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遥感航拍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环境遥感航拍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人参研究院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ZHZ*******

一.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9月1日

二、经过预中标公示期结束,确定中标单位

供应商:吉林沃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99.5万元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5062号

联系人:曹阳 电话:186*****584

三、 定标日期:2014年9月21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恩鹏 李刚 曲博 王颖 尤洪鹏 王敏 路桂仙

五. 评标监督人员名单:盛雨时 朱占刚

六. 公示日期:2014年9月29日,在公示日期,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疑议,可向吉林省中化招标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项目联系人:唐斌

联系电话:****-********. 183*****268

吉林省中化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9日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遥感航拍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遥感航拍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0773-1441GNJL00667/5-6
二、招标项目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遥感航拍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项目内容:环境遥感航拍系统—无人机及其配套系统
环境遥感航拍系统—环境检测车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一标段:环境遥感航拍系统—无人机及其配套系统
1.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遥感技术开发、环保仪器设备制造营业资质。生产的无人机产品在环境遥感监测方面具有实际应用经验,并且有环境遥感监测方面的培训能力;
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管理能力;
5.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招标人必须依照其规定,不得与这些规定相冲突或低于这些规定的要求。
第二标段:环境遥感航拍系统—环境检测车
1.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管理能力;
4.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招标人必须依照其规定,不得与这些规定相冲突或低于这些规定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合格投标人证明材料以上资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6日的上午8:30-11:30至13:00-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标书每份售价1000.00元,第二标段标书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4年11月5日11: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间截止1日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0.00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4年11月5日11: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九、本项目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为1,700,000.00元,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为5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崔韬
联系电话:135*****567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许佳
办公电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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