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冬季煤炭招标公告
2014年度冬季煤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4年度冬季煤炭定点协议采购
采购编号: BTDHCG2014-H22
采购目录: 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东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在报名时提交;不提交查询结果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煤炭经营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煤炭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分公司、办事处和经销部);(2)具有煤炭生产资格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供煤能力。(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供应商报名时需出示的资质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为采矿企业须提供经年检的《 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煤炭经营许可证》。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9月21日 11: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9月30日 12: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3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0日 14: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经办人名称: 韩敏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2014年度煤炭定点协议采购网上公告.doc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货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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