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双洪公园绿饮茶社招标公告

南谯区双洪公园绿饮茶社招标公告

滁州市南谯区双洪公园绿饮茶社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
项目编号:NQZBCG-*******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受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委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滁州市南谯区双洪公园绿饮茶社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一)招租方: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招租内容简介:本次招租分一个标段,租赁房坐落于滁州市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东侧,二层,砖混结构,已简装,建筑面积672平米。另: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可免费使用防腐木观景台,面积674平米。
二、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格审查时如查实投标人经营范围内有明显产生噪音、油污等破坏环境及身体健康等经营项目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如有疑问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租方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文件发布的所有内容。
(三)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方签订合同后需自行对茶社内进行装修陈列、器具布置并安装空调、内置式防盗窗以及内部监控系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报价规则等相关要求: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6年,如确认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到期后乙方有继续经营优先权。
2、报价规则:承租期内,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为14万元,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等额逐年递增,递增金额≥7000元。本项目按每年递增的金额进行报价,报价低于7000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于每个租赁年度首月一次性交清该年度租金。
承租方将本年度租金一次性打入招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中标(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租赁用途要求
1、乙方可开设茶社、静吧、咖啡馆、书画、旅游工艺品店。
2、坚持生态型原则,杜绝招租项目对公园及水面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3、中标单位不得开设餐馆,防止对公园水面造成污染。
六、公告期限
2014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14年10月08日15时00分止。本次竞租不接受报名登记。
七、现场勘查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踏勘,并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14年09月24日17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jra2012@163.com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电子邮箱),招租人将在2014年09月25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南谯区招标采购网(www.nqzbcg.com)“产权(国土)交易-更正补充”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同意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八、竞租保证金现场
竞租保证金1.7万元,竞租人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需注明公司名称、金额、项目名称)交纳至招标人处,开标时由招标人宣布保证金交纳情况,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竞租人竞租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九、资格审查携带资料(审查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3、自行安装空调、内置式防盗窗以及内部监控系统,并且自行承担费用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给竞租人。
十、竞租报价要求及报价文件的组成、装订、密封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不得调整,报价文件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竞租公告中第九项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按上述顺序以A4纸制作,正、副本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密封袋封面加盖竞租单位公章带至竞租现场,招租人不接受任何零散文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负。
十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14 年 10月0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乌衣镇法华路南谯政务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三楼309室 】
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租方将予以拒绝。
十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14年 10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乌衣镇法华路南谯政务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三楼309室 】
3、合格竞租人达到2个及以上时,方能竞租。当合格竞租人仅有一个时,招租人申请经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管理局批准同意后,可现场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竞租人参加谈判需满足如下条件:1、竞租保证金已及时足额缴纳,2、资格审查合格,3、对招租文件实质性响应。
十三、承租方确定方式:按照合格竞租人的有效报价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三名中标(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出现等额现象时,则由招租方现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十四、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租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规定所确定的承租人。
2、合同的签订
(1)承租人须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持中标(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2)承租人未按规定缴纳承租费用或未按规定与招租人订立合同,则招租人将废除授标,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租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租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招租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为承租方,以此类推;招租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租。
(3)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成交)项目,不得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转租)给他人,否则招租人有权及时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在中途退场,其投入设备不允许带走,归招租方所有,给招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招租人、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五、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1、承租方应按第一年月租金的5%向南谯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2、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执行滁招管【2014】5号文件,该费用为保底价3000元,由承租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十六、运作模式
采用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市场化运营的模式。招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签订合同,招租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租方是否按合同规定执行,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合同规定问题后可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一周内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七、时间安排
1、招租方在2014年10月份将房屋钥匙交付给承租方
2、2014年12月份,茶社内装修陈列、器具布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部结束。
3、2015年1月正式对外经营。
十八、权利和义务(甲方:招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方: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租金,但需提供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甲方在2014年10月将房屋钥匙交付给承租方,以便乙方清理打扫。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监管,督促乙方正常经营和正常对外开放。
4、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正常的展示和商业经营。
乙方:
1、乙方及时足额的缴纳租金。
2、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房屋,但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和结构,不产生影响双洪公园水环境的污染物,保护好双洪公园的生态,如有破坏,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恢复。承包期满,乙方恢复房屋设施原样。
3、乙方自行支付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范围内的防火、防水、防盗等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赔偿。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5、乙方在甲方指导下自主经营,不得在建筑外墙安装或展示与乙方无关的商业广告。
十九 合同解除的条件
1、租赁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房屋转让、转租、转借别人或互换使用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房屋构造的;损坏的房屋或者设施没有按时修复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5)拖欠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宽带费、电视费、卫生费及物业管理费的;
(6)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有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2、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予以补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两个月以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甲方没有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继续进行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
(3)甲方不配合乙方协调重大事宜的。
3、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5万元,直至扣完为止。
二十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依法依规处理运行过程中事宜,若有大的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也可协商有利于经营管理的新条款,作为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鉴证机构留存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二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十三、招租人联系电话
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黄玉才电话:133*****661
二十四、本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后,招租人将对其企业进行考察,若考察不能满足本次竞租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
附件:1、报价书
2、授权委托书

招 租 人: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014年09月16日
附件1:报价书
报价书
致: 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
我方己经认真阅读《滁州市南谯区双洪公园绿饮茶社招租公告》,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租人承租此项目,承租期限为6年,我方同意承租期内,第1个租赁年度租金为14万元,自第2个租赁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等额逐年递增,每年递增金额的报价为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承租合同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承租费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的竞租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租公告中关于竞租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自然人签名) :
日期: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竞租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竞租人代表姓名)为竞租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租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竞租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竞租、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竞租人代表在竞租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竞租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被授权方签字或盖章:
二十五、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招租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南谯区双洪公园绿饮茶社招租的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进行确认。
招租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委托代理人:黄玉才
联系电话:133*****661
(单位盖章)
2014年09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经办人:王志宏
联系电话: 137*****765

(单位盖章)
2014年09月18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滁州市南谯区招标采购管理局
经 管 人:丁义旗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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