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镇法庭办公楼内、外装饰工程
冯家镇法庭办公楼内、外装饰工程
一、招标人:乳山市人民法院地址:乳山市胜利街东首
二、招标代理机构: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乳山市胜利街东首,建设大厦东附楼一楼。
三、采购编号:RSGP2007-01-042号
四、项目名称:冯家镇法庭办公楼内、外装饰工程
建筑面积:918平方米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期要求:60日历日;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办公楼内外装饰、装修等。
五、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建设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提供的材料及工程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6、在近三年的政府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和相关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行业)、税务登记副本的原件进行效验。
8、执行其他相关规定。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7: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若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整),图纸押金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七、投递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07年12月10日09时20分。
八、公开报价时间:2007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九、投递投标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
乳山市建设大厦东附楼开标厅。
十、现场勘察:
时间:2007年11月29日9:00(统一在招标公司集合)
1招标人将按上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结论和报价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十一、联系人:刘晓伟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名称: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乳山市夏村信用社
银行帐号:********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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