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EPC)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名称与编号
1.1项目名称: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EPC);
1.2批准文号:乌海发改投字【2022】187号;
1.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4项目投资:总投资约*****.38万元;
1.5工程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以西、神华街以南;
1.6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9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212平方米,地下建筑中含人防建筑面积8850平方米(其中异地建设人防面积6000平方米,自建人防面积2850平方米)以及设备用房362平方米。
1.7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地上3 层执行指挥中心1座、地上3层诉讼服务中心1座,项目建设内容为包括建筑工程、室内外装修、信息化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公用辅助设施等。
1.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成果符合招标人要求;
1.9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1.10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后550日历天内完成;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采购文件编号:2021JYXMZXWG028-SG;
2、招标内容:
(1)设计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全过程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不包含施工图预算、燃气、标牌标识等专项设计;
(2)施工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等。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施工与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景观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信誉要求: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等问题。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
(2)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报名。
注:之前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投标单位需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请拨打客服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2.请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电汇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收款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11*******
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路
银行帐号:150*****6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滨河区支行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开标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内蒙古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地址:海勃湾区新华东街39号)。
六、公告期限
发布招标公告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http://
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http://www.nmgztb.com.cn
3.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其他媒介转载的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 系 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159*****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66*****618(座机)
邮箱:nmgjyxmzx@163.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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