使用的440.8平方米),已经临泉县人民政府下达建设用地批复(临政地集〔2021〕23号);所使用土地已退还艾亭镇艾亭社区;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元。
59D2AH202*****0031阜阳市太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雨污分流工作开展不彻底,导致盛世华庭小区污水排污口堵塞,导致雨天污水倒灌进小区车库和地下室,造成污染,且异味扰民。1、对小区内七个排污口进行封堵,使外部污水不回流至小区,在小区内部架设临时吸污泵,把存量污水抽至外部污水管网。
2、太和县住建局开展对盛世华庭小区周边排污口普查。
3、太和县住建局、城管局联合编制小区雨污合流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太和县住建局已优先开展对盛世华庭小区周边排污口排查,采取临时措施对小区内七个排污口封堵,清理存量污水;2021年7月县住建局牵头,委托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制定《盛世华庭小区积涝点整治方案》推荐方案之一为实施方案,新建箱涵( 2.5m×2.5m) 共计450m ,投资560万元。8月9日县住建局报告建议启用盛世华庭小区公共维修基金进行改造建设,由县城管局负责实施。
60D2AH202*****0012阜阳市临泉县土陂乡土陂村西南方,百亩大塘周围于2016—2017年建造民房,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大塘,污染塘内水体,水面上漂浮物较多,散发刺鼻臭味。1.合理增加12个生活垃圾桶,及时收集转运生活垃圾。
2.对该沟塘生活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结合沟塘清淤进一步清理。
3.将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至土陂乡生活污水厂处理。
4.将该沟塘被污染的水抽至污水管网进入土陂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1.已合理增加生活垃圾桶,并及时收集转运生活垃圾;
2.已对该沟塘生活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
3.已将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至土陂乡生活污水厂处理;
4.已将该沟塘被污染的水抽至污水管网进入土陂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5.该沟通清淤工程已完成。
61D2AH202*****0075阜阳市太和县细阳路汽车南站南侧60米的一条水沟,近年来水体黑臭,水面漂浮垃圾。加强维护管理群众举报的太和县细阳路汽车南站南60米一条沟,长度约300米,是健康路污水出口,因沿线居民靠近河道居住,拆迁难度大,故使用封闭式箱涵进行封闭,污水在镜湖路进行截污,进入太和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下游在刘园社区,建设开放式景观河,使用污水处理厂中水进行生态补水,实现资源利用。
62X2AH202*****0032阜阳市界首市王集镇宋竹园村,企业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酒厂,生产过程排放废水、废气,导致附近河流污染、部分庄稼绝收。1.对非法占用耕地厂房进行拆除。
2.对污染河流进行治理。
3.对该企业进行关闭。
1.已对非法占用耕地的厂房进行拆除;
2.受污染沟塘已治理;
3.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
63D2AH202*****0071阜阳市界首市鸭王大道,腾越铝塑,使用塑料熬油,生产时异味刺鼻,排放烟雾。1.安徽省腾越铝塑有限公司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规范原料堆放。
2.密闭安徽省旺顺塑业有限公司对车间。
3.加强对安徽省腾越铝塑有限公司及其他企业日常监管,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1.安徽腾越铝塑有限公司对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清理拆除,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原料规范堆放;
2.安徽旺顺塑业有限公司已对车间进行密闭,规范生产经营;
3.定期对两家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
64D2AH202*****0041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因未设置下水管道,生活污水长期直排村内沟塘,造成水体污染。1.开展沟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对摸排出的沟塘排污口(点),结合户厕改造,进行“三格化”改造或安装“一体式”净化设备。
3.对摸排出的受污染沟塘,组织整治。
按《临泉县沟河排污口(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秘〔2021〕15号),开展了摸底排查整治。
1、对摸排出的6处受污染沟塘,共立项规划2个项目(田桥街道排水沟疏浚工程,和田桥街道排水沟疏浚追加工程土方回填项目),制定科学整治方案,对受污染沟塘以及河床回填进行全面整治,已全部完成;
2、对摸排出的44处沟塘沿岸排污口(点),共立项规划3个项目(于营排污口整治工程,李老庄丰收沟排污口整治工程以及李营排污口整治工程),结合户厕改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施工单位进行“三格化”改造或安装“一体式”净化设备进行全面整治,已全部完成。
65X2AH202*****0027阜阳市界首市光武开发区,旭升、冠泓两家企业,现有摇床设备数十台,从事废电子产品清洗、拆解、破碎及电瓶清洗等,含铅含碱废水直排,生产过程异味扰民。1.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旭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提升造粒废气收集效率,完善雨污管网。
2.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生产经营。
3.加强对两个公司日常监管,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1.两家企业已完成造粒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2.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生产经营;
3.定期对两家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
66D2AH202*****0047阜阳市颍东区阜蚌路,第二自来水厂,多年水质不达标,散发异味,无法饮用。1.完成对二水厂供水范围内小区居民龙头水水质检测。
2.收集整理近一年以来二水厂水源水、进厂水、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
1.印发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阜阳市供水总公司二水厂水质问题核查工作方案》;
2.4月27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二水厂服务片区内住宅小区开展了第一轮水质检测,共采集了17个住宅小区的78个水质样本,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求;
3.6月29-30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二水厂服务片区内住宅小区开展第二轮水质检测,共采集77个小区的77份样本,其中8份余氯不合格,1份锰超标,1份氟化物超标;
4.关于水岸明珠锰超标问题,经排查,该处为水岸明珠物业私采地下水造成的,8月19日,市城乡建设局向市水利局发送了《关于移交地下水水质问题线索的函》,颍泉区水利局于8月31日对水岸明珠物业地下深井进行了封停,该小区用户水质均正常;
5.针对供水末梢水余氯不足问题,市城乡建设局督促市供水总公司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市供水总公司对城市供水边缘区域采取开放式排水管道,加快自来水流动速度,减少在管网停滞的时间,并适当提高出厂水加氯浓度;
6.氟化物超标是因为地质性地下取水原因造成,为解决该问题,市供水总公司于7月19日完成了三水厂配水管网建设(复兴大道至颍州南路),并实现通水,阜城供水能力得到了提升,并停用了颍泉区法院处深井供水,作为应急备用;
7.8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再次对9处不合格水质进行水质复测,经检测水质正常;
8.经对二水厂近一年以来的水源水、进厂水、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调查,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求。
67D2AH202*****0049阜阳市颍东区乌江镇刘大营村,诚道公司搅拌站,2018年以来一直违法生产,无任何手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如遇检查就临时停产,检查结束后继续生产。多次反映无果。责令阜阳市诚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完成布点规划、环评手续,并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逾期无法完成整改,依法予以取缔。阜阳市诚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布点规划、环评审批手续,并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
68X2AH202*****0017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天马小区8号综合楼楼下,任厨糊汤面、金麦发养生面馆、亳州味道等餐饮店铺,油烟净化器置于人行通道上,油烟直排下水道,净化器运行噪音及外溢油烟扰民。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映过此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召开群众座谈会,结合油烟、噪音检测结果,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占道油烟净化器进行迁移。1、颍州区组织召开了周边群众座谈会,就群众意见进行摸排登记;
2、区城管执法局已就颍淮大道天马小区8号综合楼楼下餐饮店后面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同时油烟净化器已进行迁移;
3、任厨糊汤面、金麦发养生面馆、亳州味道餐饮油烟二次检测报告已做,检测结果达标;
4、任厨糊汤面、金麦发养生面馆、亳州味道餐饮店因房租到期已关门迁移。
69X2AH********0027阜阳市颍上县谢集镇、古旋镇的多家旋窑,如:双龙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兴达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诺言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宏创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鑫鑫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烟道漏气,污染严重。1.责令颍上双龙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颍上县兴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颍上县谢桥镇诺言新型节能建材厂和颍上县宏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对窑体破损口进行封闭;
2.下一步将对颍上县旋转窑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1.颍上双龙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颍上县兴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颍上县谢桥镇诺言新型节能建材厂和颍上县宏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对窑体破损口进行封闭;2.已按要求对谢桥镇、古城镇25家窑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截至目前,已监测完成16家,对监测超标的10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另有9家因停产、湿电改造不具备监测条件。
70D2AH********0048阜阳市颍东区插花镇,多家养鸡场烧煤,两年来空气污染严重,弥漫黑灰色烟雾,每天早晨6-8点煤烟味严重。摸清插花镇燃煤鸡棚底数,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插花镇共有涉及燃煤养殖户146家,217台燃煤(地炉)热风炉[包括毛桥村21家,28台燃煤(地炉)热风炉]。通过煤改电、改气、封堵炉门、拆、堵烟道等方式,全部停止使用燃煤加湿,已完成整改。
71X2AH202104180021阜阳市临泉县宋集镇焦桥,玉辉窑厂,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夜间偷排废气,异味刺鼻,运输货车进出导致扬尘严重。1.2021年4月22日,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临泉县玉辉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下达监察通知书:
(1)要求该公司对破碎车间完全封闭,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该公司完善危废库制度建设,限期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3)要求该公司限期添置冲洗设备,加强厂区清扫力度,在冲洗设备到位前,采取人工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加强日常监管,要求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2021年4月22日,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临泉县玉辉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下达监察通知书:
(1)要求该公司对破碎车间完全封闭,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该公司完善危废库制度建设,限期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3)要求该公司限期添置冲洗设备,加强厂区清扫力度,在冲洗设备到位前,采取人工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该公司已对破碎车间按规定封闭,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已完善危废库制度建设,已建设添置满足需要的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已采取有力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2.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达标排放。2021年6月22日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窑厂废气进行执法检测,2021年6月25日第三方出具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超标,立即要求该公司整改,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临环责停字〔2021〕1号),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临环罚告字〔2021〕5号)。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8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21〕5号),罚款10万元,当前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稳定运行,2021年9月27日,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72X2AH202104180037安徽省再生铅企业未按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进行合法收集和转移,存在以下问题:1、再生铅企业原材料废铅酸蓄电池未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导致收集不规范,硫酸在收集地四处倾倒,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2、再生铅企业生产排放不达标,厂内硫酸横流、铅烟乱排,污染周边村庄及土壤;3、再生铅企业作为危废处置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危废如硫酸、冶炼渣、石膏等,未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规定,随意处置,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如:阜阳界首市田营工业园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大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大和奥能、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超威再生资源利用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省内其他三无冶炼企业。
界首市:1.对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冶炼行为。
4.定期对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开展检测。
太和县:1、委托第三方对所有再生铅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及园区现状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整改。
