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重新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2、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7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服务资格的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公司或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在昭平有固定经营场所(外地公司或企业中标后需在昭平设立办事处),有固定管理人员。

3、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专业管护队伍,其中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工作经验、熟练的工人10人以上(含10人)。

4、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适应绿地养护的专业机械设备,必须备有洒水车(可以租用)、运输车辆(可以租用、必须有行驶证)、化肥、农药、手枝剪、绿篱剪、高空枝剪、手锯、割灌机、草坪修剪机、油锯、喷药机械、斗车、竹箕、铁铲、锄头、锅子、梯子、劳保用品、燃料等若干承包工具。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若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

4、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账号:****************22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以现金方式和投标前没有足额缴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6、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请及时将本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以便办理退款)。

7、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8、成交单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其金额按贺价费函[2007]55号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账号:****************11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价单位请于2014年 9月23日下午15:30 时前将填好并盖章的①报价表;②字迹清晰的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管理作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⑥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格式自拟);⑦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汇总表(格式自拟);⑧投标单位在昭平县城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文件或外地公司或企业中标后承诺在昭平设立办事处的承诺书;⑨询价报价表服务需求和说明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采购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5楼采购部。(【以上注明资料必须提供且一式四份(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订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2)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7号

(3) 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 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李文坚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采购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李文坚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昭平县市容市政管理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期:2014年9月18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需求和说明

服务期

合价(元)

1

2014年昭平县城

公共绿地日常养护

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具体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服务需求和说明详见下附件。

一年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服务期: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采购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总和。

项目需求和说明: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

作业规程

为巩固县城绿化建设成果,逐步建立市政公共绿地养护市场化运行体制,提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市政公共事业市场化管理的要求,拟择优选定承包公司或企业,对宝塔公园、河东江滨公园、江滨南路绿化带、体育场周边及十八米街绿地等四个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实施作业承包,特制订本作业规程。

一、四个公共绿地承包范围

(一)宝塔公园

1. 宝塔公园起县城福城街口,沿江滨路两旁市政公共绿地,止于昭平县城马滩桥头。宝塔公园总面积22883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1153.26平方米,在宝塔公园内种植有乔木403株,整形、孤植灌木869株,绿篱5382平方米,草坪12048.26平方米。

(二)河东江滨公园

河东江滨公园起河东大喉鱼鲜馆,止于昭平大桥东桥头(包括河东江滨公园对面绿地)。河东江滨公园总用地面积24200.08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在河东江滨公园内种植有乔木183株,整形、孤植灌木195株,绿篱2016平方米,草坪13010平方米。

(三)江滨南路绿化带

江滨南路绿化带起昭平大桥西头左边(包括位于江滨新区桥头右边市政公共绿地),沿江滨南路两旁市政公共绿地,止于昭平县城福城街口。总面积17074.5平方米,在此路段种植有乔木781株,整形、孤植灌木1551株,绿篱6075平方米,草坪9690平方米。

(四)体育场周边及十八米街绿地

体育场周边绿地(包括体育场大草坪、花木公司销售部周边绿地、体育馆对面绿地、体育场后面绿地)、十八米街绿地(包括十八米街行道树),绿地总面积约4700.74m2,乔木总量404株,整形、孤植灌木292株,绿篱133平方米、草坪约4431.74平方米。

二、四个公共绿地日常护理管理工作内容

(一)公共绿地上的树木、灌木、成型灌木、各类草地的日常养护管理。

(二)公共绿地上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

(三)公共绿地上的环境卫生保洁。

(四)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养护管理等保障工作。

(五)向园林管理部门反馈绿地动态。

三、四个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要求

乔木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即:

(一)草坪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用土钻检查草坪土壤干湿程度,土层深100mm~150mm处若呈干燥状,应及时进行浇灌。

(2)草坪养护人员应使用专用水管进行浇灌,浇灌应湿透根系层,浸湿的土层深度为100mm,但不允许地面长时间积水。

(3)浇灌时期和浇灌时间可遵循下列规定。

①冷季型草:春秋两季充分浇水,每周一次;夏季适量浇水,每两周一次,宜早晨浇,安全越夏。

②暖季型草:夏季勤浇水,每周两次,宜早、晚浇;春秋季每两周一次,冬季可不浇水。

2.修剪

(1)草坪长到70mm~80mm时,草坪养护负责人员应予修剪。

①大面积草坪(面积≥50m)应用手推式草坪机进行统一修剪。

②小面积草坪(面积<50m)可用割草机(亦称割秆机、打边机)或大号枝剪进行局部修整。

(2)草坪修剪后高度为60mm左右。

(3)草坪修剪次数,每年修剪暖季型草坪15次以上,冷季型20次以上。

3.清除杂草、杂物

(1)与管理区域的草坪草形态不符的杂草,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2)清除杂草作业分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

