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桥景观大道至九塘村接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生桥景观大道至九塘村接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生桥景观大道至九塘村接线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LS140250-01SG 项目名称 天生桥景观大道至九塘村接线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9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9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发 包 公 告

标段编号: BLS140250-01SG
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九塘村民委员会建设项目天生桥景观大道至九塘村接线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4]3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天生桥景观大道至九塘村接线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九塘村村委会门口,终点与天生桥景观大道相交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51.46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10、工程规模:长度:1535 m;宽度:10 m;造价:251.46 万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4年9月18日至 2014年9月2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在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经理身份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4年3月-2014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非溧水区企业需到溧水区住建局建管处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六、评标细则:
使用抽签确定法。在投标申请人中抽取前6名进行资格审查,如到场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家,应当全部进行摇号排序。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本标段采用抽签确定法。

八、其他:
1、投标保证金的要求:(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办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和非溧水县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时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按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形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由于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已废止,所有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执行。
5、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9-18 8:30到 2014-9-25 16: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九塘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溧水石湫镇九塘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46号东泉经济产业园6楼609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薛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石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0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qq.com">********1@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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