2、对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太和县:2021年8月13日太和县制定《太和县废铅酸蓄电池转移联单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太环委办[2021]95号),文件主要是对涉铅企业按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任务要求,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转移和处理等各环节环境污染,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转移和回收利用率确保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利用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实现规范化管理;肖口园区共有7家涉铅企业,顺达、环宇、驼马三家企业长期停产,大华(危废编号:341222003、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222594257806D001P)、奥能(危废编号:编号:341222006、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122MA2MRQWTX3001P)、天畅(危废编号:341222005,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222MA2RPJHU71001P)、超威(危废编号:341222001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222MA2RRX5474001P,)四家生产,都取得环评批复,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2021年5月6日安徽华测对肖口工业园区进行监测(编号A2200350299126)地下水检测结果小尹庄、大王庄、邓庄、陈庙4个村庄的地下水中其余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的III类限值。土壤检测结果园区上风向500米的土壤铅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园区下风向1000米处的土壤铅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同时低于该标准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管制值要求。环境空气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A2200350299126表明,园区附近的大王庄、陈庙集、王窑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连续5天的小时浓度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连续5天的小时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1577-2012)表1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园区附近的大王庄、陈庙集、王窑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连续5天的日均值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界首市:1.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比对联网、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工作;
2.每季度对田营科技园土壤及地下水开展监测;
3.加强对田营科技园企业监管,督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4.对全市铅蓄电池收集点、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排查,未发现发现无执行联单情况。
73D2AH202104180021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双集村刘龙集,1号天筑搅拌站,扬尘、噪音污染严重。责令颍上县天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对原料库和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对破损部分进行修复并规范建设三级沉淀池。颍上县天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完成对破损部分的修复工作,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了三级沉淀池的建设。同时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开展了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同时,对市级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一是对现场产生锈迹的钢板进行了清理并对被锈迹污染的路面进行了冲洗;二是在属地政府江店孜镇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由颍上天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北侧居民签订了房租租赁合同,将该居民房作为企业职工宿舍,该房屋现居住人员为企业职工。
74D2AH202104180002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西三十铺镇双集村,双泉酒业,自2018年下半年起排放黑烟,近期因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停产,且该厂污水直排农田。责令颍上双集双泉酒业有限公司完善环评手续,拆除燃煤锅炉,规范建设污染处理设施。1.该公司已按要求对原使用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完毕,改用1台0.5t/h燃液化石油气锅炉;
2.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了污染处理设施;
3.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环评编制,组织并通过了专家会审核,因涉及焦岗湖流域区域限批问题,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暂未对该公司出具项目批复文件,目前,该公司属于停产状态。
75X2AH202104200023阜阳市颍州区宏洋包装集团西侧的人民河,河水发黑,疑为宏洋包装集团、共青中学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所致。清淤、连通水系。1.经检测,宏洋集团排污口水质和共青中学生活污水排污口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程集镇通过招标对人民河进行疏浚河道、清理污泥,现该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76D2AH202*****0037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墨香苑小区6栋楼南侧雨水管道臭气熏人,投诉人怀疑是太和中学向其中偷排污水所致,要求查明原因。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排查、维修方案并实施。太和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组织施工人员开挖6号楼前污水管道,发现污水管道破损,污水流入雨水管网,造成污水从雨水管网流出,已修复。
77X2AH2021050100291.阜阳市阜南县城区第八小学,校内高音喇叭、上下课铃声等噪音,影响附近居民;2.阜南县城区,每天垃圾转运车清运时间过早,噪音影响居民休息。/1.阜南县第八小学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将四个音响位置分别下移,由原来的四楼挪移到二楼,缩小音量传播范围;二是将播放音量由原来的百分之五十降到百分之二十以下;三是请专业技师做好音源测试,将音响的角度调试到最佳位置,将声音传播地区控制在限定范围内;
2.已要求保洁公司适当推迟转运时间,垃圾转运操作工作人员在倾倒垃圾桶垃圾时要轻推轻放,做到尽量不影响居民休息。
78X2AH202104280040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田庄村,双峰建材厂,噪音严重影响一墙之隔的学生,露天堆放矸石,夜间进行矸石粉碎,粉碎机无环评手续,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且占用耕地。1.要求企业对厂区内煤矸石和粘土覆盖,对厂区外路面要经常洒水降尘。对脱硫塔加碱机采取密封降噪措施。
2.下一步,将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1、企业对厂区内煤矸石和粘土已覆盖,对厂区外路面要经常洒水降尘。对脱硫塔加碱机采取密封降噪措施;
2、2021年5月27日,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组织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东侧界外1米昼间54.7dB,南侧界外1米昼间42.8dB,北侧大门外1米昼间53.0dB,西侧界外1米昼间47.3dB-经噪声排放标准该公司昼间噪声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备注(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3、2021年9月太和县政府对太和县肖口镇田庄村双峰建材厂采矿用地内面积22848.50平方米进行调整(太集用字〔2021〕013号),不占用基本农田。
79D2AH202104210029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前张庄南侧,阜阳宏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机器噪音及扬尘污染严重,无环评手续。责令宏俊水泥制品厂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现场堆放的生产原料和成品,自行搬离目前阜阳市宏俊水泥厂制品有限公司已按照“两断三清”,整改完毕。
80X2AH202104210022阜阳市砖瓦窑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企业环境脏乱差,露天堆放煤矸石等物料且未覆盖;2、脱硫设施除应付检查少量投加片碱外,长期闲置;3、自动监控设备未联网;4、生产车间运输带未封闭,未设置喷雾降尘设施,无进出车辆冲洗设备;5、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排;6、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红砖。1.要求砖瓦窑企业厂区环境整治到位,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2.督促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需封闭覆盖,避免沿途抛洒,进出厂区要经过冲洗,生产车间运输带要全封闭;
3.督促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砖瓦窑厂的管理,严禁露天堆放散装物料,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企业环境脏乱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7月27日印发《关于加强我市砖瓦窑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阜经信【2021】76号),督促各县市区经济信息化局加强辖区砖瓦窑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砖瓦窑厂巡查,要求厂区环境整治到位,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对无聊的管理,确保煤矸石、土等原料全覆盖;督促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需封闭覆盖,避免沿途抛洒,进出厂区要经过冲洗,生产车间运输要全封闭;严禁露天堆放散装物料,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企业环境脏乱差。
81X2AH202104210039阜阳市临泉县姚湾砖厂,环境脏乱差,物料露天堆放,脱硫塔长期闲置,存在偷排行为,且每次检查前都会得到通知。1.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保洁,确保环境整洁;
2.加强日常管理,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临泉县城关社区张营乡,姚弯砖厂没有破坏耕地取土现象,制砖用土均为购买秋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临泉县跃龙渣土公司出售的弃土。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7月24日委托第三方对临泉县飞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执法监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77mg/m3,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8mg/m3,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0.2mg/m3,均未超出排放限值。2021年8月25日季度比对检测报告数据正常,当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82D2AH202104210078阜阳市颍上县谢桥镇,存在多处流动加油设备,用于销售劣质柴油,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谢桥村谢超远窑厂南侧钢构厂院内的一个油罐和一台加油机,兰庙社区兰某权的一辆小型油罐车,小新庄一辆伪装成洒水车的油罐车,老街一辆小型厢货(皖KM2675),李庄村蔡油坊一辆厢式货车(皖K569V9)和一辆油罐车,团结村中心沟加油站向西1公里路北水泥厂院内埋有油罐和大型油罐车,万夏社区进井路向东3公里路南迪豹窑厂院内的一辆伪装成洒水车的油罐车。1、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查获的2个油罐(颍上县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油罐、颍上县海天舜岳建材有限公司油罐)和2个流动加油车(皖K307V9的小型厢货车货厢内油罐、伪装成园林绿化洒水车的“东风福瑞卡”小型货车加油车)的成品油抽样检测结果采取对应的处理措施;
2、颍上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对多年未审验的皖K307V9小型厢货车和扣押在薛桥治超站的无牌无证车辆依法进行报废。
1、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查获的2个油罐(颍上县双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油罐、颍上县海天舜岳建材有限公司油罐)和2个流动加油车(皖K307V9的小型厢货车货厢内油罐、伪装成园林绿化洒水车的“东风福瑞卡”小型货车加油车)的成品油抽样检测结果采取对应的处理措施;
2、颍上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对多年未审验的皖K307V9小型厢货车和扣押在薛桥治超站的无牌无证车辆依法进行报废。
83D2AH202104220084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唐郢村柿树自然村的养猪厂,十多年来厂门口河水发臭,粪便污染地下水和隔壁大韩村池塘。1.停止向水沟内排放污水,对受污染的水体进行生态修复,妥善厂区内积存的沼液;
2.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颍泉区宁老庄镇唐郢村柿树自然村的养猪厂为安徽省快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厌氧黑膜发酵池上黑膜破损,沼液池已满,部分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养殖场南侧自然沟(罗店沟),水沟东西长约500米,与东面一条南北向约600米的水沟相连,两条自然沟内的水体发黑,有异味,罗店沟向南有一条水沟通向大韩村,水沟呈断流状态。2021年4月24日下午,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委托检测公司对南侧水塘及大韩村池塘进行水质检测,4月25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在大韩村村民付*兰家水井内取样监测,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符合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标准。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安徽省快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1.该公司停止向水沟内排放污水,厂区内积存的沼液进行农用,修复和建设项目需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对受污染的水体进行生态修复,目前整改已完成;2021年9月9日,安徽省快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生态修复后的罗店沟、大韩沟水质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罗店沟、大韩沟已消除黑臭; 2.2021年8月9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向安徽省快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达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阜环罚〔2021〕18号),同时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
84X2AH202104220031阜阳市颍上县谢桥镇,二十余家隧道窑、旋转窑,超标排放,夜间生产,污染严重。颍上县将对谢桥镇隧道窑、旋转窑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已按要求对谢桥镇20家窑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截至目前已监测完成14家,对监测超标的10家进行立案查处;另有6家停产、湿电改造不具备监测条件。
