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大学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的公示
关于青海大学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科学配置资源,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社会效益,根据《青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成本补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青大校综字〔2018〕48号)的相关规定,青海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附属医院、藏医学院、化工学院分别制定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冬梅 180*****364
附件:
1. 青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技术服务成本核算收费标准汇总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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