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HT-(GK)********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3,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一标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6,6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
2 |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8,0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
3 |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三标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1,171,4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
4 |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四标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3,6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
5 |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五标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1,222,8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
6 | 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六标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800.00 | 否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方安排工作时间为准,满足甲方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六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
(4)供应商应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检查》;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检验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的贪污受贿案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
(4)供应商应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检查》;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检验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的贪污受贿案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
(4)供应商应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检查》;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检验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的贪污受贿案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
(4)供应商应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检查》;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检验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的贪污受贿案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
(4)供应商应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检查》;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检验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的贪污受贿案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西咸新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六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须包含食品);
(4)供应商应参加《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盲样考核》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检查》;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无重大检验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载入的贪污受贿案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2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1-4标段请于2022年05月19日 09:3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6;5-6标段请于2022年05月20日 09:3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1-4标段请于2022年05月19日 09:3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6;5-6标段请于2022年05月20日 09:30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开标室02
注:
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应按《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须于文件发售时间内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4.请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 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办理 CA 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 室,咨询电话:**********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 A 座 1707 室,咨询电话:029-********。
6.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签章加密上传至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关于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相关事项详见“http://xxxq.sxggzyjy.cn/xwzx/******/********/d*******-e891-4f40-b441-dccc415e05b3.html”内容。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