85X2AH202104220053阜阳市颍上县鲁口镇鲁口社区,村民鲁某克2012年在淮河大坝下、两村中间开办一家塑料颗粒场,后关停,但一直未对该场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进行评估和修复;该村民在两村之间开办一家蘑菇厂,异味扰民,污水直排沟塘;该村大坝北侧一路之隔的沟塘、农场东侧的臭水沟塘,一直无人清理。责令颍上县克子家庭农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规范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场地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作绿化、保洁,不外排;拆除所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代替。下一步,按照县政府与第三方保洁公司康洁保洁公司签订的保洁合同,要求第三方保洁公司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保洁工作。1.颍上县克子家庭农场已按要求拆除了燃煤锅炉并完成了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的建设;
2.鲁口镇政府按照县政府与第三方保洁公司康洁保洁公司签订的保洁合同,要求第三方保洁公司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保洁工作。
86D2AH202104140082阜阳市临泉县吕寨镇任庄自然村,任某山养牛场,未建造化粪池,异味刺鼻。1.清理废水管道;
2.按技术标准完善相关设施。
2021年4月20日,吕寨镇征求了养牛户意见,任某山同意搬迁,选址已基本确定,5月6日现场核查:该养牛户存栏量未增加,对粪便日产日清,5月31日该养牛户所养牛已搬迁。
针对市反馈的“养牛户新搬迁养牛场未建设储尿池和晾粪场”,2021年9月12日,已建设三格式的储尿池,并定期清理,已建设面积34平方米的晾粪场。
87D2AH202104220043阜阳市太和县路源建材有限公司,部分项目环评未验收,排放废气,扬尘、异味严重扰民。1、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拆除洗沙生产线;
2、对企业废气排放监测。
2021年4月7日依法就地查封该公司两组洗沙轮、两组配电箱、一组投料斗(太环查封[2021]11号,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太环责改字[2021]19号,因环境违法被他还是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太环立字[2021]8号),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2021年5月21日太和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上风向1#0.148,下风向2#0.184、下风向3#0.165、下风向4#0.186均不超出标准限值。
88X2AH202104220011阜阳市临泉县张营乡姚湾村的一家砖厂,扬尘严重,夜间生产噪音扰民。1.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保洁,保持环境整洁;
2.加强日常管理,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临泉县城关社区张营乡,姚弯砖厂没有破坏耕地取土现象,制砖用土均为购买秋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临泉县跃龙渣土公司出售的弃土。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7月24日委托第三方对临泉县飞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执法监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77mg/m3,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8mg/m3,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0.2mg/m3,均未超出排放限值。2021年8月25日季度比对检测报告数据正常,当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89X2AH202104230080阜阳市临泉县二环路北曾庄村,一家砖瓦窑厂,噪音扰民,污水直排,且该厂距离居民饮用水源河道较近,对河水造成污染。1.要求该公司限期修复破损的生产车间;
2.要求该公司办公区生活污水沉淀池定期清理,工人宿舍区按规定建设生活污水沉淀池,并定期清理。
临泉县巨鼎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破损的生产车间已修复,已建工人生活污水沉淀池,并定期清理。
90D2AH202104230037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西三十铺镇化桥村,一家粉丝加工厂,污水直排农田,异味刺鼻,污染附近河流。1.立即清理厂区内存放的粉渣,消除异味源;
2.对厂区西南侧沟渠内的废水进行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内,通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并对沟渠进行清理。
1.安徽奇强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对厂内存放的粉渣进行清理,消除了异味源;
2.该公司已对厂区西南侧沟渠内的废水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内,通过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并完成了对厂区西南侧沟渠的清淤工作。
91D2AH202104230036阜阳市颍上县西三十铺镇,镇政府南侧200米的粉丝加工厂,异味扰民。1.立即清理厂区内存放的粉渣,消除异味源;
2.对厂区西南侧沟渠内的废水进行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内,通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并对沟渠进行清理;
3.对沟渠内废水进行检查、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4.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生产废水排放监督管理。
1.安徽奇强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要求对厂内存放的粉渣进行清理,消除了异味源; 2.该公司对厂区西南侧沟渠内废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内,通过按环评要求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并完成了对厂区西南侧沟渠的清淤工作。
92D2AH202104240058阜阳市颍东区插花镇毛桥村,十余个养鸡大棚,烧煤导致烟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摸清插花镇燃煤鸡棚底数,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全区养鸡大棚使用燃煤(锅炉)热风炉供暖的有333户,共有养殖棚511条、燃煤(锅炉)热风炉529台。截至目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03户共169条棚,已淘汰与强英鸭业合作养殖使用燃煤炉的养殖大棚6条;已整改完成燃煤(锅炉)热风炉170台。
93D2AH202105050061阜阳市临泉县吕寨镇任庄行政村,县道(吕寨镇至土坡乡)西30米处的一个牛棚,粪便直排,异味影响附近居民。镇政府回复会搬离该牛棚,但至今未搬离,污染仍然存在。1.清理废水管道;
2.按技术标准完善相关设施。
2021年4月20日,吕寨镇征求了养牛户意见,任某山同意搬迁,选址已基本确定,5月6日现场核查:该养牛户存栏量未增加,对粪便日产日清,5月31日该养牛户所养牛已搬迁。
针对市反馈的“养牛户新搬迁养牛场未建设储尿池和晾粪场”,2021年9月12日,已建设三格式的储尿池,并定期清理,已建设面积34平方米的晾粪场。
94D2AH202104240037阜阳市颍州区易景国际小区北区紫园7号楼、8号楼楼下,“田三卷馍”“谭记刀削面”“椒小建现捞热卤”“洗福莱”等店铺,油烟直排小区内,油烟、噪音扰民,污水散发恶臭。召开群众座谈会,结合油烟、噪音检测结果,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1、文峰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中清社区召集涉及的餐饮商户共分三次召开协商解决油烟扰民问题的会议;
2、文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及社区包片人员现场督促涉及的易景国际小区北区紫园7号楼、8号楼楼下,“田三卷馍”“谭记刀削面”“椒小建现捞热卤”“洗福莱”等店铺餐饮饭店进行管道前移,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油烟管道已由直排小区内变更为前至排放,油烟检测报告达标;
3、小区内环境卫生已打扫干净,市容中队将加大定期巡查力度,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涉及的餐饮饭店小区内的油烟管道已进行全面封闭。
95D2AH202104240021阜阳市颍上县陈桥镇三王村窑厂,未取得危险废品处置许可证,长期非法炼铅,严重污染环境。1.责令颍上县聚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完善环保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生产;
2.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非法炼铅行为的发生。
1.颍上县聚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停止了违法生产,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向县供电部门发出对该公司的停电通知,停止对该公司生产动力电的供应。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手续;
2.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其在完成环保手续办理之前无违法生产行为。
96D2AH202104240023阜阳市太和县多家废旧蓄电池冶炼企业,违反新固废法,未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与回收和运输单位及个人进行非法交易,导致商贩及废品收购站随意倾倒电池酸液,造成严重污染。监管部门对废电池产生单位监管不力,造成汽车4S店、社会汽修厂、电池销售点、汽车拆解点、废品回收站、电动车维修点、汽配销售服务集中区与社会商贩及废品收购站直接进行非法交易。1.对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针对调查中的问题建立清单,依法调查处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2.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发挥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企业的带动作用,建立逆向回收体系。
2021年8月13日太和县制定《太和县废铅酸蓄电池转移联单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太环委办[2021]95号),文件主要是对涉铅企业按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任务要求,整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转移和处理等各环节环境污染,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转移和回收利用率确保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利用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实现规范化管理;2021年5月6日安徽华测对肖口工业园区进行监测(编号A2200350299126)地下水检测结果小尹庄、大王庄、邓庄、陈庙4个村庄的地下水中其余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的III类限值。土壤检测结果园区上风向500米的土壤铅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园区下风向1000米处的土壤铅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同时低于该标准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管制值要求。环境空气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A2200350299126表明,园区附近的大王庄、陈庙集、王窑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连续5天的小时浓度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连续5天的小时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1577-2012)表1二级浓度限值要求。园区附近的大王庄、陈庙集、王窑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连续5天的日均值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97D2AH202104240022阜阳市界首市多家废旧蓄电池冶炼企业,违反新固废法,未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与回收和运输单位及个人进行非法交易,导致商贩及废品收购站随意倾倒电池酸液,造成严重污染。监管部门对废电池产生单位监管不力,造成汽车4S店、社会汽修厂、电池销售点、汽车拆解点、废品回收站、电动车维修点、汽配销售服务集中区与社会商贩及废品收购站直接进行非法交易。1.对再生铅冶炼企业执行转移联单情况进一步调查,规范企业转移手续;
2.对照《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规范再生铅企业及废铅蓄电池收集点生产经营行为;
5.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对全市铅蓄电池收集点、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排查,未发现发现无执行联单情况;
2.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比对联网;
3.6月份已对田营科技园再生铅企业开展了一轮危险废物暨环境安全规范检查。
98D2AH202104250082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西刘村污水处理厂,自2015年建设至今,电机一直未运转,临时铺设地缆线应付检查,导致污水管道堵塞,西刘村中心200多户居民家中生活污水无法排放;西刘村九龙幼儿园西侧200米左右,数年前填埋20多亩水塘用于盖房,剩余2、3亩灌溉水塘被倾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水体黑臭。1.对西刘村中心村现有污水管网进行检测维修,并纳入集镇污水管网;
2.对现有水塘周围垃圾清理并进行清淤改善水体质量;
3.经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现场测绘没有发现填埋20多亩水塘盖房问题。
1.九龙镇新建的姬庙至西刘村污水管网已完工;
2.西刘中心村内雨污管网已整改完毕,并通过连接集镇污水处理厂;
3.水塘清淤已完成,并安装护栏。
99D2AH202104250089投诉人对受理编号D2AH202*****002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原排污管道已拆除,目前又安装暗管用于排污。1.加强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将红旗沟(于寨沟)周边生活污水截污至泉北片区污水管网。
2021年5月底前,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红旗沟(于寨沟)周边污水管网内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不能完全处理部分抽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后,晴天无污水进入红旗沟(于寨沟)。
3.2021年9月底前,完成红旗沟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将该区域生活污水收集进入临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2021年底前,完成红旗沟(于寨沟)清理整治工程。
1.加强了对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已于2021年5月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红旗沟(于寨沟)周边污水管网内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不能完全处理部分已抽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3.泉北污水管网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红旗沟(于寨沟)周边生活污水已全部截流至泉北污水管网,并已输送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已完成红旗沟(于寨沟)河底清淤和清理整治工程。
100D2AH202104260090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青龙村的几家养殖场,污水直排水沟,粪污遍地、孳生蚊蝇、异味扰民。1.清理已排到环境里的污染物;2.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一、阜阳市颍泉区荣豪养殖场整改措施:1、异位发酵槽整修并恢复正常使用,加盖异位发酵槽顶棚,检修翻抛机,异位发酵槽两端做好防外溢措施,并新建能够满足异位发酵槽发酵粪污储存的场所,加盖防雨顶棚(做好“三防”措施);2、修复黑膜发酵池,实施双膜储存,并做好防渗、防溢、防外流、防臭措施,定期实施维护;3、根据生产需求,增建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粪污收集处理场所,加盖防雨顶棚,并做好防渗、防溢、防外流、防臭措施,定期实施维护;4、清除养殖场周边外溢粪污。
