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事宜,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14]-0825-01号; 采购项目编号: YCHL—2014—(采)124

三、采购项目及概况:

1、招标内容: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平台1台,综合审讯管理系统软件1套,1080P 机架式编解码器5台,IPSAN 磁盘存储阵列1台,2T企业级云存储硬盘10块,55寸液晶监视器5台,三层千兆核心管理交换机2台,服务器机柜2台,高清1080P审讯指挥摄像机1台,10KV不间断电源1套,三联红木操作台2套,防炫目LED屏1.5平方米,电视墙1套,指挥决策服务器1台,操作控制服务器1台,16路调音台1台,有源音箱1套,鹅颈式话筒1支,蓝光刻录播放机1台,高清1080P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主机3台,高清防暴半球型1080P全景摄像机3台,高清1080P审讯特写摄像机3台,高清1080P视频解码器3台,电源适配器3台,高灵敏度拾音器3台,数字音频主机3台,温湿度显示屏3台,专业监听耳麦3台,32寸液晶监视器3台,报警系统3套,IPC 半球型红外半球型摄像机(走廊及入口处)8台,辅助材料1批。(具体详细规格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6. 投标单位需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乙(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具备甲级资质),要与宁夏检察院现有审讯平台兼容,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兼容性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8:00至2014年10月8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wzzw.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厂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缺一项证件,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8:00至2014年10月8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下载或至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 29-140*****0017252

六、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八、 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缴纳金额:柒仟元整(¥7000.00元)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17:00前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十、采购方联系人:杨锋 联系电话:155*****588

十一、监督单位:盐池县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953—*******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雪 王宣 联 系 电 话: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