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干湿分离吊桥等一批设备第1次招标公告
中医院干湿分离吊桥等一批设备第1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干湿分离吊桥等一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5-2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图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台 | ***** | ****** |
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恒温箱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台 | 4000 | 4000 |
3 | 其他床类 | 气垫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1 | 台 | 1000 | ***** |
4 | 其他医疗设备 | 胸部震荡排痰装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台 | ***** | ***** |
5 | 物理方法消毒设备 | 可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7 | 台 | 6000 | ***** |
6 | 物理方法消毒设备 | 挂壁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28 | 台 | 4000 | ****** |
7 | 计数秤 | 电子体重秤(可放轮椅)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台 | 2350 | 2350 |
8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LED手术照明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台 | 1800 | 3600 |
9 | 助残器具 | 轮椅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台 | 580 | 1740 |
10 | 计数秤 | 体重秤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台 | 470 | 1410 |
11 | 其他灯具 | 阅片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台 | 450 | 1800 |
12 | 其他柜类 | ABS床头柜 | 详见招标文件 | 82 | 台 | 300 | ***** |
13 | 其他床类 | ABS双摇床(带护栏、带餐板)带轮可移动 | 详见招标文件 | 46 | 台 | 2000 | ***** |
14 | 其他床类 | 多功能抢救床三摇高档病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1 | 台 | 3000 | ***** |
15 | 其他人力车 | 病历夹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台 | 2300 | 9200 |
16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器械柜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台 | 2000 | ***** |
17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治疗车(带锐器盒,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桶) | 详见招标文件 | 22 | 台 | 1500 | ***** |
18 | 手推车 | 不锈钢病人推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台 | 2000 | 6000 |
19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抢救车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台 | 2000 | 8000 |
20 | 其他医疗设备 | 干湿分离吊桥 | 详见招标文件 | 6 | 台 | ***** | ****** |
21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内镜清洗工作站(支纤镜)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个 | ***** | ***** |
22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内镜清洗工作站(喉镜)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台 | ***** | ***** |
详见招标文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
2.2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登记复印件。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中医院 |
联系人:骆亿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安沙镇安沙中路4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倩、范志忠、陈姣 |
电 话:0731-******** |
地 址: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2 年4 月29 日
标签: 干湿分离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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