二、阜阳市颍泉区黄庄俊成养猪场整改措施:1、修复污水排放管道;2、增建能够满足养殖规模需求的屯液池;3、清除养殖场周边外溢粪污;4、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堆放至堆粪场内堆积发酵。
三、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杜庄祥林养猪场整改措施:1、正常使用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晒粪场、尿液储存池);2、清除养殖场周边外溢粪污;3、清除场西南侧土沟中的养殖废弃物。
四、阜阳市颍泉区张岩养殖场整改措施:1、清除养殖场周边外溢粪污;2、正常使用现有治污设施。
五、阜阳市颍泉区黄俊礼养羊场整改措施:1、建设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粪便储存场、屯液池, 加盖防雨顶棚,并做好防渗、防溢、防外流、防臭措施,定期实施维护;2、清除养殖场周边外溢粪污。
六、刘华养殖户整改措施:1、实施干粪干清,建设能够满足生产需求的干粪储存堆放场,加盖防雨顶棚,并做好防渗、防溢、防外流、防臭措施,定期实施维护;2、加快能够满足养殖需求的屯液池建设,加盖防雨顶棚,并做好防渗、防溢、防外流、防臭措施,定期实施维护;3、清除养殖场周边粪污。
101X2AH202104260039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高楼村,金牌养鸡总场,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养殖异味扰民。1、第一道除异味工序:养鸡场鸡舍内鸡粪外出,在鸡粪传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分解、降解异味;
2、第二道除异味工序:在鸡舍东端排风口及出粪口外侧2米处,安装湿帘,然后在湿帘喷淋系统中添加除臭剂,使外排风通过湿帘排出,二次分解、降解异味;
3、第三道除异味工序:鸡舍鸡粪装运,在第一、第二工序基础上,改原来普通车辆运输为使用密封车辆运输,减少异味的扩散和散落。
1.本项整改措施已于2021年4月28日开始执行,为各鸡舍配备专人每日喷洒除臭剂,以分解、降解异味;
2.鸡舍排风口及出粪口湿帘除臭方案经过前期的考察、设计,2021年6月30日完成了湿帘除臭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现已全部正常投运,在湿帘喷淋系统中添加除臭剂,二次降解异味;
3.本项整改措施已根据场区的实际情况,于2021年5月26日向山东郓城勇发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定制鸡粪运输密封专用车辆,已于2021年6月5日投入使用,进一步减少了异味的扩散和散落。
102D2AH202104100066阜阳市界首市光武镇光武开发区,康命源(生命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料管道,污水直接排入开发区内的万福沟。多次举报无果。1.对该公司南北两侧两处排污管网进行拆除,对厂区内雨污管网进行改造;
2.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信访举报的康命源(生命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康命源(安徽)塑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北侧雨水管道已拆除,南侧雨水管道由地下管道改为明渠排放雨水,生活废水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企业监管,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103X2AH202104270072阜阳市颍州区祥源文旅城源溪路云水湾小区,1、毁绿扩院现象严重。一楼业主侵占公共绿化面积,砍伐院内树木、绿植等,破坏小区环境。以小区1栋、6栋、10栋、15栋、20栋最为严重;2.该小区双休日、节假日装修噪音严重扰民。责令限期拆除超出规划院落红线之外的违章建筑1.4月28日,颍西街道市容中队对小区内一楼扩院的业主逐户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拆除超出规划院落红线之外的部分;颍州区住房保障中心、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安徽祥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肥祥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按销售合同协议核实一楼院落面积,对一楼超出规划院落红线之外的部分进行拆除;拆除后,颍州区住房保障中心督促云水湾祥源物业合肥祥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对破坏的公共绿化进行修复。8月8日,颍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和设备,统一对一楼违法建设建筑进行拆除,当日拆除完毕;拆除后并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颍州区住房保障中心督促云水湾祥源物业合肥祥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对破坏的公共绿化进行修复,截至目前已对破坏地面复绿完成;
2.颍西街道市容中队联合岳新社区对云水湾小区合肥祥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下达对云水湾违装修噪声违规的通告;要求在工作日中午12点至14点、18点至凌晨8点禁止施工,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禁止施工。
104X2AH202104270090阜阳市临泉县城关社区张营乡,姚弯砖厂,毁坏周边上百亩耕地取土制砖,生产及货运环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1.督促该公司加强日常保洁,保持环境整洁;
2.督促该公司加强对生产原料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厂区要经过冲洗,运输车辆需封闭覆盖,避免沿途抛洒;
3.对该窑厂是否毁坏耕地取土进行调查,加强对窑厂原料土购买使用的监管。
临泉县城关社区张营乡,姚弯砖厂没有破坏耕地取土现象,制砖用土均为购买秋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临泉县跃龙渣土公司出售的弃土。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7月24日委托第三方对临泉县飞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执法监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77mg/m3,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8mg/m3,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0.2mg/m3,均未超出排放限值。2021年8月25日季度比对检测报告数据正常,当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105X2AH202104270098阜阳市砖瓦行业普遍环保意识不强,企业建设标准不一,以临泉县问题较为严重。1、县里审批规划不合理,砖瓦厂较多,产量过剩;2、气体监测处理设备运行弄虚作假企业使用的脱硫塔设备老旧,无法达标排放,如临泉县张营乡姚湾村砖厂;3、临泉县各砖厂所在地都有大面积坑塘,严重破坏耕地和环境。北曾庄砖厂、黄岭乡侯庄村砖厂、张营乡北张楼村砖厂、张营乡姚湾村砖厂等,临近村庄,噪音、扬尘污染严重。1.加强对窑厂巡查,要求厂区环境整治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2.将所有窑厂纳入阜阳市重点排污点位名单,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对物料的管理,确保煤矸石、土等原料全覆盖;
3.督促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生产原料运输车辆需封闭覆盖,避免沿途抛洒,进出厂区要经过冲洗,生产车间运输带要全封闭;
4.根据临泉县窑厂取土调查情况和废气、噪声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临泉县从2019年4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来,63座窑厂已拆除38座,现存25座,其中一座为空心砖窑,生产原料为秸秆灰,没有破坏耕地取土现象。其余24座窑厂在2019年临泉县政府专项清理过后,制砖用土均为各房地产建设项目弃土,未发现破坏耕地取土现象,部分窑厂周边存在的坑塘均为历史形成,与现存窑厂无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各窑厂经营行为,杜绝破坏耕地取土现象;
2.截至目前,25家窑厂已全部完成执法检测,7家颗粒物超标,己对该7家废气排放超标的窑厂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立案处罚;
3.当前,25家窑厂在生产运行的15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检测数据正常,余下10家处于停产状态。
106X2AH202104270005阜阳市阜南县经济开发区内存在下列问题:
1、远鑫铜铝公司,长期排放小电镀废水,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正常运行,池内酸碱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却从未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混乱;
2、晨晨木业公司院内东侧楼内的三家卫浴生产小工厂,环保手续不全,存在喷漆环节,产生的大量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长期混入垃圾进行处理;
3、牛郎织女公司院内的一家卫浴生产小工厂,环保手续不全,存在喷漆环节,产生的大量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长期混入垃圾进行处理;
4、旗虹铝业公司,生产工艺存在表面处理,厂房内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正常运行,池内酸碱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却从未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混乱;
5、奥朗卫浴有限公司,存在喷漆环节,产生的大量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长期混入垃圾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管理混乱;
6、银泰铝业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存在表面处理,厂房内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池内酸碱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却从未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混乱,无危废暂存间;
7、双桥木业公司,存在喷漆环节,产生的大量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长期混入垃圾进行处理;
8、煜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存在表面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正常运行,池内酸碱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却从未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混乱;
9、斯威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砂石混凝土商混生产项目,危险废物从未合法处置,且院内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
上述违法企业还存在废气污染问题;该园区固体废物管理混乱问题与环保部门失于管理有关。
1.督促相关企业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完善申报、转移手续;
2.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
1.安徽阜南远鑫铜铝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为间歇性运行,并已填写运行台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已贮存于仓库;根据企业2021年4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规范贮存。
2.阜南县晨晨木业有限公司东侧二楼喷漆木质浴室柜、三楼免漆木质浴室柜、四楼
免漆木质家具为该公司统一管理;已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规范处置,根据企业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3.阜南县玉林卫浴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浴室柜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月经阜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南环行审【2019】6号),2019年10月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玉林验字【2019】001号),2021年6月对现有生产工艺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编号:91341225MA2RF66A3B001Y;危险废物已在危废暂存间贮存,已填写危废管理台账并与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木工车间加强密闭,并加装一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企业2021年5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4.安徽省旗虹铝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复产后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对产生的危废规范贮存转移。
5.安徽奥朗卫浴有限公司危废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填写危废管理台账,并与马鞍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在原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基础上新增活性炭吸附设施,企业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6.安徽银泰铝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为间歇式运行,已记录运行台账;危险废物已在危废暂存间贮存,已填写危废管理台账并与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企业2021年4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7.阜阳双乔木业有限公司已拆除增建喷漆工艺生产线一条;危废已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已填写危废台账,并与安徽摩力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合同;木工车间增强密闭,更换一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企业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8.安徽煜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为间歇式运行,已填写运行台账;危险废物已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已填写危废台账,并与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合同;企业2021年5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9、安徽斯威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建筑材料生产项目于2015年7月经阜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南环行审【2015】35号),年产8万吨外墙防水保温材料、4万平方夹芯板扩建项目于2020年12月经阜阳市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南环行审【2020】59号),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与厂区内安徽远达卫浴有限公司共用,并进行统一管理,企业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另有两家公司,分别为安徽远达卫浴有限公司、安徽小木匠厨卫有限公司,安徽远达卫浴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浴室柜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7月经阜阳市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南环行审【2019】33号),企业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安徽小木匠厨卫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浴室柜生产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经阜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南环行审【2018】55号),企业2021年6月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107D2AH202104270013阜阳市阜合产业园,嵩山路修路工程,夜间12点施工噪音扰民,并堆放数米高裸土,刮风时扬尘污染附近小区。1.按要求对裸露土方全覆盖,控制扬尘污染源;
2.落实各项日常工作面洒水和雾炮随时跟洒,做好降尘抑尘工作;
3.严格控制现场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扰民施工。
