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558号宝茏大厦附属楼店1-2及两个仓库分别招租

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558号宝茏大厦附属楼店1-2及两个仓库分别招租

信息来源: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558号宝茏大厦附属楼店1-2及两个仓库分别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租金递增方式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

序号

租 赁 标 的

面积

(㎡)

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元)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保证金

(万元)

1

宝茏大厦附属楼店1-2

71.3

3209

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5%

2

2

1号仓库

700

*****

7

3

2号仓库

381

6477

4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以上租赁标的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南路558号宝茏大厦,标的1产权证已办理,房屋用途为商业。标的2、3产权证尚未办理,房屋用途为仓储。以上租赁标的土地使用类型为铁路用地。标的1、3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标的2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用途:标的1作为商业服务业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标的2、3:作为仓储业使用。

四、承租方及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信用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及竞租人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标的1无免租期;标的2、3承租方享有3个月免租期。

2、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3、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标的1、3若非原承租方成交,承租方须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房产交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及家具电器等的补偿等),协商不成的应委托承租方和原承租方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或由出租方从省国资委的评估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最终的评估金额双方进行交接补偿,评估费用由承租方和原承租方平均承担。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7、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17: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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