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0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4】225号、宁发改投资【2017】21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强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强县汉源镇羌州路及汉源街道办七星池村;

2.2 工程规模: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于2018年10月停工至今。现将重新启动项目建设,现对后续工程施工进行重新招投标。新建业务用房2455平方米,建设附属配套设施;及新建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57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技术监控室、物质保管室、武器警械室、备勤室、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侯问室、讯问室、询问室、继续盘问室、辨认室、醒酒室、缉毒检查、医疗救助室等办案活动的专门区域,图书资料室、荣誉室、体能训练室及食堂等附属设施用房。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288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标段编号: E**********ignp83zj5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具有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且跟班作业至项目竣工验收;在建设中一经发现中标企业由挂靠人掌控项目,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并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 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申请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
3.5.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4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2年04月29日 00时00分 起至2022年05月05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16日 9时3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办北大街47号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办事处太白社区太白巷综合楼四层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人:李永涛
电话:0916-*******电话:157*****880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文艺路支行
账号:账号:120*****100*****

标签: 预审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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