1.按要求对裸露土方全覆盖,控制扬尘污染源;
2.落实各项日常工作面洒水和雾炮随时跟洒,做好降尘抑尘工作;
3.严格控制现场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扰民施工。
108X2AH202104280042阜阳市太和县蔡庙镇街后侧的一家砖瓦窑厂,露天堆放煤矸石、粉煤灰等物料,无覆盖,导致扬尘污染严重。1.企业对堆放的煤矸石、粉煤灰及粘土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2、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对该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太和县蔡庙镇新建村新型建筑材料厂煤矸石、粉煤灰及粘土未完全覆盖、物料库未完全密闭,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5月21日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太环责改字[2021]27号)并立案查处,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蔡庙镇新建村新型建筑材料厂新建设大约800平方煤矸石物料仓,采取喷淋降尘措施;2021年5月6日太和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太环监测字[2021]64号)颗粒物 上风上01# 0.127mg/m3、下风向02# 0.218mg/m3、 下风向03# 0.219mg/m3、 下风向04# 0.166mg/m3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9X2AH202104250055阜阳市经开区,北矿磁材(阜阳)有限公司,长期排放暗红色烟气,夜间尤为严重,偷排废水,污染周边农田及居民生活环境。1.立即将二厂2#回转窑污染治理处破损管道修复。举一反三,将厂区所有涉及粉尘、预烧窑废气、干燥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完善,确保达标排放;
2.将厂房进行全密闭,强化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现象;
3.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将冲洗场地废水收集进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4.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固废(含危废)暂存场所,做好“三防”措施,并建立完善台账记录;
5.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外排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检测。
1.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成立专门环境治理工作小组,成立安全环保部,配置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加强生态环境工作力量;
2.针对反馈暗红色烟气问题,组织对所有生产线除尘器和排气筒进行逐个排查。一是制定除尘器技改方案,对回转窑除尘器逐一升级改造,采用并联式布袋除尘器;二是对二厂回转窑窑尾进料口进行改造,减少粉尘产生;三是加强管理,完善除尘设备的检查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制度;
3.针对反馈偷排废水,污染周边农田及居民生活环境问题,一是新建180m2垃圾站,完善固废三防措施;二是修建完善厂区雨水管网,做好雨污分流。购置冲洗设备,修建沉降池,对冲车废水进行收集沉降循环利用,用泵提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到污水管网。公司周边基本无农田;
4.举一反三,对公司其他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制定方案,立行立改,全密闭厂房,防止无组织粉尘排放;对老旧漏气管道进行更换,避免粉尘外泄;对厂区外围道路定时进行清扫维护,对厂区破损道路进行修复;
5.2021年5月15日和2021年6月19日分别委托安徽华测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外排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检测,各项污染无达标排放。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2日委托进行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达标。
110D2AH202104290051阜阳市界首市砖集镇腰庄村腰庄大队,村扶贫款建立安置房内的工厂,污水排至白莲沟,导致水体污染、异味刺鼻、沟边庄稼死亡。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对白莲沟水体进行整治1.安徽绿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拆除;
2.砖集镇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已进行封堵,将生活污水引至砖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砖集镇已对白莲沟进行清淤。
111D2AH202104300076阜阳市太和县税镇工业园,通达木业厂房内的精工塑料厂、废铁厂、充电宝拆解厂,无环评手续,未进行环保验收;精工塑料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异味、噪音严重扰民。1、对意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依法查处;
2、泰晟塑业有限公司和祥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3、噪声、废气监测达标
2021年4月23日依法就地查封阜阳市意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两台破碎机、一台铜铁分拣机、一组配电箱(太环查封[2021]14号),并申请立案调查(太环立2021[13]号);2021年8月9日对安徽泰晟塑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太环立[2021]30号),2021年8月1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太环责改字[2021]51号)责令;立即对生产设备采取密闭措施,有效收集废气。目前,已依法取缔意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拆解充电宝工艺,清理原料、机械、场地;2020年12月9日泰晟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塑料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太环行审[2021]134号),2021年7月17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废气、颗粒物不超过国家标准,自主验收已公示,2021年6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222MA2RPT7T2H002Q];祥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收购200万吨废铁项目环评2020年8月获太和县环保分局环评审批(太环行审(2020)14号),企业已自主验收在网上公示,场地已进行硬化,废气进行密封收集处理。
112X2AH202104300052阜阳市临泉县城关街道人民路药材公司东侧,吉祥饺子馆、大山砂锅,无任何油烟处理设施,夜间至凌晨噪音、油烟污染严重,并占用公共道路加盖房屋,堵塞消防通道。1.临泉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管控,要求临泉县璐璐小吃部和大山砂锅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如有不达标的情况,立行立改;
2.督促临泉县璐璐小吃部和大山砂锅负责人,提醒引导顾客文明就餐,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该处房屋是否占用公共道路、堵塞消防通道调查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临泉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管控,临泉县璐璐小吃部和大山砂锅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并按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已督促临泉县璐璐小吃部和大山砂锅负责人,提醒引导顾客文明就餐,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3.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8月19日对吉祥饺子馆、大山砂锅厨房房屋主下达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临城责停(改)通字【2021】第8号、9号),2021年8月24日,该处建筑物已拆除。
113X2AH202104300053投诉人前期反映的阜阳市临泉县宋集镇焦桥玉辉窑厂污染问题,4月19日该窑厂得知环保局要来检查,提前打扫清理现场。投诉人质疑检查结果真实性。1.加强日常监管,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达标排放;
2.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临泉县玉辉建筑节能有限公司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1.2021年4月22日,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临泉县玉辉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下达监察通知书:
(1)要求该公司对破碎车间完全封闭,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该公司完善危废库制度建设,限期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3)要求该公司限期添置冲洗设备,加强厂区清扫力度,在冲洗设备到位前,采取人工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该公司已对破碎车间按规定封闭,生产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已完善危废库制度建设,已建设添置满足需要的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已采取有力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2.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达标排放。2021年6月22日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窑厂废气进行执法检测,2021年6月25日第三方出具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超标,立即要求该公司整改,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临环责停字〔2021〕1号),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临环罚告字〔2021〕5号)。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8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字〔2021〕5号),罚款10万元,当前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正常,稳定运行,2021年9月27日,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14X2AH2021043000271、阜阳市界首市徐寨大桥南侧向东沿河坝方向上,建有一家石料粉碎加工建材厂,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污染严重,沿坝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及沙石物料;2、界首市西北角西城工业园区内的一家沥青搅拌站,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排放刺鼻废气,粉尘污染严重。上述问题曾多次向生态环境局反映无果。1.安徽鑫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物料覆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2.和世利沥青站进行拆除。
1.安徽鑫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对物料覆盖,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
2.安徽和世利建筑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
115D2AH202105010057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大王庄,巨久塑业公司,废水污染耕地,异味严重扰民。1.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排查修复;2.排查找出墙体渗水痕迹原因,进行防渗处理;3.厂区内卫生勤打扫,勤收拾,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4.物料堆放以及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堆放有序;5.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按时开展自行检测;7.责令停产整改(目前已停产整改);8.待该公司整改完成后,邀请有资质监测公司对废气和周边土壤进行检测。巨久塑业公司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空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处理后(自建有1套污水处理站,环评批复要求是50t/d,实际建设的是200t/d的)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经管网入园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10月已完成企业自主验收。2021年7月6日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华测对巨久塑业公司进行检测,其中废气检测(报告编号:A2200350299158)表明,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3次浓度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土壤检测(报告编号:A2200350299163)表明,采集2个点的土壤,其中北边2#点镉为2.16mg/kg、西边1#点镉为2.44mg/kg,均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但未超风险管控值。下一步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加强土壤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116X2AH202105030012阜阳市阜南县鹿城镇南五叉化工区,王勇废品收购站,从事汽车拆解,油污遍地、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1.拆除设施、设备;
2.清空场所内物品;
3.消除油污污染部分。
1.阜南县刘侠废品收购站于5月4日至5月25日物品、设施及场地已全部清理完毕;2.6月10日,该收购站与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合同》(合同编号:DJCM-2021-6-10);
3.6月25日,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将袋装固体危废(污泥)6.02吨运至该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117X2AH202105030016阜阳市颍上县迪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处位于迪沟镇颍淝村西淝河内侧废弃的轮窑厂取土区,另一处位于迪沟镇汤店村马拐庄东南侧西淝河内侧,恶臭刺鼻,垃圾污水随雨水流入西淝河,且污染地下水及周边农田。颍上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属地乡镇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整改。迪沟镇政府已对两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约20000立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挖并转运至黄桥镇生活垃圾暂存点暂存,暂存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了防渗、覆盖措施。同时,颍上皖能生活垃圾发电厂对转运至暂存点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批次焚烧。目前,原迪沟镇2处生活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清运完毕。
118D2AH202105040052阜阳市界首市陕建集团,未经批准私建搅拌站,废水直排路边和下水道,扬尘、噪音严重扰民。拆除自拌站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
119D2AH202105040035投诉人对受理编号D2AH********00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多家养鸡场仍在烧煤,空气污染依然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整改。摸清插花镇燃煤鸡棚底数,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插花镇共有涉及燃煤养殖户146家,217台燃煤(地炉)热风炉[包括毛桥村21家,28台燃煤(地炉)热风炉。通过煤改电、改气、封堵炉门、拆、堵烟道等方式,全部停止使用燃煤加湿,已完成整改。
