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环卫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提高岳麓环卫管理的科学性、先进性、快捷性及工作效率,推动道路维护保洁不断迈向精细化目标,现对环卫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采购预算:*******.00元/年,********.00元/3年(四舍五入化整)

单价上限值表

序 号

维护作业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上限值(元)

上限小计(元)

1

人行道一级

0

18.82

0.00

2

人行道二级

*****

16.88

*******.60

3

人行道三级

8000

12.31

*****.00

4

人行道四级

*****

10.57

******.00

5

非标准人行道一级

0

18.82

0.00

6

非标准人行道二级

*****

16.88

******.44

7

非标准人行道三级

3672

12.31

*****.32

8

非标准人行道四级

0

10.58

0.00

9

车行道一级

0

6.71

0.00

10

车行道二级

******

5.54

*******.80

11

车行道三级

*****

4.53

******.00

12

车行道四级

*****

3.60

******.00

13

快速车道二级

*****

5.97

******.00

总计

*******.00元(四舍五入化整)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分项报价表按以上13项内容填写,数量为0的分项也需要填报单价,作为以后增量的结算单价。

(2)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报价按一年价格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内容

维护范围内主次干道道路(含辅道)、人行道、非标准人行道、站台;以及片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成移交(计入增量)的主次干道道路等项目的清扫保洁。所有道路维护范围要求墙根对墙根进行无空档作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九、服务时间及服务范围

1、服务时间: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范围及工作量如下 :

1、汇总表

序 号

维护作业项目

招标维护量

备注

人行道(㎡)

******

本项目专业维护范围包含人行道边线至墙根线位置

1

一级(㎡)

0

2

二级(㎡)

*****

3

三级(㎡)

8000

4

四级(㎡)

*****

非标准人行道(㎡)

*****

1

一级(㎡)

0

2

二级(㎡)

*****

3

三级(㎡)

3672

4

四级(㎡)

0

车行道(㎡)

******

1

一级(㎡)

0

2

二级(㎡)

******

3

三级(㎡)

*****

4

四级(㎡)

*****

快速车道二级

*****

总计

******


2、道路保洁维护量

岳麓区环卫普通道路工作量核定表(2022)

长宽度单位:米 面积单位:平方米

序号

名称

起点

终点

长度

宽度

面积

级别

备注

非标准人行道

标准人行道

辅道

主道

非标准人行道

标准人行道

辅道

主道

合计

51

岳麓大道西沿线

雷锋大道桥

高新区分界

4000

24

*****

*****

二级

快速

道路

46

岳麓大道

金星路

雷锋大道桥口

2400

8.8

20

28

3008

21120

48000

67200

139328

二级

10

杜鹃路

雷锋大道

岳麓大道

700

9.0

23.6

6300

16520

22820

二级

12

雷锋大道

岳麓大道

望城分界处

4600

11.0

23

38180

50600

105800

194580

二级

小计

*****

*****

48000

285520

452728

4

麓景路

枫林路

桐梓坡路

1000

8.0

32.8

3672

8000

*****

44472

三级

小计

3672

8000

0

*****

44472

47

岳麓大道西延线

雷锋大道桥

高新区分界处

4000

8.0

20

*****

*****

112000

四级

小计

*****

*****

112000

合计

*****

******

128000

318320

******


五、服务标准

五、项目维护要求及标准

5.1维护要求

5.1.1、每日对工作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人行道、进行清扫,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及大件物件),做到保洁范围内无垃圾、无抛洒物、无积泥痕迹,平、侧石无污垢。普扫结束后,保洁人员应巡回保洁,发现污染及时清扫、冲洗。一类道路冲洗实行24小时作业,二类道路冲洗实行18小时作业,三、四类道路冲洗实行12小时作业。

5.1.2、对道路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应日产日清、指导垃圾分类收集,维护单位应自备车辆将垃圾分类收集及时运送到就近公共垃圾站,不得将垃圾倾倒在绿化带或空坪隙地。

5.1.3、每天按要求对路面进行及时冲洗和洒水,确保道路干净见本色。按照一天一清洗,三天一精洗的工作要求执行。

5.1.4、道路上突发性污染、油污,须及时清扫干净。

5.1.5、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有安全标记并易于识别的工作服。夜间作业人员着装需有反光条的安全标识,保洁车上设置安全反光条。所有作业机械车辆需购买全额保险,杜绝事故发生。

5.1.6、有关资料统计、归档管理规范齐全。

5.1.7、如遇突击性任务,维护单位要服从安排,无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不得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5.1.8、中标单位采用智慧环卫系统开展管理,所有专业作业车辆安装GPS终端,接入环卫车辆GPS监管系统。

5.1.9、中标单位承诺完全承担作业人员和车辆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5.2维护标准

5.2.1、道路清扫保洁

5.2.1.1、作业时间:

主次干道一类道路人工实行18小时作业,二类道路人工实行12小时作业,三四类道路人工实行8小时作业。夏季(5月1日-9月30日)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下午2:00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下午1:00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5.2.1.2、作业质量标准:

