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485N2110A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冷发改办【2014】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冷水江市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冷水江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冷水江市布溪办事街道办事处;
2.3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4539平方米,共六层。第1层层高4.8米,其他层高3米。投资额约 230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含室内装饰工程、拆除项目、水电、弱电、消防、喷淋安装等施工(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9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9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1”。资格审查方式按娄政发[2010]10号文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银行账号:1913 0102 2902 6436 676。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国税局装修”,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凭开户许可证和进帐单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投标保证金、押金到帐收据;(7)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8)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入湘施工登记证、证书真实性证明、无在建证明(省外企业提供);(11)关键岗位人员2014年3月至8月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证明(即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12)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2013年9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或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及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冷水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冷水江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冷水江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谢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151*****049
日 期: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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