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H2022-ND-C003)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2-ND-C003

项目名称: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2F*********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取得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00:00 至 2022年05月10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5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2022年05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二)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元);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宁都县2022年度城镇标定地价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宁都支行,帐号:14-004*****000043*****000006),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四)付款方法: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90%,经市政府批准后付余款10%。(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八)特別提醒:响应供应商务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影响成交结果公示。(九)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供应商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每个供应商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139*****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联系方式:13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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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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