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有机质提升项目红花种子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招标编号:JXYFCG-2014-JH-001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丰县农业局有机质提升项目红花种子采购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 红花种子 | 1项 | 20 | 当年新种,达国家三级标准。 |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种子产地植物检疫证书、检验结果报告单(由产地农业部门出具)、种子合格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投标时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投产品的种子产地植物检疫证书、检验结果报告单(由产地农业部门出具)及种子合格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未带原件的以核实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9月19日起至2014年9月24日止,每天8:30-12:0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市宜丰县城桂峰路550号)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投标人须于2014年9月2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所投产品的种子产地植物检疫证书、检验结果报告单(由产地农业部门出具)及种子合格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产品需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在《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清单》中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项目中拟采用的设备属以上九类产品之一,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3、投标文件密封袋封装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项目编号和 “在 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一起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5、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6、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 开 户 名 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宜丰县工商银行 帐 号:1508 2801 0902 6436 989 八、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提交投标书的; 2)未提交开标一览表、明细表或明细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投标文件密封性不符合要求的; 10)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1)询价小组认为投标文件与招标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严重不符的; 12)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九、开标流程 1、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2.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该项目废标。 十、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三、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 详细地址:宜丰县城桂峰路550号 电话∕传真:****-******* 137*****385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fjyw.com/ 十五、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