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酒店室内装修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酒店室内装修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4-28阅读次数:】
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酒店室内装修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酒店室内装修项目三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W-GC-********-03-01
2.2建设地点: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厂区内。
2.3项目范围:本工程为森林温泉康养小镇(一期)酒店室内装修项目三标段,主要包括会议中心所有客房及客房走廊建筑调整、硬装、部分软装、区域内强电、区域内给水和排水,建筑面积约8705.08平方米。具体内容为楼地面装修(地砖楼地面、石材楼地面、木地板地面,地毯地面);墙面装修(石材墙面、瓷砖、涂料墙面、装饰板墙面);顶棚装修(石膏板吊顶、铝板吊顶、顶棚涂料);原墙体拆除与新增、门工程;装饰强电、装饰给水和排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徂徕山国泉康养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天泽湖东
联 系 人:吴海霞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48号4楼409室
联 系 人:朱玉娜
电 话:0538-*******
电 子 邮 件:sdjzppp@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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