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尾河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狮尾河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大理州云龙县城狮尾河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理州云龙县城狮尾河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服务项目已由云国土资环[2012]331号、云国土资环[2013]31号批准;招标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理州云龙县城;

2.2规模:总投资*******.8元;

2.3计划工期:按设计工期要求进行监测;

2.4监测招标范围:对云龙县狮尾河流域泥石流灾害体进行监测、施工安全监测和治理工程防治效果监测;包括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监测,超前预报,确保施工期施工人员的安全;监测成果用于施工期间反馈设计,指导、优化后续工程施工;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 招标方式

3.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职称。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元/套,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需携带:

5.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3.2地质灾害评估、勘查及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

5.3.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递交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交易中心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以上需提交资料如不齐全,报名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及地点按招标文件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招 标 人:大理州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2-*******

联 系 人:刘工

  传 真:08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前卫西路中段未名城小区1栋23楼02号

联系电话:184*****891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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