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乐雅山居住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
郴州乐雅山居住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
郴州乐雅山居住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郴州乐雅山居住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乐雅山居住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01 | 郴州乐雅山居住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1 项 | ******* 元 |
3、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施工验收完毕。
4、招标范围:郴州乐雅山居项目二期(5#6#7#栋)景观工程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标识规格要求及图纸、技术参数。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3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兼任施工员)、安全员1人(须为综合类)、质量员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说明(如有)。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年5 月 6 日 12 时00 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 郴州市湘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青山巷6号)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按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湘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青山巷6号
联系人:廖先生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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