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BT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BT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省道半虎线丰宁县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BT模式)(二次)
【公示时间:2014-09-22】
招标项目名称:
省道半虎线丰宁县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BT模式)(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SXZ14270T003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改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14-020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承德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省道半虎线丰宁县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改局核准,核准号:2014-020。本项目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按县政府的要求,本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省道半虎线丰宁县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丰宁县城段:路线起于国道111线南二营,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型式进行交通转换,向北旧路布线至南大桥,沿溪布线至终点南山湾,路线全长6.771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胡麻营段:路线起于北稻池下穿铁路,向东沿潮河布线经苇子沟至终点河东村,路线全长6.432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黑山嘴段:路线起于冠鸡沟在黑山嘴镇南侧布线经厢黄旗,路线右转跨潮河至厢磨沟,路线全长5.851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天桥镇段:路线起于榆树沟为避开天桥镇及虎蓝铁路的影响,在天桥镇东侧布线,采取隧道方案穿越山脊,跨河至二梁,路线全长4.1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后确定。其它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值。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10月,预计交工日期2015年10月,计划工期12个月。
2.4 BT融资范围、总额及回购方式:
2.4.1省道半虎线丰宁县城段、胡麻营段、黑山嘴段、天桥段改线工程,BT融资额约3.6亿元。
2.4.2回购方式:
本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回购价由工程建设造价、资金占用利息和投资回报三部分构成。其中工程建设造价以交通部发《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08年《河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等为依据,使用同望预算软件编制进行计算,项目结算按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投资回报一次性计算,即投资回报=子项目造价×投资回报率;建设期不支付利息,一期回购不计息,回购二、三期资金占用年利率为x%。
回购方式为分期现金回购,分三次回购即4:3:3。具体回购方式如下:①子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本部分不计息, 投资回报收益的40%,即回购价款=子项目造价×40%+投资回报×40%;②子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12个月内支付如下款项:工程结算价款的30%;55%工程结算价款的资金占用年利息;投资回报收益的30%。即回购价款=子项目造价×30%+子项目造价×55%× 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投资回报×30%;③子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支付工程结算尾款和25%工程结算价款的一年利息(计息方式同上);投资回报收益的30%。即回购价款=子项目造价×30%+子项目造价×25%× 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投资回报×30%; (缺陷责任期已满2年,若无质量缺陷,保修金退回)。工程费用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不计算回购期内资金占用利息。
2.5项目资金利息的支付原则:
2.5.1建设期不支付利息。
2.5.2子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本部分不计利息。
2.5.3回购方回购二、三期时,以未支付回购款为基数,按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年利率)计算资金利息。其中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6回购方向投资建设方履行回购支付义务,并用等价挂牌土地作为回购款抵押担保。土地价格按同期土地局出具的相应地块评估价确定。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及说明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及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施工能力。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均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近5年内(2009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长度大于20公里(含20公里)的新改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4)招标人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非建筑施工企业可与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被联合方必须满足第(2)、(3)条要求。
(5)中标人应在项目当地成立项目公司,拥有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所需要的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专业人才;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购买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资报告原件
(4)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0月14日9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丰宁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开标厅(丰宁县大阁镇胜利街6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丰北路98号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
邮 编: 068350 邮 编: 050019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gongguanchu@163.com 电子邮件: xzzb@vip.163.com
联 系 人: 刘金利 联 系 人: 杨云
2014年9月22日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当前资产构成情况,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由此产生后果须负全责。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杨云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
邮编:
050019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xzz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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