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4-2015救灾大米招标公告
民政局2014-2015救灾大米招标公告
武定县民政局2014-2015救灾大米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定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武定县民政局2014-2015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武定县民政局2014-2015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云锦恒招【2014】50
3.采购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4.采购内容: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预计需采购救灾救济粮约520吨,如需求方采购粮食数量不足520吨,以实际分批次采购粮食数量进行结算,粮食中标单价为全年不变价,每袋净重15千克。
5.交货期:按实际需求时间约定
6.交货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分批次)
7. 质量要求:国标二级(东北大米)
8、包装要求:包装口袋由供货方提供,每袋分成15千克,用编织袋包装,必须使用新的粮食包装标识,密封袋口,保证在运输中不出现泄露,包装及运费等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另付款,供货方必须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3.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书。如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产品需拥有县、市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证书。
7.应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具备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容不少于300吨,且配备必要的机械通风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应有一定规模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以及车辆,能够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各个乡镇并做好售后相关服务。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4年9 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厅)购买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100元邮费,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14日下午14 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同时为开标时间。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采购人:武定县民政局 联系人:孙雪辉
地址:武定县民政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琼梅、马红强
通讯地址:楚雄市彝人古镇楚园东区D15栋-2 邮编:675000
咨询电话: 186*****088 、****-******* 传真:****-*******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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