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标准人行道等做到两侧墙对墙,需全天候洗扫,做路面随脏随洗扫,达到“五无五净标准”。

(1)路面(含果皮箱底部等)、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牛皮癣、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

(2)立交桥、高架桥、站台保洁质量同上。

(3)道路两旁人行道树围室内每天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5.2.2道路冲洗、机扫(夜间)

5.2.2.1、作业时间:

(1)一类道路冲洗实行24小时作业,二类道路冲洗实行18小时作业,三、四类冲洗道路实行12小时作业。

(2)洒水车:夜间22:30—次日凌晨6:30(夜间23:00—次日次日凌晨6:00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

(3)机扫车:夜间22:30—次日凌晨6: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5.2.2.2、作业参数:

水车强冲作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档位不得超过2档,先对全路幅进行横冲作业,后对边沟进行直冲作业;机扫车作业时必须放下扫盘,开启清洗设备,扫盘磨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车速不得过快,根据路段清扫难易程度速度控制在5—10公里/小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计划进行清扫、清洗作业。

5.2.2.3、作业质量标准:

路面、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5.2.3 人车组合清洗

5.2.3.1作业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5.2.3.2作业参数

人车组合冲洗每台水车配备2名清洗员为一个班组,负责对所管辖的区域路段进行来回清洗,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洗时应先冲洗人行道,再洗边沟。人车组合冲洗时水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清洗人员要求穿着工作服、反光背心、套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作业时管理员、清洗人员应及时扫除积水。

5.2.3.3 作业质量标准:

(1)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

(2)绿化清洗:绿化侧石无污垢、无油污、无积尘、无牛皮癣、见本色,叶面无积尘。

5.2.4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指导垃圾分类收集,无散装垃圾、无积存垃圾、无暴露垃圾、无垃圾落地,无撒漏、滴漏,无翻拣垃圾现象,出现重大疫情时需要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消杀毒。

六、项目工作要求

6.1、中标单位应按照《岳麓区环卫维护中心日常维护作业标准及内容》履行清洗责任。

★6.2、投标人需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品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员、保洁主管等管理员),并且需配备足量的保洁作业人员,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6.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配备作业车辆要求:

(1)洒水车1台(核定载质量9.4吨以上)。

(2)洗扫车1台(核定载质量4.1吨以上)。

(3)路面养护车1台(核定载质量0.2吨以上)、纯电动路面养护车1台(核定载质量1.4吨以上)。

(4)自装卸式垃圾车1台(核定载质量0.7吨以上)。

(5)纯电动多用途货车1台(核定载质量1.0吨以上皮卡车)。

(6)电动快速保洁车100台。

(7)项目作业车辆具有GPS定位功能,同时接入区智慧环卫监控管理平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合同签订后进场前,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以上车辆应按要求配备到位。若中标单位拒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6.4遇特殊情况,如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线路、重大活动和各类迎检保障等。中标单位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洗,如清洗过程中发现损坏、破损等情况,中标单位应采取应急预案进行维修及维护。

、基本责任

1、中标人负责上岗员工的工资、福利、意外保险,并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2、中标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采购人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中标人保证有足够编制的人员队伍及设备负责承揽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

4、员工相对稳定,投标人做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保证作业员工听从采购人调遣。严禁违法行为,如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坏公物及发生人员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为员工配备工作服和工作证,员工上班必须着工作服。

6、人员培训:中标人应按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人员安全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中标人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中标人员工有义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7、中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中标人管理的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9、如遇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承包范围内各项指标不达标时,责任和罚款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在工作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八、考核要求

1、投标人注册地不在长沙地区的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分公司,方便对项目区域开展维护管理工作和与采购人随时进行工作沟通及交流。

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工作进行日常考核、综合考核和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在项目管理维护期间采购人拥有进一步细化片区维护项目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的权利。

3、采购人每月与中标人项目部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

4、考核规则:采购人每月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具体考核规则及考核标准以采购人考核相关文件为准(如下)

考核项目

考核点

评分情形

具体标准

扣分标准

备注

日常考核

(50分)

道路清扫保洁

主次干道普扫

主次干道:

夏季(5月1日-9月30日)早上7:00前完成普扫,下午2:00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下午1:00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毎发现一条道路延时普扫的扣0.5分,每发现一处盲区未清扫,每处扣0.5分。

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要求的,加倍扣分。总扣分按50%折算,扣完不倒扣。

主次干道

1、路面、人行道路缘石、泄水井有积存垃圾、废弃物,沿线不洁

2、路面有大范围渣土污染(10个平方)

3、缘石边有大量沉积泥砂

4、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有杂草

5、环卫清扫人员将垃圾污物倒入泄水井或绿化带内

6、路面、人行道上有积存油渍、痰迹、口香糖、烟头(每平方米5处及5处以上)

7、路面、地面有张贴牛皮癣、喷涂小广告

8、果皮箱箱体每日未清洗至少1次,箱体无痰迹、尘土、积灰、小广告等;

9、果皮箱澎溢、垃圾散落,箱体周围无地面抛撒垃圾;