①人工除草用尖头小刀进行挑除。

②化学除草应由绿地养护人员用喷药器进行喷洒。

(3)一周后,对未清除的部分杂草,可通过人工除草的方法进行补除。除草效果测评,以立姿目视草坪无杂草为准。

4.施肥

(1)冷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春季或秋季,暖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晚春。

(2)追肥应以复合肥料为主,追肥的时间和数量可根据土壤肥力、草种和幼苗生长等情况而定。早春、晚秋可施有机肥,施肥方法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

(3)每年施肥一次,每次施肥成分含量分别为:磷3g/m;钾2g/m;氮5g/m。

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预防:预防性喷药每年一次,预防病害以喷灭菌灵等为主,常用浓度800~1000倍液;预防虫害以喷爱福丁等为主,常用浓度2000倍液。

(2)除害:养护人员可依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消除病、虫害。

6.其他养护

草坪边缘线应整齐划一,装饰性草坪或花坛可运用切边机进行切边养护。

(二)树木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宜在中午进行,浇灌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2)若处高温久旱(气温高于30℃以上【含30℃】,7天未下雨)时期,每天应及时进行浇灌,一般应在清晨或傍晚进行。

(3)暴雨后一天内,树木周围如有积水,应予排水。对处于地势低洼处的易受水淹的树种可采取打透气孔的方式排水(挖若干小洞,直径50mm左右,至根部;垂直插入相同直径PVC管,周边用土填实)。

2.中耕、除草

(1)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应每两个月松土一次。

(2)乔木、灌木周围大型野草,应结合中耕进行铲除,特别注意铲除具有严重危害的各类藤蔓。

(3)中耕、除草宜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条件下进行。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可施基肥(如豆饼),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进行一次。树木处于生长期,可依据植株的长势对其施追肥。(注:花灌木应在花期前、花期后进行。)

(2)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可施堆肥0.5kg,胸径在16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0.5kg~1.5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cm~30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5)施肥宜在晴天。

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的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2)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

(3)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花球应确保春、夏、秋三季每月各修剪二次。

(5)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6)修剪时切口都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应注意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三)花坛、花境养护

1.花坛的养护

(1)根据天气情况,保证水分供应,宜清晨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将泥土冲到茎叶上。

(2)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季积水。

(3)应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花坛保护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

(5)花坛内应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及时补种、换苗。花坛内缺株倒苗一级不得超过10%,二级不得超过15%,基本无枯枝残花,一级残花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量不得大于20%。

2.花境的养护

(1)及时修剪、整枝,花后及植株休眠期一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20%。

(2)每年休眠期可适当耕翻表土层,施加有机肥,如豆饼、骨粉。

(3)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在春季、夏季进行预防性喷药各一次。

(4)落实日常养护,做到立姿目视无杂草、垃圾。

(四)、环境卫生

(一)每天清理所承包公共绿地内(包括树上下、灌木上下、绿篱上下)的各种垃圾,保持公共绿地的整洁卫生。

(二)每次清理、修剪草地的杂草、杂物,修剪整形乔木、灌木的树枝、绿篱枝叶(特别是绿篱修剪面上枝叶)应及时运走,不能焚烧或乱堆乱放,不能影响环境卫生。

(三)市政基础设施设施无破损: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

四、四个公共绿地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壹年,从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计算。

五、四个公共绿地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乔木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2、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市容市政管理局督察人员依照乔木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对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进行检查考评,检查将采取明检、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以暗检为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如需承包方配合的将提前一小时通知承包方派员参加。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起评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含), 低于95分为不达标段。每月综合考评时,凡月评不达标的标段,将按照处罚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

3、处罚标准

(1)罚款,采取月规定罚金形式对每个标段罚金作出明确规定,凡月评分不达标的标段,根据其月规定罚金进行处罚。

(2)以达标分为标准,标段月评分在达标分95分(含95分)以上,不处罚;90(含90分)~95分,处罚总承包费/12×5%;85(含85分)~90分,处罚总承包费/12×10%;80(含80分)~85分,处罚总承包费/12×15%;75(含75分)~80分,处罚总承包费/12×20%。

(3)有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事件,经核实是由乙方或作业人员责任引起的将予以处罚,处罚额度为每发现并核实一次处罚总承包费/12×5%。

