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市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2年杭州市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一、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杭州市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 采购方式
根据《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资金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杭经信财务〔2017〕260号)文件规定,采用委内采购。
三、 采购内容要求
对杭州市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全过程提供为期一年的监理服务。
1.提供信息化项目招标方案的审核和咨询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完成合同条款的审核与修改工作。
3.全程参与项目日常监理工作。
4.项目分类管理。
5.协助用户日常性事务管理。
四、 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范围;
2)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联系人
1.发布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1日
2.联系人:蔡俊杰,158*****317
六、采购供应商(成交单位)须知
(一)采购供应商有违反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委纪检组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委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采购供应商之间如有恶意串通或非法排挤其他采购供应商的行为,涉嫌不公平竞争的,取消本次采购资格。
(三)采购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及相关资料和文件的,中止其今后3年委内项目采购资格,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必要时追究供应商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采购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对本项目资金进行单独设账核算(设备采购、集中采购除外);承诺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延伸审计、绩效评估,按要求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单独设账的,或不配合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的,取消其今后3年委内项目采购资格。
(五)项目实施完毕后指定时间内(设备采购、集中采购、课题及编纂项目除外),采购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明细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项目实施处室。
附件: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一、采购供应商提交竞购文件须知
(一)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采购评审会将依据采购响应文件内容,凭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采购项目的采购供应商进行评审。
(三)采购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四)全部文件应按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漏项、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或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将可能被认为采购无效。
二、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一)采购报价文件
采购响应函
采购供应一览表
报价明细单
(二)技术文件
技术解决方案
服务实施计划
服务团队
项目进度安排
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商务资格文件
声明书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所有需要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单位介绍
有关事项承诺书
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标签: 数字经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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