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管护站基础设施配套及维护招标公告
202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管护站基础设施配套及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202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管护站基础设施配套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2-0427-CG-002
项目名称:阜康国有林管理局202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管护站基础设施配套及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02
采购需求: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2022年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管护站基础设施配套及维护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且本单位注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5室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元整;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0387、开户行账号:806*****20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2年4月29日10:00时-2022年5月12日16:30时)
(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且本单位注册(原件)、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地 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源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181*****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电 话:181*****878
标签: 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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