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生态环境局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港南生态环境局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一、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一)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助推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方案、制度,确定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事项(项目)、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等。截至目前,我局完成39家排污单位污染源的随机抽查。
二是查处违法案件。2022年第一季度,我局结合大气应急巡查等日常监管活动,全力排查环境违法的企业,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第一季度,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7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1起,共处罚金85.56万余元;已下发事先告知书案件16起。其中立案查处违法焚烧秸秆、垃圾案件40起,共处罚金5.3万元,有效震慑了企业环境违法及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案件13起,其中*****市长热线电话投诉8起,微信平台投诉5起。信访处理率保持在100%以上。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一年来,辖区内无因环境问题造成了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区共收到共22批次40件交办信访投诉案件,其中包括全市共性问题6个(其中有一个为重点关注问题);个性问题34个(其中重点关注问题6个),目前已办结20个,阶段性办结20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加强对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明确企业要承担起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督促倒逼企业进行环保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二)继续深入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道路扬尘、建筑扬尘、车辆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管控,加快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裸土、破损路面硬化;深入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到有火必灭、有烟必查。
(三)继续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问题和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的后督察,巩固整改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交办问题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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