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改造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机构选取招标公告
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改造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机构选取招标公告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对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改造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机构选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改造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机构选取
2.工程规模:项目投资约3330万元,对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进行改造。
3.造价控制服务周期:与实际施工期同步。
4.造价控制付款方式:工程完工,提交工程初步审核成果,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复核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价的50%(根据中标费率计算),余款1年后付清。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范围为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造价控制服务及后续工作。主要包括: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驻场);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质量: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期)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
(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8)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本项目造价控制收费=基本收费+驻场收费。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2.项目部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标准×60%。建安工程费暂定2830.5万元。
报价方式:报费率。本合同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收费标准发生变化也不予调整。
五、招标文件获取
1. 请投标人于2022年 4 月28日至2022年 4 月30日,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材料扫描以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投标人发送的材料中须预留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通过邮件发送相关招标资料。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授权委托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截图(未附截图的视为未缴纳);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截图(未附截图的视为未缴纳)。
注:有关授权委托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授权委托人管理办法(试行)》)。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请扫二维码支付(申请人7天内自行开票),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缴款事项。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资格审查和评标定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7日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22年5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11楼会议室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开标会场(会议ID见招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泰兴市人民政府-城投集团(/col/col*****/index.html)
十、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2年5月5日12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qq.com)。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招标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丁振国 187*****507
陈钧皓 0523-********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改造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机构选取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了鼓楼南路局部(221-245号、279-355号、357-393号)改造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机构选取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2022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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