(4)如标段总评分一年内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月评分不达到75分的,将取消承包合同。

(5)罚款从总承包经费中每月扣除。

(二)安全要求

工作过程中,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绿化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进行管护工作,作业人员佩证上岗,晚上作业穿反光标志服;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停放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六、四个公共绿地承包费支付:

(一)付款方式为先养护管理后支付,由发包方根据上一个月的考核结果在次月的25日前结上一个月的承包经费(遇节假日顺延)。

(二)承包方按每月的考核结果向发包方提出结算,发包方凭承包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承包方确认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已经兑现和备案)进行支付。

(三)发包方根据每月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作出的考核结果,处罚金额按月直接在付款额中扣除。

七、四个公共绿地承包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服务资格的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公司或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在昭平有固定经营场所(外地公司或企业中标后需在昭平设立办事处),有固定管理人员。

(三)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专业管护队伍,其中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工作经验、熟练的工人10人以上(含10人)。

(四)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适应绿地养护的专业机械设备,必须备有洒水车(可以租用)、运输车辆(可以租用、必须有行驶证)、化肥、农药、手枝剪、绿篱剪、高空枝剪、手锯、割灌机、草坪修剪机、油锯、喷药机械、斗车、竹箕、铁铲、锄头、锅子、梯子、劳保用品、燃料等若干承包工具。

八、其他要求

承包人和业主投标及签订承包合同时提交以下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对本项目养护管理工作的现状调查

1)根据承包人对项目(标段)范围内绿地的现状、现养护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项目(标段)养护管理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设想和建议。

2、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工作安排计划(必须与业主工作计划相符)和实施方案,及作业标准和承诺。

1)提出本项目(标段)计划方案的目标、工作思路、方法措施;

2)提供管护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提出标段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分工计划,体现详细、合理、科学、高效。

4)根据对各项工作要求所作出的承诺,提出拟采用的操作规程、标准,对养护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检查手段,体现科学、合理、可靠。

5)承包人和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含三个)人员、机械设备到达该承包标段,供业主检验。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关于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重新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2、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7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服务资格的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公司或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在昭平有固定经营场所(外地公司或企业中标后需在昭平设立办事处),有固定管理人员。

3、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专业管护队伍,其中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工作经验、熟练的工人10人以上(含10人)。

4、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适应绿地养护的专业机械设备,必须备有洒水车(可以租用)、运输车辆(可以租用、必须有行驶证)、化肥、农药、手枝剪、绿篱剪、高空枝剪、手锯、割灌机、草坪修剪机、油锯、喷药机械、斗车、竹箕、铁铲、锄头、锅子、梯子、劳保用品、燃料等若干承包工具。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若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

4、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账号:****************22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以现金方式和投标前没有足额缴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6、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请及时将本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以便办理退款)。

7、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8、成交单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其金额按贺价费函[2007]55号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账号:****************11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价单位请于2014年 9月23日下午15:30 时前将填好并盖章的①报价表;②字迹清晰的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管理作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⑥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格式自拟);⑦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汇总表(格式自拟);⑧投标单位在昭平县城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文件或外地公司或企业中标后承诺在昭平设立办事处的承诺书;⑨询价报价表服务需求和说明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采购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5楼采购部。(【以上注明资料必须提供且一式四份(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订成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2)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7号

(3) 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 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李文坚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采购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李文坚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昭平县市容市政管理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期:2014年9月18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2014年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需求和说明

服务期

合价(元)

1

2014年昭平县城

公共绿地日常养护

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

具体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作业对外承包工程服务需求和说明详见下附件。

一年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服务期: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采购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总和。

项目需求和说明:昭平县城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

作业规程

为巩固县城绿化建设成果,逐步建立市政公共绿地养护市场化运行体制,提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市政公共事业市场化管理的要求,拟择优选定承包公司或企业,对宝塔公园、河东江滨公园、江滨南路绿化带、体育场周边及十八米街绿地等四个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实施作业承包,特制订本作业规程。

一、四个公共绿地承包范围

(一)宝塔公园

1. 宝塔公园起县城福城街口,沿江滨路两旁市政公共绿地,止于昭平县城马滩桥头。宝塔公园总面积22883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1153.26平方米,在宝塔公园内种植有乔木403株,整形、孤植灌木869株,绿篱5382平方米,草坪12048.26平方米。

(二)河东江滨公园

河东江滨公园起河东大喉鱼鲜馆,止于昭平大桥东桥头(包括河东江滨公园对面绿地)。河东江滨公园总用地面积24200.08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在河东江滨公园内种植有乔木183株,整形、孤植灌木195株,绿篱2016平方米,草坪13010平方米。

