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甬江、奉化江堤防应急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2-04-2915:52:43
鄞州区甬江、奉化江堤防应急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2-04-2915:52:43
鄞州区甬江、奉化江堤防应急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甬江、奉化江堤防应急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4-******-04-01-******,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建设资金由鄞州区财政筹措为主,市级财政根据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奉化江、甬江右岸。
2.2建设规模:全长约11.62km,本次工程加固提升约7.86km。采用对现有挡墙加高、新建挡墙、铝合金防洪挡板等方式进行提升处理,其中:挡墙加高约4596m,新建挡墙约2439m,台阶改造约17处,道口改造约17处,对防洪挡板及人字门约86处进行提升处理。
2.3项目概算总投资:3527.9万元。
2.4招标范围:鄞州区甬江、奉化江堤防应急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挡墙加高、新建挡墙、铝合金防洪挡板、台阶改造、防洪挡板、人字门、排水口改造、苗木移植、沉降观测点、灯具更新、施工临时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等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其中:(1)设计周期要求: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完成;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2)施工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堤防止水封闭须在2022年7月14日前完工)。
2.8招标控制价:********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元)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4)条件或(3)、(4)条件,或由(1)、(2)、(4)条件或(3)、(4)条件组成的联合体:(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仅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②合同复印件、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如类似项目为设计时,可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同时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相关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仅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②合同复印件、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如类似项目为设计时,可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上述材料无法认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的,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其它相关材料。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3.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5施工其他主要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水利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组主要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风景园林设计单位)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4.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若在开标当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login)中下载所投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所投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标段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楼
联系人:朱莎莎、张楠、黎晖、杨立平、傅金亚
电话:0574-********
传真:057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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