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采购单位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行政区域利通区公告时间2022年04月29日12: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11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娟
项目联系电话185*****027
采购单位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5号(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0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春楠; 联系电话:0953-*******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娟;联系方式:185*****027

项目概况

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RUI2022-ZCZB[14]

项目名称: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吴忠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评价服务

1

详见技术参数

28万元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同上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3.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供应商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注:3.5、3.6、3.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4-29 至 2022-5-1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至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号,持资格要求中3.1-3.7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获取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后附件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发至指定邮箱(zhurui1304@163.com)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1-3.7项前往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2楼9号)报名或以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zhurui1304@163.com)及获取招标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5号(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20室)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春楠; 联系电话: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娟;联系方式:185*****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娟

电 话:  185*****027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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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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