120D2AH202105040029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21003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阜阳市临泉县张营乡姚湾砖厂建有两个窑,但脱硫循环池规模较小,数据不可能达标;2、回复中并无现场监测数据比对,只有查阅以往的数据;3.回复称“设备正常开启”,不代表该厂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4.回复称“监测没有噪音污染”,实际上十分钟就有一辆货车经过,距离居民区较近,尤其夜间噪音污染严重;4.该厂采用老式脱硫塔,日产量20万,数据不可能完全达标;5.张营乡张楼砖厂、二环路北曾庄砖厂等几家砖厂,也存在同样问题,临泉县环保部门回复不真实。1.加强对三家窑厂巡查,要求厂区环境整治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2.已将三家窑厂纳入阜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对物料的管理,确保煤矸石、土等原料全覆盖;
3.督促三家窑厂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生产原料运输车辆需封闭覆盖,避免沿途抛洒,进出厂区要经过冲洗;
4.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监督检测和比对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已加强对三家窑厂巡查,要求厂区环境整治到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2.该三家窑厂已纳入阜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已要求该三家窑厂加强对物料的管理,确保煤矸石、土等原料覆盖;
3.已督促该三家窑厂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生产原料运输车辆需封闭覆盖,避免沿途抛洒,进出厂区要经过冲洗;
4.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7月13日委托第三方对临泉县宏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临泉县巨鼎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执法监测,临泉县宏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所排放的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62mg/m3,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38mg/m3,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8.4mg/m3,均未超出排放限值;临泉县巨鼎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所排放的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36mg/m3,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32mg/m3,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5.6mg/m3,均未超出排放限值;2021年7月24日委托第三方对临泉县飞宇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执法监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浓度为77mg/m3,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8mg/m3,颗粒物平均折算浓度为20.2mg/m3,均未超出排放限值。当前,该三家窑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检测数据正常。
121D2AH202105070020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和汽贸物流园西区西南角的一家废旧轮胎翻新加工厂,扬尘、噪音、异味污染严重。曾向市、区环保部门投诉,回复称两断三清,但该厂目前日间仍在生产。依法取缔该经营部已经拆除生产设备,现场物料和产品已清理完毕,场光地净。
122X2AH202105110005阜阳市临泉县一块耕地,被原安徽省环保厅确定为治理修复示范项目,但背景值却低于周边浓度,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治理; 界首的一处污染地块,治理费用更高。投诉人质疑是否上述地块是否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进行治理。临泉县:追踪修复治理成效,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界首市:对界首市昊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进行修复治理。
经核实,临泉县修复地块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鲖城镇鲖阳社区,因上世纪90年代在该地块周围有50多家皮革厂,存在大量未处理的含铬废水排放到环境中,存在土壤酸化、农田土壤环境超标、农田内排污河沟及河道底泥污染严重、地下水存在污染风险及地表水和地下水交互污染等隐患。2015年7月2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2015年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财建〔2015〕312号),确定阜阳市临泉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为示范项目,项目资金3160万元。临泉县委托第三方公司采用原位钝化修复技术对受污染耕、河道地进行修复,并于2019年5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对已修复耕地和河道开展效果评估。2020年12月4日,该污染地块治理项目治理效果评估通过专家评审。
经查,信访举报的地块为原界首昊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2017年1月,原界首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界首市昊源化工集团场地评估项目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告显示该地块土壤存在铜、石油烃及氨氮超标,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目前,界首市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地块开展修复效果跟踪评价及修复方案优化工作,确保地块的安全利用。1.该地块已停止建设,已编制《界首市昊源化工集团场地评估项目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8月11日,《界首昊源化工原厂址地块2土壤修复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 2.修复工程招标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修复治理准备工作。
123X2AH202105110044阜阳市颍州开发区企业反映,目前环评文件报送至开发区并加盖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公章,且办理时间较长,质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且是否符合程序规定;阜阳市部分汽车4S店、洗车店、纯净水厂大量使用地下水,质疑手续是否符合规定。阜阳经开区:1.优化服务,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2.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阜环函〔2020〕212号文要求,严格按程序、时限进行审批。
市水利局:涉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汽车4S店、洗车店、纯净水厂共74家,40家使用自来水,34家使用地下水(4家使用中深层地下水,其余均为50米以内的浅井)。
1.限期封闭自备井。在公共供水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限期封闭。
2.接通置换水源。在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范围内,由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水源置换任务,本着“水到井封”的原则按计划、分步骤封闭自备水源。
2021年5月12-15日,市水利局组织人员对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汽车4S店、洗车店、纯净水厂逐户调查核实。初步排查结果为,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4s店、洗车店、纯净水厂共计74家,其中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40家,34家取用浅层地下水,取用浅层地下水的取水户均未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属非法取水。已对非法取水户进行整改。已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24D2AH202105050052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桃园社区,颍东区水利局西侧50米,三角洲安置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沙颍河,异味刺鼻。对和谐路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三角洲安置区C及周边其他商、住户污水错接现象进行施工改造,确保和谐路雨水管网不再外排生活污水。已对三角洲安置区C区东侧(向阳路匝道西侧)污水管网污水进行清理疏通,将该段错接雨水管网的污水管网接入向阳路和谐路交口污水井内,使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内,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颍东区水利局西侧莲沟已不再外排生活污水,莲沟水体发臭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125D2AH202105030003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王屯村吴庄,一处2000年历史占地3亩的水塘,上游水土流失污染该塘,导致雨天水体黑臭。水塘边建造房屋,建筑垃圾倾倒在水塘内。对投诉的水塘采取清淤治理措施。已完成对该水塘的清淤治理,塘内杂草、淤泥及岸边垃圾已清理完毕。
126X2AH202105050004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耀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生产煤矸石砖名义,实际生产国家早已命令禁止的黏土砖,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只在检查时开启,夜间废气异味扰民,原料未覆盖,道路未硬化,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太和县税镇耀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新成立新能源(光伏发电)公司,不生产煤矸石砖,原业主租场地建设洗砂场。2021年9月10日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洗砂设备已拆除 ,清理原料、清理场地,断水、断电。耀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侧100米处是太和税镇孙楼村新型建筑材料厂,该公司年产8250万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环评于2017年6月14日被太和县环境保护局批准(太环行审201796号),2020年7月25日取得阜阳市生态局颁发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222397534798M001V);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废气脱硫设施、废气在线监测,制坯车间进行封闭,物料覆盖。
127D2AH202105060056阜阳市颍州区开发区新安停车场院内,道路未硬化,晴天扬尘严重,约有20-40家从事喷漆、废品加工、销售水泥沙子的“散乱污”企业,废机油直接倾倒在地面,污染土壤,同时存在扬尘、噪音污染。停车场周边也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根据职责划分,京九办事处对新安停车厂外围三处废品收购点督促其尽快清理。
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摸底排查,做好分类处置,对违法企业依法取缔到位,多措并举加强扬尘、噪音污染处置,解决散乱污问题。
根据职责划分,新安停车场周边的阜阳收好再生资源、阜阳清歌再生资源、阜阳市缘兴再生资源,均已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整改完成。
128D2AH202105060049投诉人对受理编号D2AH20210425008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回复称“2021年4月24日,经现场检查发现,三处水塘其中一处水面漂有浮萍,周围存放有树枝、砖块等杂物,未发现有倾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现象,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三处水塘不属于黑臭水体”,检测时间在举报时间之前,质疑检测结果真实性;2.回复称“因时间长久,雨污管网未及时清理,存在部分管网堵塞情况,且存在雨污管网混接情况,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放至附近沟内”,实际上并不存在雨污管网混接的情况;3.回复称“九龙镇已组织专业队伍对西刘中心村雨污管网堵塞和混接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对排查出的堵塞管网进行疏通清理,对混接情况进行改造”,实际上堵塞管道并未进行清理;4.水塘水质污染情况至今未有好转。1.对西刘村中心村现有污水管网进行检测维修,并纳入集镇污水管网;
2.对现有水塘周围垃圾清理并进行清淤改善水体质量;
3.经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现场测绘没有发现填埋21多亩水塘盖房问题。
1.九龙镇组织专业公司对信访反映水体进行检测。4月26日接到信访反馈,4月28日组织进行检测;
2.西刘中心村内雨污管网已整改完毕,并通过管网连接集镇污水处理厂;
3.水塘清淤已完成,并安装护栏。
129X2AH202104260056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李关村,村民荣某民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造房屋院墙,污染周边农田环境。按照标准建设三格式化粪池,餐厨废水和粪便排入三格式化粪池。2021年4月30日,荣某民在闻集镇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在院墙外靠近道路的地方按照现行标准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粪便排入三格式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置后的污水农用。
130D2AH202105070062阜阳市颍州区西城墙黑臭水体已治理一年多,但水质依然较差,汇鑫小区生活污水至今仍经过小区内的荷花塘排入西城墙的护城河,属于黑臭水体成因之一;汇鑫小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随意砍伐树木、毁坏绿化、硬化路面设立停车位等现象。1.对破损的污水管道进行封堵,确保污水不再流入雨水管网;
2.对荷花塘进行清淤;
3.加大小区保洁频次,确保小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经排查,小区内在原发现破损管道新修改道后,已无污水管道渗漏;
2.业委会已增加保洁人员和频次;
3.对荷花塘内淤泥进行彻底清理。
131D2AH202105070046阜阳市颍上县三十埠镇、耿棚镇,上百家粉丝厂,异味刺鼻,污水直排沟渠,导致水体黑臭,如三十埠镇的薯王薯业公司。1、颍上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包保制度,要求75家粉丝加工企业(作坊)规范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达标外排,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将依法取缔关闭;
2、继续开展柳沟、八里沟水污染治理项目;
3、责令安徽薯王薯业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厂区内存放的粉渣,消除异味源。限期对该厂西南侧废水暂存池内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对破损的防渗膜进行修复,未经验收不得擅自生产。
1.颍上县对仁和村、大徐村的76家粉丝加工厂(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目前,76家粉丝加工企业(作坊)中,1家自行停产,剩余75家粉丝厂(作坊)中第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20家已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剩余未完善手续且不能稳定达标的55家已全部停产,待完善手续、稳定达标后依法依规恢复生产;
2.在仁和村和大徐村交界处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粉丝加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现已建成运行。在柳沟、八里沟等河道实施微生物原位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10.7公里长度的河流断面整治工作,河流断面水质已达到V类水质标准;
3.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柳沟、八里沟和淮颍河的日常监管;
