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招标公告
桂东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招标公告
桂东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方式、评审办法
1、采购项目名称: 桂东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202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周期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
01 | 桂东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 | 1.三区、三线、三调、林地一张图、天然林专项调查等重要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井、统一坐标系等; 2.林、草、湿地原数据融合、一致兼容性处理(184万亩); 3.林地落界、国土林业属性矛盾因子底图产出、实地校验与查对、检查验收、信息建档等(184万亩); 4.多行业和各乡镇社会调研; 5.城镇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用地边线收集与专题研究; 6.内业处理及数据库构建(184万亩); 7.规划文本编制、审查、不低于5次的修改,文本图表打印等; 8.评审费。 | 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湖南省林业局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 | 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伍仟元整(¥*******.00元) | ¥*****.00元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证书,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具有调查规划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本磋商邀请公告第三条第3款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五、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开启时间及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2年5月16日15时1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103室)。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00元)。
2、缴纳时间:2022年5 月16日15 时10 分前(含),以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非现金)递交,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账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请在进账凭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如未注明,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查实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未按时足额或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公告期限、发布媒介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16号
(3)联系人:朱女士
(4)电话:138*****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桂东地址:桂东县沤江镇东城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陈冠蒲(0735-*******)/罗玉桥(134*****405)
(4)电子邮箱:QQ**********
2022年4 月28 日
确认通知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招标
|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