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热成式红外一体测温仪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热成式红外一体测温仪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就采购热成式红外一体测温仪设备项目,资金:自筹;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热成式红外一体测温仪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元(含税)*****.62元 (不含税)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

交货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在开评标时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采购项目的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一)数量:3

(二)主要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1

红外探测器像素

384*288

2

红外视场角

50.8°*37.1°

3

可见光分辨率

≥200万像素

4

测温范围

0℃~70℃

5

测温精度

±0.3℃

6

温度校正

内置快门和外置黑体,可自动校正

7

参数设置

具备参数设置、报警开关和报警温度区间阈值设置、 报警目标个数设置、报警图片自动清除设置、屏蔽监控区域高温物体设置

8

人脸识别

具备智能人脸识别

9

实时预览

具备实时预览可见光和热成像通道画面

10

实时点测温

具备可监测场景内任意点的实时温度

11

超温目标追踪

支持超温目标追踪

12

报警

支持追踪超温目标并报警抓取人脸图片,黑体被遮挡报警

13

历史报警信息处理

支持历史超温报警抓图的查询、归类和删除

14

录像

支持录像功能、12T硬盘

15

其他要求

1、采用电调镜头,一体化设计、移动部署,检测距离6米;

2、提供CE/FCC/CB认证报告。

(三)每月到场进行设备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

(四)质保期 24个月。

评定方式

采取择优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在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不含税报价为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在均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报价材料格式及时限要求

1.接收报价单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51110:00前(以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2.收件地址: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收件联系人:龚颖联系电话:136*****287

3.请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述资料需密封完好,封袋上需注明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字样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必须采用顺丰快递寄送。

5.无论报价单位中标与否,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其他

1.宁波机场公司会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优先以采购方合同模板签订正式合同。

2.若中标后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与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不符,按流标处理。

3.成交供应商须接受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颖;联系电话:136*****287

招标监督人:刘丽霞;联系电话:0574-********

附件1:报价单(格式参考)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含税报价

不含税报价

税率

1

热成式红外一体测温仪设备

3

2

3

总计(人民币元)

报价单内容与公告第三项的要求、参数完全一致 □是 □否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注:(1) 此价格已包含了产品的价格、税金及设计、制作、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产品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产品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报价有效期天(日历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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