4.组织全覆盖督查巡查,切断粉丝加工废水、粉浆水及养殖废水污染源头。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柳沟区域问题整改,一是规划建设粉丝生产集中加工区,做到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稳定达标,全面取缔不能达标的粉丝加工作坊;二是畅通柳沟周边水系,实施“活水”工程;三是切实加强淀粉、粉丝加工企业监管,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善,达标排放;四是对柳沟及周边河道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一次,如发现有超标情况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柳沟污染不反弹。
132X2AH2021042100421、阜阳市太和县皮条孙镇皮条孙行政村高速公路南150米路东侧,孙某德非法破坏基本农田20多亩,建设塑木复合颗粒生产企业,污染周边环境;2、玉侠制绳厂,生产噪音扰民。1、加强对安徽泷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期的环境监管;
2、对玉侠绳网加工厂噪声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1.要求安徽泷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建设治污设施,依法履行自主验收;
2.玉侠绳网加工厂已制定噪声整改方案并落实;
3、2021年5月12日,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玉侠绳网加工厂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北侧墙外1米昼间55.1dB,西侧墙外1米昼间55.8dB,东侧墙外1米昼间54.8dB,南侧墙外1米昼间55.4dB,该公司昼间噪声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备注(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4.2021年9月太和县政府对太和县宏源生物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占用的太和县皮条孙镇皮条孙村委会皮条孙自然村土地0.9731公顷土地调整,不占用基本农田。
133X2AH202104220048阜阳市临泉县谭棚镇东张营行政村元子自然村,村民张某军违法占用集体沟塘,违建12间5户商品房进行买卖,导致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水不畅,影响居民生活环境。1.针对占用沟塘建设的房屋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置;
2.截污纳管;
3.清理河面漂浮物及河两岸堆存的建筑垃圾和秸秆;
4.受污染的沟塘组织整治。
1.针对张海军占用东张营村委会集体所有的沟塘建设房屋,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谭棚镇已调查核实,2021年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源和规划监〔2021〕104号),罚款4423.5元,已履行到位;依法没收825.3平方米建筑,谭棚镇按核实的一户一宅进行了处置;
2.已对该自建房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截污,已完成引生活污水至窨井,并定期清理;
3.已对张营大沟漂浮的生活垃圾进行打捞,已对受污染的沟塘整治完成;
4.针对市复核提出的张营大沟漂浮的秸秆及建筑垃圾需进一步清理,谭棚镇已组织人员进行了彻底清理。
134D2AH202104300009阜阳市颍上县谢桥镇谢桥社区,亚湖加油站对面的腾达停车场,非法占用耕地,实际从事煤矸石粉碎加工洗晒,导致粉尘扰民。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无果。1.督促颍上县辉腾停车场负责人立即对场区内堆放的少量矸石进行清运,加强停车场日常运营管理,严禁出现无序经营导致的矸石乱堆乱放的现象再次发生;
2.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测绘公司对该公司场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并根据测量结果采取对应的措施。
1.该场地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场地已平整清理干净;
2.经委托测绘公司对该公司场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显示该公司土地性质为工矿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
135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九龙镇鱼塘人工水产养殖,并设有增氧机。退出人工养殖,限期拆除增氧机,恢复自然生态。增氧机已拆除。
136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九龙镇龙王泉河设置网箱和迷魂阵。限期拆除,恢复自然生态。网箱和迷魂阵已拆除。
137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九龙镇龙王村人工养殖,设置投饵增氧设备。退出人工养殖,限期拆除设施,恢复自然生态。投饵增氧设备已拆除。
138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宁老庄大田村扶贫工厂(生产车间)。移除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再从事生产性活动。
139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规建设宁老庄大田村扶贫工厂(原料车间)。移除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再从事生产性活动。
140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规建设宁老庄光伏电站。移除生产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已移除,不再从事生产性活动;租用的土地退还给农民继续耕种,恢复自然生态。
141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建设宁老庄养猪场。退出养殖。宁老庄镇委托评估公司对宁老庄养猪场进行资产评估,经过协商与该猪场负责人签订拆迁协议后对养猪场进行拆除,对土地进行复垦恢复自然生态。
142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宁老庄镇马窝村鱼塘人工水产养殖,并设有投饵增氧。退出人工养殖,移除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已移除,不再投放饵料和增氧,退出人工养殖;恢复自然生态。
143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宁老庄镇连新庄养猪场。退出养殖。连新庄养猪场已退出养殖。
144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闻集镇新集村刘庄养鸡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该养鸡场养殖设施已拆除。
145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东东湖省级湿地公园违规建设砂石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已依法拆除取缔。
146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东东湖省级湿地公园违规建设杨楼孜镇养虾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养虾场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成取缔,恢复自然生态。
1472021大起底回头看临泉泉鞍洲省级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养鸭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该养鸭场已自行拆除,恢复自然生态。
1482021大起底回头看临泉泉鞍洲省级湿地公园违规建设房屋。依法依规限期拆除。该房屋(小庙)已依法拆除取缔,恢复自然生态。
149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养羊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罗应树养羊场已按要求拆除退出养殖。
150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建设秸秆粉碎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罗应利秸秆粉碎场已按要求拆除
151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违规建设养羊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任传飞养羊场已按要求拆除退出养殖。
152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蜗牛养殖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已按要求拆除完毕。
153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建设养牛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已按要求拆除完毕。
154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建设凉亭村养鹅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已按要求拆除完毕。
155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建设养鸡养鸭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已按要求拆除完毕。
156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建设养鹅场。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已按要求拆除完毕。
1572021大起底回头看界首莲浦湖省级湿地公园违规建设界首市金宇家庭农场。依法依规退出养殖。金宇家庭农场畜禽已清理完毕。
1582021大起底回头看界首莲浦湖省级湿地公园违规进行水产养殖。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养殖网箱已拆除。
159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州区明珠双语学校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将学校污水管网与九龙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学校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020年底,九龙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营。2021年9月,姬庙中学、双语学校至西刘污水主管网工程完工,总长度3.7千米,姬庙中学、明珠双语学校及周边群众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九龙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
160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泉区育才中学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达标排放。育才中学原计划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后调整为铺设管网排入宁老庄镇污水处理厂。育才中学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后委托安徽富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铺设污水输送管道至宁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工程已完工。2021年8月15日起至9月15日,经校方工程验收组验收,污水管网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该校生活污水正常排入宁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置。
161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东区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颍东新材料产业园分公司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不能满足贮存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按照求规范贮存、处置;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该企业临时固废贮存场所不满足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已取消。现在使用的贮存场所符合规范要求。安排人员对整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问题。
1622021大起底回头看阜南联美农产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该公司增加的“秸秆浸泡”工序产生浸泡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雨污分流不完善,部分秸秆浸泡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未能有效收集,原料和固体露天堆放,存在未建设固体废弃物储存场所,废水临时收集池设置不完善等问题。1.补充完善“秸秆浸泡”工序环评手续;2.完善浸泡废水和冲洗废水收集和雨污分流工作;3.取缔现有的废水临时收集池;4.安装发酵槽、发酵隧道废气处理设施;5.对露天堆放的固废(菌渣)进行清理,对原料和进行覆盖,建设固废储存场所;6.举一反三,全部排查整治企业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1.阜南联美农产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1年11月16日审批(南环行审[2021]35号);2.浸泡区域废水已建设围堰,已对地面冲洗废水进行收集,实现雨污分流;3.已对临时废水收集池进行回填;4.鸡粪贮存车间废气已安装喷淋塔+光氧+15米高空排放,一次发酵槽已安装喷淋除臭设施,发酵隧道已采取密闭措施;5.已对露天堆放的固废(菌渣)进行清理,对原料进行覆盖;已建设固废储存场所。
163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东区袁兰萍养鸡场臭气污染问题。拆除养殖设施,禁止养殖。袁兰萍养鸡场已停止养殖活动,养殖设施已拆除。
1642021大起底回头看阜南县赵集镇农膜回收点台账记录不规范。1.使用农业农村局印制的台账本记录;2.规范填写台账内容。1.深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宣传农膜回收利用的重要性,发放及张贴《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材料500余份。2.对赵集镇两个农膜回收站点培训收购台账规范填写。其中温娟收购点已完成7笔台账记录;赵梅收购点完成8笔台账记录。3.指导农膜收购站点按照序号、日期、地膜回收利用量、棚膜回收利用量、回收加工外地农膜数量、利用去向、销售人员签名等栏目分别规范填写。
1652021大起底回头看颍上县古城镇犇润旺养殖场牛粪露天堆放,污染环境。按照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确保粪污综合利用。颍上县古城镇犇润旺养殖场已按要求建设了粪污储存池和晾晒场,并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全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
1662021大起底回头看太和县赵庙镇安徽聚祥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车辆收购拆解问题,虽然大型拆解机已拆除,但仍存在用氧焊切割问题。督促太和县赵庙镇安徽聚祥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整改存在问题,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回收行为。太和县赵庙镇安徽聚祥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回收,停止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相关人员已取得“挖掘机操作”或“焊接与热切割”证书。
1672021大起底回头看界首市光武科技园基础设施不完善,界亳河光武科技园区段水体污染,水质发黑。1.对界亳河光武段开展清淤;2.对界亳河流域雨污分流,污水全部收集处置;3.加强光武科技园污水处理厂监管,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界亳河光武段已完成清淤,经检测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光武镇及光武科技园分别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对生活及工业废水分别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对界亳河光武段排查未发现非法排污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日常检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
1682021大起底回头看阜阳市颍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填埋,设计库容78.6万吨,实际已经填埋106.5万吨。1.实施颍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工程-围堤加固工程;2.实施颍上县垃圾处理场环保设施提标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土工膜焊接覆盖、沼气收集、火炬、雨污分流等。颍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围堤加固工程和环保设施提标综合治理项目,分别于2019年7月和2020年6月份竣工。