10、果皮箱破损、缺失及时上报、箱体歪斜及时扶正;

11、路面、人行道堆物,影响市容

12、机械清扫车作业时,主刷未压至地面,有遗漏垃圾

13、清扫机械未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4、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有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或积泥(50m内发现一处扣0.2分,超过50m,重复扣分)

15、按要求快速保洁,垃圾落地超过5分钟。

1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着装

每发现一次动态保洁不到位的,根据问题严重情况扣0.1-0.5分。

道路清洗、机扫(夜间)

1、作业时间:23:00—次日早上6:00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其中23:00必须已经加好水并上路作业(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路面、隔离栏底下路面、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2、禁止0℃(含0℃)以下对路面冲水清洗,2℃(含2℃)以下对桥面冲水清洗。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据问题严重情况每发现一处扣0.1-0.5分。

违规作业

1、清扫员未按要求着装、乱倒垃圾、保洁车停放压盲道,清扫员翻越护栏、雨天打伞作业、向泄水井、绿化带堆积和倾倒垃圾等。

2、清扫员上班时间无打瞌睡、看报纸、拣废品,吃零食、喝酒、骑电动车接客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无串岗、离岗或多人(5人及以上)扎堆情况。

4、清扫人员不得将建筑垃圾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倒入公共垃圾站内。

5、垃圾清运及机扫车、水车、清洁车辆字牌不清晰,颜色、标志不统一。

6、垃圾清运车辆运输途中有洒漏。

7、上岗时间,维护作业人员未着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或穿高跟鞋、裙装作业。

8、夜间作业,清扫人员未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

9、未协调好与作业人员的劳动关系,造成保洁不到位。

10垃圾运输及机扫车、水车、清洁车辆行驶中随意调头,倒车或逆向行驶、停放。

11、垃圾运输及机扫车、水车、清洁车辆未按交通规定行驶、停放造成交通拥堵。

12、作业车辆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锥、开启警示灯,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按不起服装。

每发现一次扣0.1-1分。

焚烧垃圾

现场发现正在燃烧中有明火的垃圾、或垃圾燃烧后仍在产生烟尘的,每个责任主体以1处计算。

每发现一处扣5分。

生活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清运

主次干道、空坪等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

每发现一处垃圾未及时收集清运的扣0.5分。

设施设备维护

因维护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的,根据造成损失的金额进行相应处罚。

1、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对维护人员处罚100元/次;

2、损失金额在2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对维护人员处罚200元/次;

3、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维护人员根据损失情况进行相应赔偿,并予以辞退。

数字化及热线工单处置

(10分)

数字化及热线工单处置

数字化

案卷处置不及时、返工、超时,重复案卷。

每条扣1分。

直接扣分,不进行折算,扣完不倒扣。

热线工单

由于维护作业单位管理责任不到位、维护标准不高、本职工作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出现的工单

1、每单扣1分;

2、工单处置不及时、返工、超时扣2分;

3工单投诉人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确实由于投诉人的原因,由主管业务领导核定同意可不扣罚)。

重大应急工作

(10分)

重大应急工作

重大活动、节假日、环卫处突事件

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有力,环境卫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到位。

1、凡是被市、区领导交办或批评的环卫问题每次扣1分;

直接扣分,不进行折算,扣完不倒扣。

2、凡是被市本级媒体曝光的存在问题每次扣1分;

3、凡是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的存在问题每次扣2分。

专项督查

(10分)

文明创建工作督查

文明创建工作督查

1、文明创建工作期间,由督查组发现的问题;

1、由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每处扣0.5分;

直接扣分,不进行折算,扣完不倒扣。

2、市、区文明办督查的问题;

2、市、区文明办督查的问题每处扣0.5分

3、在正式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市、区文明办督查的问题每处扣1分

蓝天保卫战洒水降尘督查

蓝天保卫战洒水降尘督查

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的;领导点名批评的。

1、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2、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

专业考核

(20分)

市月度集中考核

市月度集中考核

1、集中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专业部门确责核定);

1、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每一条扣0.5分;

直接扣分,不进行折算,扣完不倒扣。

2、集中考核复核问题未通过的扣2分。

2、考核复核问题未通过的扣2分;

月度交叉检查

月度交叉检查

按月度交叉检查考核细则进行扣分

按月度交叉检查考核细则进行扣分

5、考核结果运用:

项目考核成绩98分(含)以上评定为优秀;95—98(不含)分评定为良好;90分(不含)—95分(不含)评定为合格;90分(含)以下评定为不合格。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2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90分(不含)以下,每分值4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片区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

六、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按月综合考核结果,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一般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十、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简易验收,按实结算,按月支付(在下一月10日前支付上月经费)。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4、项目验收:按月综合考核结果,在每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一般程序验收。

5、投标人应按作业维护面积所对应的维护标准等级进行报价,并认为此项目费用(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人工费、财务管理费)已包括在服务清单的总价之中。

十一、对于上述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逐条进行回应。带★号条款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可合并在一个承诺函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容环境卫生 业务外包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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