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气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气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气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气化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方式: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及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3、供货地点:滨海县境内(界牌中心站、八巨气化站、蔡桥气化站)。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装车、运输、安装调试、保险、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免费无条件维保不少于1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在保修期内所需的材料、人工费等费用,保修时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供货期限:90日历天

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6.2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招标所需的气化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mCJrMftZ4RRFAsjVaXMRg;提取码:5ax6)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臧久涵 手机号码:180*****73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0*****012010*****810,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招标文件费用一律无效。

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公司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费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09时00分00秒。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qq.com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现金(指转账或电汇)、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担保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238*********,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或线下保函)扫描件、投标人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只要获得我市近两年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在盐城市范国内承接工程中,免缴应由施工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符合免交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可采用现金、电汇的付款方式,乙方以收到现金或其开户银行的到帐凭据作为收到甲方货款的依据。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款到之日合同开始生效;

3.产品发运前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所发货物总价的85%,乙方安排发货。发货前乙方开具合同总价15%的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24个月、且保函必须是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之一),甲方在收到保函3日内,支付剩余15%货款。乙方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地点。

4.合同款项需支付至签订合同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向非指定账户付款导致的损失由付款方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双方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出具盖章的书面说明文件。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设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设备税率为13%)*(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渊联系电话:151*****82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久涵联系电话:180*****738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江苏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化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