169FYDH143颍州区淮河路天筑逸景一区东侧100米处,有搅拌站工作产生扬尘,污染严重。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序号139,该搅拌站2021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1、我单位在收到信访件的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落实了降噪、降尘相关措施,目前站内存放的砂石等防汛物资已按要求进行了全覆盖。
2、为彻底消除该搅拌站污染隐患,2021年7月,申请对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报废处置。依据《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阜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资产处置前,已委托阜阳颍安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随后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将资产评估价格报国资委备案后,正在等待资产公开拍卖处置。
3、因公开拍卖尚未进行,2021年12月17日、18日拆除了拌合机的混凝土储存罐。目前拆除工作已完成,该搅拌站已关闭。 综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阜阳市市政工程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停产整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成效达到“完成搬迁或关闭”的整改标准。
170FYLX034界首市田营园区金鸿公司冶炼炉为鼓风炉,外地早已淘汰。该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危废经营手续,批准的是炼锡,实际炼铅,原料是电瓶拆解的小板还有烟道灰。精炼锅租给别人,许多太和人租炉子用从外地非法冶炼厂拉来的粗铅炼精铅。治污设施不运行,污染严重。目前停产,计划12月下半月省检査结束再生产。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企业已按照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171FYDH472市经济开发区民生医院北京九化肥钢材市场拆迁区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举报4次)/1.立即停工整改。现场拆迁过、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已用土工布覆盖完毕;
2.加强监督管理,再次拆迁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匹配的雾炮作业;
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172FYWX007颍泉区泉河最大支流棋子沟,污染严重。1.深入排查棋子沟两岸污染源。
2.对棋子沟苏屯集段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加大该河段保洁力度。
3.实施污水截流工程。
4.定期检测水质,检查治理成效。
1.排查发现棋子沟支流方沟北侧有三家养殖户向水体排放养殖废水,已清理;
2.闻集镇政府组织保洁公司和村开发公益岗位人员对棋子沟苏屯集段水面漂浮物进行定期打捞清理,加强该河段保洁力度;
3.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阜阳加美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对棋子沟苏屯集段两岸400多户居民生活污水全部进行截污纳管,污水截流后排入苏屯村、张湖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2021年9月3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棋子沟苏屯集段上下游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下游水质持平或优于上游水质,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173FYDH089颍泉区闻集镇:1.街东的阜太河水体被污染;2.闻集镇南葛桥水体较脏。1.对阜太河东段、柳河闻集镇南葛桥段睡眠漂浮杂物进行打捞清理,保持水体整洁。
2.对阜太河东段、柳河闻集镇南葛桥段排查排污口,截污纳管至闻集镇污水处理厂。完善该区域污水处理厂入户管网,防止污水直排入水体。
1.闻集镇政府组织人员打捞阜太河街东段、柳河葛大桥段的垃圾;
2.闻集镇政府委托阜阳加美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对阜太河街东段、柳河葛大桥段所在区域实施截污纳管工程,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闻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置;
3.颍泉区水利局对柳河葛大桥段河道进行清淤疏浚。
174FYDH118颍上县西三十里铺仁和村,村里居民生产红薯粉丝产生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水中,导致河水污浊。1、属地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管理,杜绝粉丝清洗冷却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现象;
2、八里沟河道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3、再次对八里沟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确保河水水质达标。
1、颍上县对西三十里铺仁和村的54家粉丝加工厂(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目前,54家粉丝加工企业(作坊)中,1家自行停产,剩余53家粉丝厂(作坊)中第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14家已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剩余未完善手续且不能稳定达标的39家已全部停产,待完善手续、稳定达标后依法依规恢复生产;
2.在仁和村和大徐村交界处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粉丝加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现已建成运行。在柳沟、八里沟等河道实施微生物原位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10.7公里长度的河流断面整治工作,河流断面水质已达到V类水质标准;
3.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柳沟、八里沟和淮颍河的日常监管;
4.组织全覆盖督查巡查,切断粉丝加工废水、粉浆水及养殖废水污染源头。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柳沟区域问题整改,一是规划建设粉丝生产集中加工区,做到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稳定达标,全面取缔不能达标的粉丝加工作坊;二是畅通柳沟周边水系,实施“活水”工程;三是切实加强淀粉、粉丝加工企业监管,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善,达标排放;四是对柳沟及周边河道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一次,如发现有超标情况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柳沟污染不反弹。
175FYDH154颍州区临沂商城安置区、渡口安置区南边20米处有一条水沟,因水流不畅,导致水质脏臭,影响居民生活。沿沟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颍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置。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委托安徽省阜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设计《颍泉区渡口社区环境治理工程》,委托阜阳市颍泉区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施工,共铺设雨水管理350米,污水管网430米,共设检查井87个。目前工程已完成,污水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颍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置,雨水通过管网收集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76FYDH161市经开区黄庄社区金叶名园东北门对面壁纸厂产生刺鼻气味。1.源头控制:采用水性油墨、水性堆积原料,替代现有油性材料,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2.调墨车间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减少无组织排放;
3.定期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已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加强调墨车间无组织气体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目前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还不到位;
3.现已用水性油墨和水性堆积原料替换原油性材料。
该问题已上报完成整改,但现场复核时企业停产,无法判断整改成效,待后期生产时另行组织开展验收。
177FYWX053颍上县耿棚镇三粉生产污染严重问题:1.耿棚各大粉丝厂,粉浆污水严重污染罗桥沟及河水,耿棚镇政府前的小清河也受到污染,建议到罗桥闸口查看;2.粉丝厂夜间悄悄用高污染值燃煤做燃料生产粉丝,废气不做处理直接排放。属地政府立即对三粉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报请县政府取缔关闭,并加大对已审批的规模化粉丝加工厂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颍上县政府已安排有关部门和乡镇结合冬修水利工程对柳沟进行清淤,高标准治理柳沟河,确保受污染水体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1.颍上县对耿棚镇大徐村的22家粉丝加工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目前,22家粉丝加工企业(作坊)中第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6家已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剩余未完善手续且不能稳定达标的16家已全部停产,待手续完善、稳定达标后依法依规恢复生产;
2.在仁和村和大徐村交界处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粉丝加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现已建成运行。同时,结合冬修水利工程对镇政府前的小清河进行了河道治理;
3.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柳沟、八里河和淮颍河的日常监管;
4.组织全覆盖督查巡查,切断粉丝加工废水、粉浆水及养殖废水污染源头。下一步,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强化柳沟区域问题整改,一是规划建设粉丝生产集中加工区,做到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稳定达标,全面取缔不能达标的粉丝加工作坊;二是畅通柳沟周边水系,实施“活水”工程;三是切实加强淀粉、粉丝加工企业监管,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善,达标排放;四是对柳沟及周边河道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一次,如发现有超标情况立即组织整改,确保柳沟污染不反弹。
178FYLX0131.界首市陶庙镇孟庄有一个沥青搅拌站,老板姓孟。西边界首城西北创元混凝土搅拌站后有个沥青搅拌站,没有相关手续,气味难闻,污染环境。环保局长黄是保护伞。
2.老沙河桥以南各乡镇都是搅拌站洗沙厂,污水、粉尘污染空气,没有环保手续。
对老大桥以南搅拌站进行摸排核实,符合要求的搅拌站完善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搅拌站予以取缔。1.陶庙镇孟庄无沥青搅拌站,已对安徽和世利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拆除,物料进行清理;
2.已对环保局黄是保护伞进行调查,未发现举报反映行为;
3.对老沙河桥以南搅拌站和洗沙场进行排查,对排查的12家非法搅拌站,取缔11家,1家转产;排查非法洗砂厂4家,全部取缔完毕。
179FYWX072颍州区城南一里洋房小区南侧是阜阳南火车货运站,晚上10:00--04:00之间火车鸣笛噪音非常刺耳,声音大,且鸣笛次数频繁,严重影响居民作息。经开区管委会已经向市发改委发函《关于协调解决阜阳南火车货运站夜间鸣笛噪音事宜的函》,待协调后,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制定整改方案。颍州区城南一里洋房小区位于颍南站附近,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83条规“机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长声鸣笛”规定,列车接近车站鸣笛行为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沟通协调,下步将持续跟进,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80FYDH476颍州区王店镇十二里村后卢庄老年公寓附近的五家家具厂,无环保措施,油漆味刺鼻。王店镇政府对后卢庄所有的木质家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研究制定整治标准和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废气、粉尘等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力争规范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1.王店镇政府成立专班,对后卢庄所有的木质家居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档”;
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实行厂区功能分区管理,对涉粉尘污染企业要求落实收尘除尘措施,解决粉尘污染隐患;
3.对喷漆家具企业大气污染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对不达标喷漆设施予以查封取缔;
4.落实监管职责。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不定期巡查检查,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目前,该区域家具生产企业已无喷漆现象,企业粉尘治理效果明显提升,安全环保隐患整改成效明显。
181FYWX0921.阜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机动车环检)、市环境应急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污染现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文件规定,以上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经常接触强酸、强碱、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烟尘微粒等有害身体健康的物质,符合享受环保津贴的范围,但迟迟没有落实。为保障以上事业单位员工身心健康,恳请领导帮助落实。
2.省级以下环保垂直改革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一是人财物没有真正上划到市,仍是县级财政保障;二是机构改革生态环境分局增加了许多职能,但人员及编制没有增加;三是行政处罚没有上收到市局,仍有分局根据市局口头通知执行处罚权;四是环评行政审批没有上收到市局,没有落实省厅明文规定市局审批分局只在授权范围内做具体工作的要求,仍安排分局审批。要求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改革方案落实。
3.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问题,监察人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个别县区办公用房和执法车辆达不到标准。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单位人员的工作量大小、作业条件好坏、防护难易程度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阜阳市环境监察支队)、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应急中心人员已分别享受一、二、三类环保津贴(2021年4月21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如何享受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复函》);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没有核准市环境信息中心人员享受环保津贴发放;
3.关于“人财物没有真正上划到市,仍是县级财政保障”问题。根据《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级负责上划人员工资福利,工作经费仍由县级承担;
4.关于“机构改革生态环境分局增加了许多职能,但人员及编制没有增加”问题。在人员上收过程中,按照原来8个县市区各自编制数上收,在编人员据实上划,实际上划人员超过编数;
5.关于“行政处罚没有上收到市局,仍有分局根据市局口头通知执行处罚权”问题。目前,各县市区分局仍然承担市级委托的执法事项。


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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