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岭镇入海排污口水质生态改善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诏安县梅岭镇入海排污口水质生态改善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梅岭镇入海排污口水质生态改善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制度邀请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现欢迎以上受邀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岭镇
2.2 工程规模:诏安县梅岭镇入海排污口水质生态改善提升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元);
2.3 发包价为人民币:¥******.4(含暂列金*****元)。
2.4 招标范围:诏安县梅岭镇入海排污口水质生态改善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实行施工到位制度。
3.5 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5:30时前
3.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小写:¥*****元)。
3.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提交(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保证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日现场提交,拒不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不适用
4.2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 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 南洋新加坡2栋D13店面)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3 投标时间截止后,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携带原件核对)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各一份。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 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152*****364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 南洋新加坡2栋D10店面)
联系人:小林电话:15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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