(三)江滨南路绿化带

江滨南路绿化带起昭平大桥西头左边(包括位于江滨新区桥头右边市政公共绿地),沿江滨南路两旁市政公共绿地,止于昭平县城福城街口。总面积17074.5平方米,在此路段种植有乔木781株,整形、孤植灌木1551株,绿篱6075平方米,草坪9690平方米。

(四)体育场周边及十八米街绿地

体育场周边绿地(包括体育场大草坪、花木公司销售部周边绿地、体育馆对面绿地、体育场后面绿地)、十八米街绿地(包括十八米街行道树),绿地总面积约4700.74m2,乔木总量404株,整形、孤植灌木292株,绿篱133平方米、草坪约4431.74平方米。

二、四个公共绿地日常护理管理工作内容

(一)公共绿地上的树木、灌木、成型灌木、各类草地的日常养护管理。

(二)公共绿地上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

(三)公共绿地上的环境卫生保洁。

(四)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养护管理等保障工作。

(五)向园林管理部门反馈绿地动态。

三、四个公共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要求

乔木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即:

(一)草坪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用土钻检查草坪土壤干湿程度,土层深100mm~150mm处若呈干燥状,应及时进行浇灌。

(2)草坪养护人员应使用专用水管进行浇灌,浇灌应湿透根系层,浸湿的土层深度为100mm,但不允许地面长时间积水。

(3)浇灌时期和浇灌时间可遵循下列规定。

①冷季型草:春秋两季充分浇水,每周一次;夏季适量浇水,每两周一次,宜早晨浇,安全越夏。

②暖季型草:夏季勤浇水,每周两次,宜早、晚浇;春秋季每两周一次,冬季可不浇水。

2.修剪

(1)草坪长到70mm~80mm时,草坪养护负责人员应予修剪。

①大面积草坪(面积≥50m)应用手推式草坪机进行统一修剪。

②小面积草坪(面积<50m)可用割草机(亦称割秆机、打边机)或大号枝剪进行局部修整。

(2)草坪修剪后高度为60mm左右。

(3)草坪修剪次数,每年修剪暖季型草坪15次以上,冷季型20次以上。

3.清除杂草、杂物

(1)与管理区域的草坪草形态不符的杂草,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除,并要求除早、除小、除净。

(2)清除杂草作业分人工除草和化学除草。

①人工除草用尖头小刀进行挑除。

②化学除草应由绿地养护人员用喷药器进行喷洒。

(3)一周后,对未清除的部分杂草,可通过人工除草的方法进行补除。除草效果测评,以立姿目视草坪无杂草为准。

4.施肥

(1)冷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春季或秋季,暖季型草种追肥宜在晚春。

(2)追肥应以复合肥料为主,追肥的时间和数量可根据土壤肥力、草种和幼苗生长等情况而定。早春、晚秋可施有机肥,施肥方法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

(3)每年施肥一次,每次施肥成分含量分别为:磷3g/m;钾2g/m;氮5g/m。

5.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预防:预防性喷药每年一次,预防病害以喷灭菌灵等为主,常用浓度800~1000倍液;预防虫害以喷爱福丁等为主,常用浓度2000倍液。

(2)除害:养护人员可依具体情况,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消除病、虫害。

6.其他养护

草坪边缘线应整齐划一,装饰性草坪或花坛可运用切边机进行切边养护。

(二)树木养护服务

1.浇灌、排水

(1)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宜在中午进行,浇灌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2)若处高温久旱(气温高于30℃以上【含30℃】,7天未下雨)时期,每天应及时进行浇灌,一般应在清晨或傍晚进行。

(3)暴雨后一天内,树木周围如有积水,应予排水。对处于地势低洼处的易受水淹的树种可采取打透气孔的方式排水(挖若干小洞,直径50mm左右,至根部;垂直插入相同直径PVC管,周边用土填实)。

2.中耕、除草

(1)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应每两个月松土一次。

(2)乔木、灌木周围大型野草,应结合中耕进行铲除,特别注意铲除具有严重危害的各类藤蔓。

(3)中耕、除草宜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条件下进行。

3.施肥

(1)树木休眠期可施基肥(如豆饼),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进行一次。树木处于生长期,可依据植株的长势对其施追肥。(注:花灌木应在花期前、花期后进行。)

(2)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可施堆肥0.5kg,胸径在16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0.5kg~1.5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cm~30cm。

(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

(5)施肥宜在晴天。

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的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

(2)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

(3)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4)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花球应确保春、夏、秋三季每月各修剪二次。

