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SGC2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30-0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年产3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工程施工平面图红线区域内所有设计、供货及施工(自矿山来料进入二次破碎开始至骨料产品发运出厂为止,含矿山破碎系统重型板式喂料机、波辊给料机及碎短皮带机3台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吉林省磐石市牛心镇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建材产业园;

2.3、建设工期:2022年5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本项目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投资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设计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内需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技术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2、单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2020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延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我省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截至2022年3月11日之后至疫情结束前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5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2020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延长人员资格有效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截至2022年3月11日之后至疫情结束前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5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

3.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1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6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2日17时30分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www.jlpsggzy.com/psweb/)。未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0432-********、CA证书办理电话:0432-********),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jlcity.gov.cn/jlsztb/)。

4.2、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432-********

4.3、关于本项目所有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lpsggzy.com/psweb/)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05月23日09时00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jlpsggzy.com/psweb/)上直接上传提交。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账户名称: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交纳银行:磐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号:021*****000*****

行号:320*****0080;

投标保函: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7〕4号、吉建管〔2018〕1号、吉林省住建厅2019年第504号通告、第523号通告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5.5、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或低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磐石市牛心镇

联系人:吴志力

电话:189*****265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建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磐石市开发区创业街社会福利中心院内

联系人:翟纪平

电 话:04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

磐石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

邮箱:psjgke@126.com

地址:磐石市开发区创业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

九、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投标人)、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从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乘坐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合格的除外)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磐石市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磐石市本地人员。(投标人)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供最近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事办APP内)行程码等证明,要求全过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所有参会人员配合代理机构完成新冠抗原检测。

7.开标结束后,参会人员按要求有序离开,保持安全距离。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未按要求而被拒绝参加开标会的,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砂石骨料 生产线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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