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新县林业局本级
行政区域永新县公告时间2022年04月28日01: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12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分中心(永新县国际湘赣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9*****778
采购单位永新县林业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永新县湘赣大道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778
代理机构名称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轩路与沿江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6-*******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

项目概况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1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22】006号

项目名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元

最高限价:******.6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2F*********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验收项目1******.6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磋商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磋商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近12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开标现场审核);(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开标现场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原件);(6)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承诺函原件);(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也可由投标人提供开标前7天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络截图加盖公章);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注:开标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查验,验证合格的投标方方可参与本次竞标。另1-7项需上传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08:00 至 2022年05月10日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5月1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分中心(永新县国际湘赣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2022年05月1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分中心(永新县国际湘赣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3.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为0元(人民币零元整),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通知》([2022]吉财购7号)要求,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承诺函,见格式9-9。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价),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制作的要求: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同时提供五份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样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便专家评审和代理机构保存)。 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因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开标现场报价。②本项目电子评标中,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6.疫情防控重要事项特别提醒:①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 37.3℃。③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④根据《永新冠指办字【2021】16 号》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人必须下载赣通码,【赣通码申领步骤】(1)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小程序,点击“赣通码”图片,进入信息填写页面。也可在支付宝首页点击更多应用里面,找到“健康码”进入。(2)点击“申领赣通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3)提交后即可完成申领,回到“赣通码”页面,点击“我的赣通码”即可亮码使用。⑤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指派一名代表参与开标。根据最新一期江西省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的要求:从省外和省内其他地区来(返)县人员,必须在抵达后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配合“落地检、落地管”等管控措施,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37.3℃,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禁止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如有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发布最新通告,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新县林业局本级

地址:永新县湘赣大道65号

联系方式:139*****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轩路与沿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9*****7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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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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