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巡防中心靶场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巡防中心靶场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安局巡防中心靶场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HZFCG-D*******

四、采购项目内容:巡防中心靶场设备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十研究所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理由:目前市场上轻武器报靶器材的供应商,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十研究所外,其他均为私营企业。在技术、企业规模、相关资质、用户单位等方面与总参六十所存在较大差距。由于该项目的建设要求及训练目的,针对公安系统,需要特别注重安全保密,有别于其他采购项目。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十研究所是直属总参军训部领导的部队专业研发单位,并承建了全军多家训练基地及民兵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是唯一一家能够独立承担实弹报靶器材设计、研发、生产、实弹检测(拥有自己的实弹检测场地及枪支使用资格)、安装调试到终身维护保障的供应商,是唯一一家能够独立承担射击馆内包含通风、消音处理、照明(靶面及泛光)、专业安全防护及配套设施安装的供应商,完全具备本次招标采标的相关要求,为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可能带来的风险,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九、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18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8 日











  采购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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