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名称
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是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而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是衡量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的试金石。本项目以满足创建要求为导向,要求供应商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专业指导,进行创建任务的调度跟踪,解决创建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三、服务要求
3.1创建期
3.1.1总体方案编制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面打造“信用长沙”,根据国家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评审指标》要求,编制总体方案,并形成精准的部门进行创建任务分解清单。
3.1.2业务培训
邀请全国资深信用建设专家进行授课和专项指标讲解,根据内容的不同分批、分阶段进行。
1、启动总体培训
安排资深专家进行总体培训授课,分为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两个专场。
2、重点专题培训
针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易贷、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合同履约、专项治理、联合奖惩、农村信用等重点专题组织业务技术培训,每个专题半天时间。
3.1.3进度跟踪督导
根据创建总体目标,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进度跟踪,旨在监测进度、发现问题、协助改进以及确认达标。
1、每周工作调度
对标任务清单和完成标准调度创建工作进展,巡查为各级各部门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对不达标,未完成的立行立改。
2、整改分析报告
按部门剖析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每周提供针对性业务指导和分析报告,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1.4重点任务攻坚
1、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涉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以及宗教场所等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现象,分析明确原因,加快整改清零,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更为规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机制。
2、“双公示”数据质量提升
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提出系统性的科学方法,严密的控制逻辑和执行机制,确保满足创建要求。
3、“信易贷”工作提升
对标“信易贷”创建指标要求,筹划“信易贷”指标工作思路和方法方式,对接全国信易贷平台,按国家要求完成“信易贷”业务信息共享交换。
4、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负责编制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实施方案,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建模和应用清单梳理。
(2)协助中介机构、校外培训、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民营医院以及餐饮民宿等不少于6个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包括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和指标模型设计等。
5、信用承诺
(1)负责编制信用承诺应用实施方案,包括承诺事项、履约监管机制以及承诺书模板等,覆盖创建要求的应用领域。
(2)协助各业务部门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推进信用承诺和履约监管应用。
6、其他重点工作
(1)负责研究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思路、报告标准格式和应用,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意见征求和修订完善;设计公务员诚信档案信息采集标准和规范;进行公务员诚信信息采集和清洗处理;构建电子化诚信档案文本;在规定领域督促指导电子化档案应用等。
(2)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开展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调查工作,满足创建评审数量要求。
(3)负责制定行政强制信息标准,包括信息格式、涉及部门以及共享方式等,具体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信息标准、扣押物品信息标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信息标准、退回物品信息标准等,明确每类信息的采集字段、字段质量标准、逻辑关系,编制数据质量校验算法等,并要满足和省、国家的共享交换要求。
3.1.5合同履约信用监管
1、合同履约监管方案设计
负责编制行政性和市场性合同信用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合同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方式。
2、合同履约监管应用推进
协助政府采购、公用事业、保险、住房、文旅等至少5个行业(领域)建立合同信用实施细则和落地应用,负责设计和实现合同履约监管成效展示,体现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和分析,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
3.1.6创建任务自动化调度管理服务
1、任务管理
根据各部门任务清单进行创建任务管理,提供任务信息配置、完成标准设定以及知识库指导等。
2、任务跟踪
提供任务指标动态采集或填报反馈等。
3、监测分析
对全市总体以及各部门(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任务完成进度进行预警。
4、知识库服务
提供各任务指标对应的知识库,包括知识库创建和查询等。
3.1.7自评报告编制
根据国家创建评审要求编制自评报告,包括创建成果材料梳理、符合性检查以及分类存档等,并编制总体情况、分项指标落实完成情况以及佐证材料等报告。
1、总体报告编制
负责根据国家创建申报要求编制自评报告,并进行自评分处理等。
2、佐证材料梳理
根据创建指标要求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形成佐证材料汇编。
3.1.8反馈意见整改
协助市信用办根据国家评审组的问题清单进行答疑和澄清,负责督查落实整改以及澄清报告编制等。
3.1.9其他配套服务事项
围绕创建全过程,提供资料整理、行业内专家资料预审、资料预评定、材料装订、宣传推广以及汇报PPT制作等。
3.2督导期
创建期完成后,继续开展为期12个月的督导服务,进行巩固和完善。
3.2.1业务培训
对个别重点、关键部门进行针对性辅导培训,每个场次安排半天时间。
3.2.2进度跟踪督导
对标任务清单和完成标准调度创建工作进展,巡查各级各部门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对不达标,未完成的立行立改,按部门剖析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每周提供针对性业务指导和分析报告,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2.3重点任务督导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
(1)针对最新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制定排名提升总体方案和任务清单。
(2)根据监测月报分析薄弱环节,提供先进城市对比分析说明,提出整改提升措施。
2、信用承诺
负责协助各业务部门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推进信用承诺和履约监管应用,包括协助上述7个行业部门进行信用承诺事项梳理、结构化承诺书模型配置、承诺履约监管流程设计以及承诺履约数据标准化处理等。
3、联合奖惩协同
(1)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更新全市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2)指导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以及公共服务部门规范开展联合奖惩应用,提供总体方案、业务流程以及业务表单设计指导。
4、其他重点工作
(1)负责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更新信用信息目录标准规范,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做到全覆盖。
(2)负责提出信用惠民应用推进思路和具体措施,指导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园区)落实,提供信用惠民服务实施细则、应用流程以及与服务提供单位进行技术对接等。
(3)负责对标创建要求提出网站平台改进要求,督导技术单位完成整改提升。
(4)负责提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思路,明确农村主体信用记录档案标准以及应用场景,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3.2.4失信专项治理
1、治理对象管理
依据中央文明委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和国家发改委“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的要求,动态管理各领域治理对象。
2、治理任务管理
负责指导各行业(领域)按规定建立失信专项治理机制,明确治理对象、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等。
3.2.5其他配套服务事项
负责提出诚信宣传工作方案以及诚信宣传素材整理等,协助具体部门进行落实,提炼宣传成效等。
二、相关标准:五、相关标准
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以及《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
三、技术规格:六、技术规格
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长沙市创建评审通过为止的专业咨询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七、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三天(自然日)内组建用户方认可的专业服务团队,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服务标准:四、人员配置说明
供应商须组建信用建设经验丰富的资深驻场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信用建设从业经验;同时安排协作团队辅助业务咨询、数据处理和实施服务。
八、服务标准
具体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最新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
六、验收标准:九、验收标准
1、完成合同或协议内所有内容。
2、国家公布争创信用示范城市成功的有关文件。
七、其他要求:十、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付 款 人: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编制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 %;长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评审通过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60%;示范区创建评审通过一年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10%。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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