(5)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6)修剪时切口都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应注意安全。

(7)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三)花坛、花境养护

1.花坛的养护

(1)根据天气情况,保证水分供应,宜清晨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将泥土冲到茎叶上。

(2)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季积水。

(3)应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花坛保护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

(5)花坛内应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及时补种、换苗。花坛内缺株倒苗一级不得超过10%,二级不得超过15%,基本无枯枝残花,一级残花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量不得大于20%。

2.花境的养护

(1)及时修剪、整枝,花后及植株休眠期一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15%,二级残花枯枝量不得大于20%。

(2)每年休眠期可适当耕翻表土层,施加有机肥,如豆饼、骨粉。

(3)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每年在春季、夏季进行预防性喷药各一次。

(4)落实日常养护,做到立姿目视无杂草、垃圾。

(四)、环境卫生

(一)每天清理所承包公共绿地内(包括树上下、灌木上下、绿篱上下)的各种垃圾,保持公共绿地的整洁卫生。

(二)每次清理、修剪草地的杂草、杂物,修剪整形乔木、灌木的树枝、绿篱枝叶(特别是绿篱修剪面上枝叶)应及时运走,不能焚烧或乱堆乱放,不能影响环境卫生。

(三)市政基础设施设施无破损: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

四、四个公共绿地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壹年,从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计算。

五、四个公共绿地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乔木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2、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市容市政管理局督察人员依照乔木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对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进行检查考评,检查将采取明检、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以暗检为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如需承包方配合的将提前一小时通知承包方派员参加。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起评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含), 低于95分为不达标段。每月综合考评时,凡月评不达标的标段,将按照处罚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

3、处罚标准

(1)罚款,采取月规定罚金形式对每个标段罚金作出明确规定,凡月评分不达标的标段,根据其月规定罚金进行处罚。

(2)以达标分为标准,标段月评分在达标分95分(含95分)以上,不处罚;90(含90分)~95分,处罚总承包费/12×5%;85(含85分)~90分,处罚总承包费/12×10%;80(含80分)~85分,处罚总承包费/12×15%;75(含75分)~80分,处罚总承包费/12×20%。

(3)有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事件,经核实是由乙方或作业人员责任引起的将予以处罚,处罚额度为每发现并核实一次处罚总承包费/12×5%。

(4)如标段总评分一年内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月评分不达到75分的,将取消承包合同。

(5)罚款从总承包经费中每月扣除。

(二)安全要求

工作过程中,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绿化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进行管护工作,作业人员佩证上岗,晚上作业穿反光标志服;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停放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六、四个公共绿地承包费支付:

(一)付款方式为先养护管理后支付,由发包方根据上一个月的考核结果在次月的25日前结上一个月的承包经费(遇节假日顺延)。

(二)承包方按每月的考核结果向发包方提出结算,发包方凭承包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承包方确认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已经兑现和备案)进行支付。

(三)发包方根据每月按风景林地二级养护标准、整形灌木和绿篱按街道绿地养护二级养护标准、草坪按街道绿地养护草本地被三级养护标准及有关规定作出的考核结果,处罚金额按月直接在付款额中扣除。

七、四个公共绿地承包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服务资格的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公司或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在昭平有固定经营场所(外地公司或企业中标后需在昭平设立办事处),有固定管理人员。

(三)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专业管护队伍,其中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人员3人以上(含3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园林、林业方面工作经验、熟练的工人10人以上(含10人)。

(四)参与竞标公司或企业有适应绿地养护的专业机械设备,必须备有洒水车(可以租用)、运输车辆(可以租用、必须有行驶证)、化肥、农药、手枝剪、绿篱剪、高空枝剪、手锯、割灌机、草坪修剪机、油锯、喷药机械、斗车、竹箕、铁铲、锄头、锅子、梯子、劳保用品、燃料等若干承包工具。

八、其他要求

承包人和业主投标及签订承包合同时提交以下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对本项目养护管理工作的现状调查

1)根据承包人对项目(标段)范围内绿地的现状、现养护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项目(标段)养护管理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设想和建议。

2、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工作安排计划(必须与业主工作计划相符)和实施方案,及作业标准和承诺。

1)提出本项目(标段)计划方案的目标、工作思路、方法措施;

2)提供管护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提出标段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分工计划,体现详细、合理、科学、高效。

4)根据对各项工作要求所作出的承诺,提出拟采用的操作规程、标准,对养护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检查手段,体现科学、合理、可靠。

5)承包人和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含三个)人员、机械设备到达该承包标段,供业主检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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