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体育中心室内篮球场、游泳馆、训练馆一楼(原8号公馆)、体育场一楼北侧店面(啡悦咖啡)拍租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体育中心室内篮球场、游泳馆、训练馆一楼(原8号公馆)、体育场一楼北侧店面(啡悦咖啡)拍租
[2022-04-27]
项目编号: | ZC22JX******** | |||||||
项目名称: | 宜春市体育中心室内篮球场、游泳馆、训练馆一楼(原8号公馆)、体育场一楼北侧店面(啡悦咖啡)拍租 | |||||||
标的名称: | 宜春市体育中心训练馆一楼(原8号公馆),挂牌价4,320,000.00元 宜春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挂牌价1,080,000.00元 宜春市体育中心室内篮球场,挂牌价2,340,000.00元 宜春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一楼北侧店面(啡悦咖啡),挂牌价366,697.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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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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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2年04月2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2年05月12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继续拍卖 | |||||||
项目简介: | 1. 体育中心室内篮球场,起拍价78万元/年,租期3年,拍租保证金30万元;2.体育中心游泳馆,起拍价36万元/年,租期3年,拍租保证金20万元;3.体育中心训练馆一楼(原8号公馆)一楼面积为2016.49平方米、夹层面积为486.08平方米,起拍价72万元/年,租期6年,拍租保证金30万元;4.体育中心体育场一楼北侧店面(原啡悦咖啡)面积为248.44平方米,起拍价41元/平方米/月,租期3年,拍租保证金5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由于游泳馆场馆经营特殊性,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承租人要求专业性强、技术过硬,因此竞拍人须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两年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拍租公告发布之日)游泳场馆经营经验且正在经营其他游泳场馆,并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参与竞拍。游泳馆的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需按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GB *****.1-2013)要求配备取得相关证件的水质处理员和救生员,具体为水质处理员固定在岗人数配备不少于1人(水质处理人员应取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上岗合格证书),室内泳池救生员固定在岗人数配备不少于5人、室内儿童泳池救生员固定在岗人数配备不少于3人,室外泳池救生员固定在岗人数配备不少于7人。如发现承租人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或伪造证件,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在合同解除后10天内无条件搬离承租地,出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并没收承租人租赁押金。承租经营期间,承租人须购买与经营相关商业保险,在所经营场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游顾客人身轻、重伤、死亡以及财产等安全事故) | |||||||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报名(游泳馆仅限于企、事业单位报名。), 1.报名时竞拍人需提供的资料: 企、事业单位报名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近两年相关经营活动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函;(3)两年内的企业征信报告; 自然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两年内的个人征信报告 注:1.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征信两年内的贷款超过连续两次以上逾期(不含信用卡逾期)不能参与竞拍; 2.游泳馆的竞拍人须有两年及以上(两年计算时间截止至拍租公告发布之日)经营经验且正在经营其他游泳场馆。 3.篮球场、游泳馆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能改变篮球场、游泳馆的经营用途。 以上资料由宜春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竞租人才能办理竞拍登记手续,领取号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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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周先生 13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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