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分行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锦州分行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锦州分行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YKFQZXGS(JSGC)-*******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4.招标人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甲
5.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6.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公开招标选择2家入围公司(入围比例2:1)
7.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州分行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9.2公正性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6)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主营汽车配件、车辆维修等;
9.4企业规模要求
(7)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微型) 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汽车维修行业微型以上;
9.5财务能力要求
(8)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6服务能力要求
(1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9.7其他要求
(13)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通过公开招标后的中标公司要在与我行签订合同前缴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或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将在保证金中扣款;
(15)维修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月或按季支付维修费;
(16)投标人必须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5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可采用网上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按照规定时间已通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证明;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主营汽车配件、车辆维修等);
④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⑥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利润表原件及复印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⑦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⑨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请到(3)所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文件领取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4)文件发售联系人:赵博、王秋茹
(5)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6)联系邮箱:sykfqzxgs@163.com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05月20日上午9:30分前递交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03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2年05月20日上午9:30分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和[]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4甲
联 系 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041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12室 (邮编:******)
业务联系人:赵博、王秋茹
电话:024-********
传真:024-********
电子邮件:sykfqzxgs@163.com
户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室
账号(人民币):330*****192********
附件: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单位可采用线上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按招标公告中的报名要求将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sykfqzxgs@163.com;联系人:赵博;联系电话:024-********)并电话确认,我公司将报名材料检查合格后投标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公司。(报名单位需在邮件中备注本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室;账号:330*****192********)。
未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标签: 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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